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
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
提供连带担保。按照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
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用于流动资
金周转,期限不超过 3 年,担保方式为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先锋居善提供连带担
保。按照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
担保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
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以上两家公司
的授信担保。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12 楼
3.法定代表人:胡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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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2,033,579,072 元
5.成立日期:1993 年 04 月 13 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指标名称/期间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9,113.24 1,177,510.08
流动负债 562,738.33 479,711.0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0,297.00 122,930.00
负债总额 562,749.87 659,53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6,027.58 509,142.13
营业收入 672,269.84 124,979.57
利润总额 32,027.26 3,02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89.60 1,750.46
8.主要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
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
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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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或以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用专用章)后生效。
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
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3.担保的范围: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4.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署(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协议应
由该当事人签字,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协议应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名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深
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
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
保责任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加上本次担保金额 2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4,50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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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22.19%。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另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止,由先锋居善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
2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0 万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
额度为 20,000 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累计为 20,00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4.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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