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是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 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拟 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事项。 独立董事:马志达 郭天武 张建平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