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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联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整,授信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1)由全资
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提供连带担保;(2)
房产抵押,以位于①全资子公司杭州三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三
箭”)持有的杭州市西湖区百家园 61 号 1-2 幢及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百家园路
61 号、②公司持有的成都市青羊区百瑞二路 338 号 3 栋 4 层 403-412 号/414-428
号、 层 501-505 号/507-509 号/511-519 号/521-528 号、 层 602-604 号/606-607
号/609 号/611-616 号/618-619 号/621-628 号、7 层 702-709 号/712-718 号
/721-728 号、10 层 1008 号、12 层 1203-1216 号/ 1219-1228 号、13 层 1302-1316
号/1318-1328 号单位提供抵押。按照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的相关要求,杭州
三箭拟与其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
人民币 4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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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注册资本:2,033,579,072 元

    5.成立日期:1993 年 04 月 13 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指标名称/期间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6,003.53            735,767.86

流动负债                                    351,715.60            329,091.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1,453.69             45,490.00

负债总额                                    518,374.59            360,46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0,308.33            368,457.92

营业收入                                    608,250.79            295,564.87

利润总额                                   -114,626.67             -2,13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902.29             -1,971.85

    8.主要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期限: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主债权发
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
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
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
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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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
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
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
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主要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
转,包括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或置换他行同等用途的贷款,可循环使用。杭州三
箭、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杭
州三箭、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杭州三箭、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占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8%。加上本次担保金额 40,000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1,510 万元(全部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16.61%。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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