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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联行: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03-29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
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
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利润;

    4、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5、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协调;

    6、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8、坚持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

    三、股东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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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根据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
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四、股东分红回报预案和政策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
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
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
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
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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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
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如报告期内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详细说
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8、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


    五、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
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
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
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六、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执行。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原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规划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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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