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15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总数为 77,720,998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11.23%。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2015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都”)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公司已就核准 情况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发布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 公告》。根据上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公司向倪国涛发行 16,335,227 股股份、 向金丹发行 6,534,090 股股份、向郭风香发行 29,403,409 股股份、向崔德花发 行 13,068,181 股股份购买久爱致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久爱(天津)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泸州聚酒致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 向陈发树先生、陈志勇先生、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 集团”)、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新华 都员工持股计划”)和西藏聚久致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 藏聚久致和”)非公开发行 77,720,99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 资金。 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配套融资新增股份 77,720,998 股的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次新增股份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为 3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84,563,880 股。 2018 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新股 7,480,000 股。 截止至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申请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 692,043,880 股,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90,356,91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 13.06%。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向陈发树、陈志勇、新华都集团、新华都员工持股计划和西藏聚久致和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对应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 要求。 同时,陈发树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志勇和新华都集团承诺,对其在本次重组前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为本次重组后(即公司本次重组向其发行的 股份登记至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 日)的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相关方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认购对象陈发树、陈志勇、西藏聚久致和、新华都集团承诺: “本人/本公司日后在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期间,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久爱致和、久爱天津、泸 州致和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 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发行人及久爱致和、久爱天津、泸州 致和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任何竞争性业务机会, 则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及久爱致和、久爱天津、泸州致和,并尽力将该业务机会无 偿提供予发行人及久爱致和、久爱天津、泸州致和; 若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则发行人及久爱致和、久爱天津、泸州致和享有 优先权,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与发行人及久爱致和、 久爱天津、泸州致和今后开拓的新的业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相关方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 形。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认购对象陈发树、陈志勇、西藏聚久致和、新华都集团承诺: “本人/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新华都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 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新华 都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证不利实际控制人、股东、控制股东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新华 都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违规占用或转移新华都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新华都提供担保;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愿意将出售新华都 股票所得收益划归新华都; 同时,本人/本公司认购新华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期满后延 长六个月,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相关方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 形。 4、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认购对象陈发树、陈志勇、西藏聚久致和、新华都集团、新华都员工持股计 划承诺: “本人/本公司/本持股计划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新华都购物广场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本人/本公司/本持股计划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本次认购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不存在来源 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也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相关方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 形。 三、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其担保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 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77,720,998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 5 名。 4、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质押、冻结 序 股东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性质 股份总数 数量(股) 号 全称 数量(股) (股) 1 陈发树 境内自然人 41,004,545 41,004,545 -- 2 陈志勇 境内自然人 7,102,272 7,102,272 --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 3 境内一般法人 25,568,181 25,568,181 25,568,181 限公司 西藏聚久致和创业投资 4 境内一般法人 3,000,000 3,000,000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 基金、理财产 5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1,046,000 1,046,000 -- 品等 股计划 合 计 77,720,998 77,720,998 25,568,181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 90,356,915 13.06 — 77,720,998 12,635,917 1.83 件股份 无限售条 601,686,965 86.94 77,720,998 — 679,407,963 98.17 件股份 总股本 692,043,880 100.00 — — 692,043,880 100.00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