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13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定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定于2022
年5月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
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关于续聘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2022 年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
9.00 《2022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11.00 《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
12.00 《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0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1、2、4、5、6、7、8、10、12、13、14、15、17、18、19、20已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9、11、16已经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14、15、16、2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
均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7、8、9、10、11、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
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2
年4月28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162708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叶建初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关于续聘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2022 年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
9.00 《2022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11.00 《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
12.00 《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0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
“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
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