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1-09-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联行
股票代码:002285.SZ
股份变动性质:控股股东不变,但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份减少,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 49-59 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16 号准则》”)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世联行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
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联行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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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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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编制为珠
横琴新区国资办、信息披
指 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
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管理办公室)
大横琴 指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世联行、上市公司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85.SZ)
横琴新区国资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
府〔2020〕10 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知》(粤财资〔2020〕78 号)的要求,将所持大横琴 10%
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同时按照珠海市政府工
作会议纪要〔2021〕123 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
所持有大横琴 90%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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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
名称
(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 王晨辉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 49-59 号
机构类型 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MB2D911631
通讯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 49-59 号
联系电话 0756-88410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横琴新区国资办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党组书记、副局
王晨辉 男 中国 珠海 否
长,国资办主任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 号的要求,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
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大横琴控股股东为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 100%的股份。按照《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10 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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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 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所持大横琴
1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同时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
123 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横琴
新区国资办将所持有大横琴 90%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珠海市国资委和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持有大横琴股
权 90%和 10%。至此,横琴新区国资办不再持有大横琴的股权,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处置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 100%的股权,大橫琴持有世
联行 324,077,84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4%,同时,大横琴通过表决权
委托的形式取得对上市公司 285,285,934 股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
召集权等权利,大横琴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29.97%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
召集权等权利,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横琴新区国资办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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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横琴新区国资办不再持有大横琴股权,珠海市国资委取得
大横琴 9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世联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持
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
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
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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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根据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 号的要求,将大横琴整体成
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2、2021 年 8 月 16 日,珠海市国资委和横琴新区国资办经过商定,一致通
过《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将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的大横琴 90%
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资委。
3、2021 年 8 月 16 日,珠海市国资委与横琴新区国资办签署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
动经珠海市委市政府同意,大横琴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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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90%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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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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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世联行 股票代码 002285.SZ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 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
名称 理办公室 注册地 49-59 号
增加
拥 有权益 的股 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无
是 否为上 市公 司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
是□否 是□否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 5% 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
披 露前拥 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 股份数 量及 占 持股数量: 609,363,775 股
上 市公司 已发 行 持股比例: 29.97%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 变动数量: 609,363,775 股
拥 有权益 的股 份 变动比例: 29.97%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 息披露 义务 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 在二级 市场 买 是否
卖 该上市 公司 股
票
11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股东 或实 际
控 制人减 持时 是
否 存在侵 害上 市 是否
公 司和股 东权 益
的问题
控 股股东 或实 际
控 制人减 持时 是
否 存在未 清偿 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否
解 除公司 为其 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 损害公 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本 次权益 变动 是
否 需取得 批准 及 是否□
批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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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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