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世联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2-04-1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2 年 4 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监     和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

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障监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世联地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规则”)。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

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

     (一)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监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一)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情形之一者;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之一者;

     (二)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者且尚在禁入期;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三) 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公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开批评两次及以上的;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四) 最近 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开谴责两次及以上或批评三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次及以上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五) 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 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

                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司监事的情形。
               的情形。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 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

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   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 会行政处罚;

得兼任监事。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

                                           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

                                           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

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   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

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   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

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越权;                          (一)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二) 不以任何形式侵犯公司利益;          (二)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

    (三)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          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        存储;

               的财产;                        (三)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      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

                  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    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司的商业机会;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五)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

                  人牟取利益;                进行交易;

       (六)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五)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利益;                      益;

       (七)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泄漏在任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

职期间所知悉的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      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

形下,可以向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      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

等信息:                                      类的业务;

         1. 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

         2. 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强制性             为己有;

              要求;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3. 公众利益有要求;                      (九)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

         4. 该监事自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八)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监督权,不       (十)不得为拟实施或正在实施恶意收

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      购公司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及其收购行为提

得到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将监督权转授他人行      供任何形式的有损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

使。                                          便利或帮助;

       (九)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

                                              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八条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监事会人数        第八条如因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应当在股      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

东大会委任继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如因监事任      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        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     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职务。                                           监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而离职,应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向监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监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而离职,应向

监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

责并报告工作。                               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监事会 2 名成员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 生。

大会选举产生,另 1 名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并        监事会两名成员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一名成员由职工代表

                                             担任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          第十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使以下职权:                                 行使以下职权:

    ……                                         ……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或者股东大会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                                     议;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

    ……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

时会议。                                      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主席应当在十日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主席应当

内召集临时会议:                              在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

       ……                                       ……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规定的决议时;                                程》规定的决议时;

       ……                                       ……

   第十八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            第十八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

议,监事会主席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      会议,监事会主席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

监事会印章或监事会主席签字的书面会议通        盖有监事会印章或监事会主席签字的书面

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      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

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      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

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

                                              录。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

开。                                          则。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 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视频、电话、邮

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      件或通信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但应在事

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      后签署监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

票意见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

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

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
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       监事的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和弃

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见中选择其一,未做选      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见中选择其一,

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见的,会议主持人      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见的,会

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      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

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      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

弃权。                                        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

意。                                          同意。

       与会监事应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             与会监事应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主席应当亲自或安排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主席应当亲自或安

工作人员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      排工作人员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

包括以下内容: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五)会议审议的议案、每位监事对有关       (五)会议议程、会议审议的议案、每

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议案的表决意      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见;                                          对议案的表决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