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2020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21-03-3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09 年上市以来,一
直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加强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识,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同等知情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坚持现金
分红回报股东,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特性及公司实际情况,并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
见,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注重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37,756,672.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45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股利 9,169,905.02 元,剩余尚未分配的利润 1,851,233,005.40 元结转至下一
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上述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含税)
东的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 年 9,169,905.02 81,942,292.20 11.19%
2018 年 42,902,390.41 415,724,734.42 10.32%
2017 年 163,518,247.76 1,003,883,544.29 16.29%
二、信息披露及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建立情况
1、2020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护每位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0年年,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共计对外发布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及相关文件共计200份。
2、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
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设立了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总监 6 人组成的信息披露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委员由法律
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同时制定了《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0 年年,信息披露委员会运作正常,有效地降低了信
息披露差错风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的 2016、2017、2018、2019 年四个年
度信息披露考核中,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均为“A”。
三、投资者接待与沟通情况
1、运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动易”)与
投资者进行日常的互动交流。互动易作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及合规信
息的有效途径,公司在符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回复、响应
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irm.cninfo.com.cn)上日常对公司提出的问询,全年
共回复互动易投资者提问 79 条,回复率 97.53%,确保了沟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并将对咨询对象和咨询内容进行记录并保存,定期汇总投资者重点关心的问题。
2、公司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地拓宽了沟通渠道,通过公司网站、微信
公众号等手段,对投资者发布合规的日常经营管理等信息。
3、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派专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提高对投资者的
服务意识,确保投资者服务电话和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等投资者服务渠道畅
通,及时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与投资者的紧密沟通。
4、定期接待投资者,在符合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基础上,举
行年报投资者调研会,积极回复投资者疑问。
5、不定期的参加专业投资管理单位组织的策略会、行业发展、产品创新及
公司未来发展等方面的研讨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发展、业务及经营管理情况的
了解。
四、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
式召开,利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
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五、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公司自
上市以来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报告期内发生
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
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相关内容。
六、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
供了专业性意见,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目前,公司董事会设有 3 名独立董事,同时在董事会下设的 4 个专门委
员会中,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都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按时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积极加强与董事
会其他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的联系和沟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
日常经营决策、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建议;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
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对公司关联交易、担保、年度利润分
配、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审计机构聘用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响应了《深圳证监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投资者
保护“蓝天行动 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发[2017]43 号)的号召,切
实执行公司各项投资者保护政策。2021 年将是公司全面发展“大交易+大资管”
的元年,在“卸掉包袱”(即将重资产逐步剥离)、“轻装上阵”(即清理以往的投
资项目)的基础上,公司将“聚焦能力”,重新回到轻资产专业服务的能力上,
固本强基,重回增长,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报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