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1,002,730,2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6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 992,812,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9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4人, 代表股份9,917,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7%。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24,2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95%;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24,2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95%;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24,2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95%;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2,495,4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6%;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2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18,5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89%;反对 110,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249,39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2%;反对 110,70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2,495,4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6%;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126,29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9%;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79%;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17,1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87%;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1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3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147,99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1%;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08%;弃权 1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2%。 (八)审议通过《2022 年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36,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7%;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10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167,19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08%;弃权 10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5%。 (九)审议通过《2022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36,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7%;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10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167,19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08%;弃权 10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5%。 (十)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488,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4 数的 99.9759%;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119,19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1%;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08%;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488,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59%;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119,19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1%;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08%;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 (十二)审议通过《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1,002,543,4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14%;反对 185,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174,296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6%;反对 185,80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5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 5 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3,150,189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446%;反对 9,579,039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47,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17%;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40,2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10%;反对 8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47,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17%;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6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47,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17%;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18,5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89%;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47,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17%;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2,647,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17%;反对 8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庄浩佳、黄可鑫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7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