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马志达 郭天武 张建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