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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联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10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际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 202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

       鉴于:1、5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 495 名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883.44 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 2017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883.44 万份。

    《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登
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

议案》

    鉴于2020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世联行地产顾
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一、公司发生异
动的处理(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拟注销2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96.70万份
(其中已有5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为1,196万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终止实
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

    《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登
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