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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华 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6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 华 都                     公告编号:2023-077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华都                        股票代码                   0022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建生                                    杨秀芬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
 办公地址
                                    华都大厦北楼 7 层                         华都大厦北楼 7 层
 电话                               0591-87987972                             0591-87987972
 电子信箱                           CIO@nhd.com.cn                            counselor@nhd.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309,526,934.3       1,793,372,932.5       1,793,372,932.5
 营业收入(元)                                                                                                -26.98%
                                                    4                     3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8,488,178.74       219,714,071.44        219,826,051.00              -55.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8,539,451.51       82,063,309.79         82,063,309.79                20.0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5,117,649.80      -97,457,945.87        -97,457,945.87              228.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3                 0.33           -57.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3                 0.33           -57.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2%             18.68%               18.69%              -12.17%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2,243,207,394.9       2,674,162,323.3       2,674,162,323.3
 总资产(元)                                                                                                  -16.12%
                                                    0                     8                     8
                                      1,557,098,164.4       1,456,897,264.0       1,456,577,95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90%
                                                    6                     6                     9


    公司作为一家以数据研究为基础的效果营销及产品运营公司,主营互联网营销业务。2023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3.10 亿元,同比下降 26.98%(剔除已剥离的零售业务影响,互联网营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3.36%);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98 亿元,同比下降 55.20%(剔除已剥离的零售业务影响,互联网营销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同
比增长 19.8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并允许企业自发
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执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
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
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30,008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华都实
 业集团股    境内非国
                             17.58%                 126,607,339                           0
 份有限公    有法人
 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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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自然                                                                            68,456,38
 倪国涛                     11.96%              86,074,988              64,556,241   质押
             人                                                                                          8
             境内自然
 陈发树                      8.16%              58,778,367                       0
             人
 福建新华
 都投资有    境内非国
                             5.87%              42,282,000                       0
 限责任公    有法人
 司
 杭州瀚云
 新领股权
 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
                             4.75%              34,228,194                       0
 合伙企业    有法人
 (有限合
 伙)
 阿里巴巴
 (成都)    境内非国
                             4.75%              34,228,194                       0
 软件技术    有法人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洪泽君                      4.32%              31,100,000                       0
             人
             境内自然
 陈志勇                      2.42%              17,415,172                       0
             人
             境内自然
 吕强                        1.11%               8,009,480                       0
             人
             境内自然
 刘晓初                      0.58%               4,167,363                       0
             人
                         1、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陈志勇先生系新华都集团法
                         定代表人陈发树先生的弟弟。新华都集团、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发树先生和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志勇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2、杭州瀚云和阿里巴巴成都为一致行动人;3、公司未知其
 致行动的说明
                         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公司股东洪泽君先生实际持有 31,100,000 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情况说明(如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1,100,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1,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2023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全资子公司久爱致和(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国涛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