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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联行: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121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世联行”)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拟向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按照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与其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世联小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15,000 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
终确认为准)。

    世联小贷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按照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相
关要求,公司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世联小
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
(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该《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生效必需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最
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担保额度。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紫竹六道49号敦煌大厦1栋8C

3.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指标名称/期间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                              376,238.52            346,539.70

    资产总额                              378,705.79            349,149.13

    流动负债                              180,812.81            137,737.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0             33,000.00

    负债总额                              180,812.81            137,737.02

    净资产                                197,892.98            211,412.11

    营业收入                               66,450,01             41,213.71

    利润总额                               20,064.20             20,788.21

    净利润                                 14,794.91             13,519.12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责任的期限:
       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
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
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④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该展期无
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
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⑦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⑧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的范围:

       ①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
资、担保以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
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等。

       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
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
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③债权人因债务人使用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
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
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
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④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
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或仲裁费用、
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周晓华先生或财务总监高云秋先生代表世
联小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小
贷财务总监高云秋先生或其授权人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
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责任的期限: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
三年止。

    3、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
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4、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周晓华先生或财务总监高云秋代表世联小
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小贷财
务总监高云秋或其授权人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
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五、董事会意见

    世联小贷信贷基础资产的设计理念是建立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
房一族的贷款产品。目前主营信贷资产包含场景金融产品、泛消费金融产品、生
态圈金融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
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作为
保证人对世联小贷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91%。加上本次担保金额 35,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7,382.70 万元(其中
99.85%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
的担保),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6.84%。除
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另外,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18 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额度之
上限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15,800 万
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35,000 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
认为准),累计为 150,80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4.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