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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华 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13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崔德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崔
   德花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德花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 11,350,0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4%。崔德花女士计划自本次公告
   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9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崔德花女士(董事金丹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等。
         本次拟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无限售流通                              所持股份
                                             数量(股) 数量占公司
姓名        (股)        比例    股数(股)                                来源
                                             (不超过) 总股本比例

                                                                        2015 年发行
崔德花   11,350,081     1.64%     11,350,081   9,000,000      1.30%     股份购买资
                                                                        产认购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
         3、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股东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
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崔德花女士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9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0%);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关于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限售承诺
    崔德花女士承诺: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的股份分为三期解锁,具
体限售安排如下:
 交易对   本次获得上市公      第一期解锁股   第二期解锁股份   第三期解锁股
 方姓名     司股份数(股)        份数(股)         数(股)         份数(股)

 崔德花          13,068,181      4,306,812        4,306,812      4,454,557

     上表所述第一期解锁股份应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满
12 个月,且标的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承诺完成或 2015 年度的利润承诺补偿完
成后解除限售;
    上表所述第二期解锁股份应于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累计的利润承
诺完成或 2016 年度的利润承诺补偿完成后解除限售;
    上表所述第三期解锁股份应于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计的利润承
诺完成或 2017 年度的利润承诺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承诺(若有)完成后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且已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8 日、2017 年 5 月 18 日、2018 年 6 月 4 日上市流通。具体请详见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号、2017-026
号、2018-051 号)。本项承诺已履行完毕,崔德花女士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崔德花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
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崔德花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崔德花
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崔德花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崔德花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