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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联行: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13  

                                      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码
专项说明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 F, B l oc k A, Fu Hua Mansi on ,
                                                   N o. 8, Ch aoy an gm en B ei d aj i 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 7, P. R. C hi 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2SZAA4017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世联行) 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了XYZH/2022SZAA40174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根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业 务 办 理 指 南 第 12号 — —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相 关 事 项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世联行编制了后附的深圳世联行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
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世联行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世联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
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世联行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
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世联行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08,250.79                       672,269.8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847.90                         8,063.0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29%                            1.2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房屋出租收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房屋出租收入、
                                                                                              入、出售投资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7,847.90   出售投资性房          8,063.00
                                                                                              性房地产收入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地产收入等
                                                                                                    等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847.90           —            8,063.00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
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
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00,402.89           —          664,206.84        —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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