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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联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19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珠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际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9月
19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
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
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4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
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实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4,075.51万股,约占
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不低于2,037.76万股,约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本的1%。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
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按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且回购股份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7.40元/股计算,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1,587,740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
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9月19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
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切实可行的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公司
向深圳集房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9月
19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9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