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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华 都: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3-30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21-01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许安心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领航员
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许安心作为征集人,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
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
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国涛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建生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号码:0591-87812085
       公司网址:www.nhd-mart.com
       电子邮箱:info@nhd.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3 月 26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安心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许安心,男,中国国籍,1975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许安心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生导师、福建省商务研究基地海峡商业管理研究中心
首席专家兼主任、福建省批发零售行业协会副会长兼商务管理与政策分会会长、
福建省东南商务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理事。曾任福建农林大
学副教授,华侨大学副教授、讲师、助教,福建省餐饮文化促进会执行秘书长,
福建省商贸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等职务。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4 月 6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 年 4 月 7 日-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
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
    收件人:郭建生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987972
    联系传真:0591-8781208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许安心
                                                  2021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
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
文、《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
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安心
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
  1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
  2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3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
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