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信息义务披露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09-2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联行
股票代码:002285.SZ
股份变动性质:控股股东不变,但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份增加,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 362 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九月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修订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告了《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以及直接持股 5%以上银
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
人介绍”之“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和“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
简要情况”。同时,按照上述补充说明内容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世联行权益
的统计口径,更新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中对应的信息。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 号准则》”)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世联行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
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联行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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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 13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14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8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9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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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市国资委、信息披露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大横琴 指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世联行、上市公司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85.SZ)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 号的要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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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李文基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 362 号
机构类型 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719245578R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 362 号
联系电话 0756-25149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李文基 男 党委书记、主任 中国 广东珠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及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除世联行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华发股份 600325.SH 28.49% 房地产经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金属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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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不含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及通信
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学
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及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及运
营;企业管理及咨询;交易平台的投资及运营;微电子、
电力电子、环境保护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
华金资本 000532.SZ 40.66%
产和电力开发;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材料
及其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
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
维业股份 300621.SZ 29.99%
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自有物业的租赁和管
理。
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光通信设备制造;
光通信设备销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
光库科技 300620.SZ 23.95% 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仪器仪表修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
蓝宝石晶体生长及蓝宝石深加工产品的设计、制造、销
售、经营租赁;集成电路和传感器的研究开发、加工制
华灿光电 300323.SZ 24.87%
造,并提供技术服务;自有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上
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国
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代
格力地产 600185.SH 43.57%
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集成电路和计算机软件及硬件产品、人工智能芯片、宇
航总线测试系统及产品、智能控制系统及产品、SIP 存
欧比特 300053.SZ 15.08% 储器和计算机模块及产品、人工智能算法及产品、宇航
飞行器控制系统及产品、微小卫星、卫星星座、卫星大
数据、智能图像分析及处理技术产品、移动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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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穿戴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测试、销售和技术
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卫星遥感
技术及对地观测、地理信息系统、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空间探测、测绘服务、城市规划设
计、摄影测量、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运维服
务;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
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港口航运及其配套设施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物流供
应链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能源环保的项目投资及股
权投资;港城建设的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航运金融的
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投资;饮料项
目投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项目投资;社会经济咨询。
珠海港 000507.SZ 29.98%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
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
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
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
平台予以公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冰箱玻璃、汽车玻璃、家居玻璃,生产钢化、中空、
夹胶、热弯、镶嵌玻璃,生产高级水族箱、玻璃纤维制
秀强股份 300160.SZ 25.01% 品及其它玻璃制品,生产膜内注塑制品;销售本企业所
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型锻件坯料、电渣锭、锻件、管模、数控机床、通用
机械非标准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铸件、焊接件、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压力容器、
通裕重工 300185.SZ 20.34%
非标成套核电设备设计、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
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金属结构、风力发电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以
上不含特种设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
发电、电能销售;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站、生物质能
源电站建设、运行和维护;海上风电基础管桩、塔筒和
海外出口海工装备、安装、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辅件、
天能重工 300569.SZ 29.19%
零件销售;无运输工具承运陆路、海路运输业务;经营
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鹰股份 002047.SZ 26.57%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系统工程设计、开发与集成、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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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咨询;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
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幕墙工程、
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产品研发、
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建筑及装配
式建筑技术研发;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
通信工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居产品、
个性化定制家居和木制品设计及安装;城市与建筑设
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建筑工程施工(须取得相
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一般经营项目是:销售通信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
线设备、光电子产品、光模块、波分复用设备、光电器
件、连接器件和网络机柜等产品)、无线通信设备、移
动通信系统天线及基站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基站、室分、
美化天线和馈线附件、无源器件等产品);数据中心的
机房机柜、数据通信设备、微型 DC 柜、微模块系统、
数据处理业务及技术、开发网络集成系统、数据中心解
决方案和配套产品的相关集成、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与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及安装服务、建设、运维;灯杆、
智慧路灯、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系列产品、高低压成套
开关电器设备;通信电源、电源产品及配电设备相关产
品(包含但不限于一体化电源、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电源分配单元(PDU)等)、节能系列产品、能源柜;空
调设备设计、研发与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空调、机
房精密空调设备、基站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
BBU 机柜(包括但不限于 BBU 一体化集中机柜、BBU 节能
日海智能 002313.SZ 16.67%
机柜和 5G BBU 机柜等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与技术咨询和服务;监控系统设计开发、生产
和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智能监
控采集处理服务(器)系统 );通信测试设备和施工工
具、通用电子电力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类系统设
备及配套设备(含硬件及软件产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监
控通讯系统、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及配件、智能门禁
和安防系统的产品和软件的应用、无线传感产品、无线
通讯装置和智能门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工程服务及精
密设备的集成、维修、维护和调试(生产仅限分公司经
营);锂电池(包含但不限于通信电池、储能电池等)、
蓄电池(包含但不限于铅酸电池等)以及 BMS 系统的设
计开发、销售;物联网云信息计算、物联网整合应用、
物联网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及销售、物联网集成项目的建
设及运维;移动互联网网络平台、新网络媒体、电子商
务系统平台、网站、网页的技术开发、设计 ,许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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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项目是:通信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线设备、光
器件和网络机柜等产品)、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
统天线及基站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基站、室分、美化天
线和馈线附件、无源器件等产品)、数据通信设备、数
据中心解决方案的配套产品及相关集成、灯杆、智慧路
灯、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系列产品、高低压成套开关电
器设备、通信电源及配电设备、节能系列产品、通信测
试设备和通信施工工具、通用电子电力产品、新能源电
动汽车充电类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含硬件及软件产
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监控通讯系统、精密设备环境控
制系统及配件、智能门禁和安防系统的产品和软件的应
用、无线传感产品、无线通讯装置和智能门锁的生产,
并从事上述产品的工程服务及精密设备的集成、维修、
维护和调试(生产仅限观澜分公司经营);云端数据存
储服务、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分析;云计算
服务和灾备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长园集团 600525.SZ 14.53%
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
网设备、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
他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电气产品、电子元器件及产品、机动车零部件、计算机
软硬件的开发、生产、加工(限制和禁止类除外)、销售;
英博尔 300681.SZ 5.00%
五金交电、蓄电池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化试剂、临床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兽用针剂、生化
试剂检验用具、基因工程药物、微生物环保产品的研究、
生产、经营、自有设备租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从事货
科华生物 002022.SZ 18.62%
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楼宇清洁服务、公园及康乐中心清洁服务、街道清洁服
庄臣控股 1955.HK 44.25%
务、院校清洁服务及其他清洁服务。
华发物业 酒店经营、酒店管理、酒店顾问及会展服务,金融服务,
0982.HK 36.88%
服务 财经印刷服务,物业管理业务。
药品及试剂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开拓药业 9939.HK 6.77%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迪信通 6188.HK 90.76% 批发、零售通信设备、移动通讯产品、金属材料、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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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维修移动电话;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 2008 年 1 月 29 日前为内资
企业,于 2008 年 1 月 29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控制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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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 号的要求,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
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大横琴控股股东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编制为珠海
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横
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 90%的股份。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 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大
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珠海市国资委持有大横琴股权 90%。至此,公司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企业大横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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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 90%的股权,大橫琴持有世联
行 324,077,84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4%,同时,大横琴通过表决权委
托的形式取得对上市公司 285,285,934 股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
召集权等权利,大横琴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29.97%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
召集权等权利,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横琴新区国资办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市国资委取得大横琴 9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世联
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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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
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
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根据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 号的要求,将大横琴整体成
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2、2021 年 8 月 16 日,珠海市国资委和横琴新区国资办经过商定,一致通
过《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将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的大横琴 90%
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资委。
3、2021 年 8 月 16 日,珠海市国资委与横琴新区国资办签署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
动经珠海市委市政府同意,大横琴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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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珠海市国资委接收横琴新区国资办无偿划转的大横琴 90%的股权,珠海市国
资委获得该股份不涉及现金支付,不存在购买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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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对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
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未来
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
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
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
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
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安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调
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如未来根据
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条
款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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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
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
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
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
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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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
务和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珠海市国资委
主要职能是根据珠海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等,其本身并无任何生产经
营行为,与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公司法》第 216 条“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
有关联关系”,《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
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及大横琴控制的其他企业外,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珠
海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因此,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及
大横琴控制的其他企业外,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已在 2020 年 8 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大横琴将严格依法合规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协同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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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则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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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
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
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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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
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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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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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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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90%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函;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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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
订稿)》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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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世联行 股票代码 00228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
名称 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 洲梅华东路 362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是否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
16 家 A 股上市公司 13 家 A 股上市公司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4 家 港股上市公司 3 家 港股上市公司
持股 5% 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类型: 行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 609,363,775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 29.97%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否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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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 是否
定的情形
是否存在《收购管
理办法》第五十条 是否□
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否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否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否□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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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修订稿)》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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