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1-033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下属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上述业务追加担保,
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5 亿元(实际担保敞口金额将以双方最终
确认为准),为了使介于本期与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担保可正常履行,上述
担保有效期自 2021 年 9 月 11 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计划如
下: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预计 担保敞口金额
担保方 是否
2021 年 3 前担保 担保敞口 占公司 2021
被担保方 持股 关联
月末资产 余额 金额 年 3 月末净资
比例 担保
负债率 (亿元) (亿元) 产比例
西藏聚量电子商
100% 77.96% 2.00 3.50 32.00% 否
务有限公司
西藏久实致和营
100% 49.91% 1.00 1.50 13.71% 否
销有限公司
合计 3.00 5.00 45.71% --
2、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担保敞口金额
范围和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担保事宜,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相
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对
相关公司的担保敞口金额进行调整和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敞口金额及担保期限以
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9 日
注册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2 幢 5 单元 2 楼 2 号
法定代表人:倪国涛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聚酒致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127,836.48 143,583.47
负债总额 99,658.25 119,561.64
净资产 28,178.23 24,021.83
项目 2021 年 1-3 月(未审计) 2020 年度(已审计)
营业收入 42,576.18 104,963.25
利润总额 4,319.53 6,526.56
净利润 3,930.77 5,920.39
2、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4 日
注册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世通阳光新城 15 幢 3 号
法定代表人:倪国涛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久爱致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24,798.71 29,473.45
负债总额 12,377.27 17,565.42
净资产 12,421.44 11,908.03
项目 2021 年 1-3 月(未审计) 2020 年度(已审计)
营业收入 7,217.36 37,124.30
利润总额 468.41 4,286.06
净利润 426.25 3,899.4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期限及担保敞口金额最终以双方签订
为准。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
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
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
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5 亿元,占公
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9.94%。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余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担保)为人民币 3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97%。
为了使介于本期与下一年度股东会期间的担保可正常履行,本次拟对下属公
司提供担保敞口金额的有效期自 2021 年 9 月 11 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金
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将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到期。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