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宇顺: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 宇顺                           公告编号:2016-17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一六年十月




                                                                                            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杨培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96,995,253.17                3,210,235,077.17                         -3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3,427,216.38                     570,129,264.98                       -38.0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4,305,852.24                    -57.97%        1,027,840,042.01                -5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153,756.52                  -309.27%         -217,304,735.21              -9,843.7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3,514,946.28                  -363.03%         -244,330,960.43             -40,683.8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60,870,110.12                -36.8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66                 -309.25%                  -1.1631             -9,873.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66                 -309.25%                  -1.1631             -9,873.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5%                   -17.16%                  -47.09%               -47.22%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894.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696,645.3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636,221.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9,263.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6,482.71

合计                                                                         27,026,225.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17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植融云(北京)
                境内非国有法人         8.42%         15,728,328                  0
投资有限公司

林萌             境内自然人            7.39%         13,804,000        13,804,000 质押                  9,063,624

张家港保税区丰
瑞嘉华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9%          6,526,472                  0
有限公司

魏连速           境内自然人            2.81%          5,241,090         5,241,090 质押                  5,241,090

李梅兰           境内自然人            1.58%          2,957,994         2,957,994

陈文健           境内自然人            1.30%          2,421,819                  0

李洁             境内自然人            1.03%          1,919,696         1,919,696

林车             境内自然人            0.88%          1,643,338         1,643,338

高春雷           境内自然人            0.66%          1,230,000                  0

黄慧缘           境内自然人            0.54%          1,011,1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15,728,328 人民币普通股         15,728,328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投资管理
                                                                        6,526,472 人民币普通股          6,526,472
有限公司

陈文健                                                                  2,421,819 人民币普通股          2,421,819

高春雷                                                                  1,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0,000

黄慧缘                                                                  1,01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1,100

王继昌                                                                  1,011,082 人民币普通股          1,011,082

王敬凯                                                                   886,300 人民币普通股             886,300

罗建明                                                                   863,900 人民币普通股             863,900


                                                                                                                    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宋金彪                                                                    779,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9,000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万向信托-
期期 1 号证券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                                           703,200 人民币普通股            703,200
信托计划

                                      1、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林萌与李梅兰、李洁、林车具有关联关系,系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100%
说明                              持股控制的企业。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陈文建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股票 2,384,719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7,100 股;公司股东罗建明通过东兴证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863,900 股;公司股东宋金彪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79,000 股。
                                      上述参与融资融券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未发生变化。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营业额下降及以 T/T 方式
货币资金                  163,613,857.74        450,764,294.03     -63.70%
                                                                             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应收票据                  168,652,903.06        427,514,030.88     -60.55%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营业额下降所致。


应收账款                  525,940,215.82      1,036,371,244.59     -49.25%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营业额下降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工程设备逐步验收投入使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95,616.71         15,632,663.51     -56.53%
                                                                             用,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额下降导致材料采购额
应付票据                   60,720,401.54        471,485,425.80     -87.12%
                                                                             下降。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额下降导致材料采购额
应付账款                  290,636,508.20        803,345,406.83     -63.82%
                                                                             下降。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预收的客户货款增加所
预收款项                   59,851,457.51         17,670,519.39     238.71%
                                                                             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手机业务模块业务整合,人
应付职工薪酬               21,942,123.08         35,889,351.59     -38.86%
                                                                             力需求下降所致。

应交税费                    6,556,170.52         37,112,444.41     -82.33%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额下降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应付未付的借款利息增加所
应付利息                   12,142,310.00          1,246,413.10     874.18%
                                                                             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归还非金融机构借款及支付
其他应付款                 36,180,860.57        154,631,501.43     -76.60%
                                                                             应付供应链公司货款和资金占用费增加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预提的水电费及代理报关费
其他流动负债                  583,247.84          2,781,166.37     -79.03%
                                                                             减少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支付应付远东租赁售后回
长期应付款                  7,203,913.43         22,253,980.39     -67.63%
                                                                             租融资租赁费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退回赤壁政府土地补偿款
递延收益                   40,377,666.53         61,274,611.02     -34.10%
                                                                             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
其他综合收益                2,072,409.61          1,469,723.00      41.01%
                                                                             算差额增加所致。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雅视科技订单量下滑
营业收入                1,027,840,042.01      2,305,708,752.39     -55.42%
                                                                             及手机业务模块业务整合所致。



                                                                                                                   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               962,248,498.99     2,043,203,635.89      -52.90%
                                                                          下降。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营业税金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35,894.13           3,629,436.09    -24.62%
                                                                          及附加下降。
                                                                          主要原因系上报告期内对各项资产减值损失未充
资产减值损失           116,554,117.81        16,060,905.05     625.70%
                                                                          分估计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注1)
       2015年12月8日,公司股东魏连速先生与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及《表决权委托书》。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魏连速先生将其持有的6,526,472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3.49%)协议
   转让给其持股100%的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嘉华”),再将丰瑞嘉华的100%股权转让给
   中植融云。
       2016年1月14日,魏连速先生办理完成将丰瑞嘉华的100%股权转让给中植融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张家
   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且根据《表决权委托书》,魏连速先生已将
   剩余的19,579,418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0.4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植融云行使,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此时,中植融云在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达到13.97%,已成为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
   的最大股东,解直锟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6年7月18日,魏连速先生与中植融云签署了《股份转让的协议书》,魏连速先生将其持有14,338,328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7.67%)协议转让给中植融云。2016年7月22日,魏连速先生将上述股份转让给中植融云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至目前,中植融云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22,2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1%(其中,通过丰瑞嘉华间接持有
   公司6,526,4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9%);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9,045,09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中植融云及其子公司丰瑞嘉华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41,299,89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2.10%。
       截至目前,魏连速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植融云,实际控制人为解直锟先生。
       2、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仓库发生火灾事故(注2)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租赁了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深
   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仓库用于储存待交付货物。201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雅视科技的通知,该仓库12月22日20
   时左右发生火灾事故,致使该仓库中所存放的雅视科技电子零配件受损。本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相关部门调查
   后为意外事件。
       本次事故未对雅视科技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预计未产生较大影响。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注3)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经审慎研究,将2015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注4)
       (1)董事、监事人员变动
       2016年1月,公司收到原独立董事刘澄清先生、原董事杨彩琴女士、原监事蹇康力先生、原监事杨顺林先生、原监事王
   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此,经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会议以及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卓琪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黄晓庆先生当选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磊先生、杨培琴女士当
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6年9月,肖建学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溪女士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16年9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并于2016年10月10日召开了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旸先生、卢涛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16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选举张旸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卢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董事长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0月20日完成,张旸先生为公司法定
代表人。
    (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爱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
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任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1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胡九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任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于2016年5月17日届满。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
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举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
将尽快确定有关事宜,及时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5、关于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注5)
    2015年7月10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原董事杨彩琴女士及原董
事魏捷女士向公司提交了《意向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书》,待公司股票复牌后六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
数量不低于505,000股。
    2015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原董事魏捷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已不再在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确保上述增持计划的履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完成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等规定,为
避开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窗口期,杨彩琴女士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拟将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延
长6个月。后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重大资产出售停牌期间无法实施,为此,杨彩琴女士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增持计划的实
施期限将再次延长6个月。除此之外,其他承诺不变。
    6、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注6)
    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注销公明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将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注销公明分公司,公明分公司注销后,其业务、资
质及债权债务等均由公司承继。2016年3月,宇顺工业智能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201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
将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宇顺天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5月,宇顺天合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
执照》。
    7、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注7)
    因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宇顺电子”变更为“*ST宇顺”。
    8、业绩补偿相关事项(注8)
    公司2013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雅视科技100%股权。2013年8月,公司与雅视科技原股东林萌签订了《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并于2015年6月签订了《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公司审计机构确认,雅视科技
2013-2015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林萌、林车、李梅兰(以下简称“林萌等股东”)需履行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若林萌等股东选择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则需回购股份数量为18,405,332股;若林萌等股东选择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则其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为378,045,519.28元。
    201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林萌提交的关于申请变更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材料,要求申请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业绩补偿方案:1、确认选择股份回购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2、同时,考虑到雅视科技扣
除2015年度业绩为负的影响,其累积业绩承诺实现率约为46%,提请减少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具体数量为:18,405,332
股*54%=9,938,879股。2016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林萌提交的上述《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否决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6年5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未审议通过林萌提交的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
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申请,其后,公司再次收到林萌提交的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申请文
件,公司将上述相关申请内容提交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经审议,董事会通过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议案》,同意林萌提出的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的申请,并于2016年6月6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政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相
关政策,决定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同时,决定取消原计划于2016年6
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6月20日在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取消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此后,为顺利解决业绩补偿相关事宜,公司与林萌等股东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决定仍按照各方于2013年8月、2015年6
月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上述业绩补偿
方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7月8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补偿截止日日期延后至2016年9月30日,
且林萌等股东在支付业绩补偿款的同时仍必须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就延迟支付的现金补偿部分向
公司缴纳违约金。
    2016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林萌先生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说明,其确认以现金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并力争于2016年9月30日15:00之前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现金补偿378,045,519.28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除林萌先生此前支
付到公司账户的保证金1,000万元以外,公司仍未收到林萌等股东支付的现金补偿款。
    2016年9月30日,林萌先生向公司提出申请,其申请将现金补偿截止日再次延长2个月,以便其筹措资金完成现金补偿,
并赔付相应的违约金。
    2016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业绩补偿履行期限延长的议案》,同意将补偿截止日再次延长2个月(即延长至2016年11月30日),并经公司于2016年
10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林萌等股东需不晚于2016年11月30日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现金补偿款
达378,045,519.28元,并赔付相应的违约金。如到期林萌等股东仍未能履行,公司将根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推进相关工作。
    9、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及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注9)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6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16年5月3日开市起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8日对公司出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

                                                                                                                  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就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发表了“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金额的意见”,该意见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条第二款“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若影响的金额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明确说明”的
规定。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审计机构需就公司2015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影响的具体金额进行补充说明,为避免公司股价的波动,公司特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3日开市起停牌,待
公司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关于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年5月24日,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涉及资产出售的重大事项,自当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此次停牌已向深交所申
请并获同意。2016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该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2016年6月3日,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10月27日连续停牌,在停牌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
次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应当每三十日发布一次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据此,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201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在深圳深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
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雅视科技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据此,经向深圳产权交易所申请,公司在2016年8月30
日至2016年9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产权交易所四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但均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因此,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不再延长公开挂牌期限,将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对方已确定,2016年10月27日,公司与深圳市华朗光电有限公司就标的资产出售事项
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了《关于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尽快形成《深
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8日开市起复牌。
    10、终止收购舜源科技部分股权并终止向其增资(注10)
    公司于2015年10月7日以人民币2,300万元向深圳市舜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源科技”)增资,并以人民
币5,700万元收购关联方深圳市金宇顺投资有限公司及魏捷女士持有的舜源科技部分股权。上述增资及股权收购完成后,公
司将合计取得舜源科技32%的股权。
    截至2016年10月18日,上述交易暂未实施。
    因公司战略结构及资金配置的调整,考虑到公司实际发展的需求,经与交易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经公司于2016年10
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终止上述对舜源科技增资及股
权收购等事项,并终止交易各方于2015年10月签署的《关于深圳市舜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之增资协议书》、《关
于深圳市舜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之股权转让协议书》。该事项尚待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重大诉讼事项(注11)
    诉讼一、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纠纷将赤壁开发区与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咸宁中院”)。2015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咸宁中院出具的(2015)鄂咸宁中民初字第37号《民事裁定书》,
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201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湖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湖北高院裁定终结本案管辖权异议的二审审查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案件已撤诉。
    诉讼二、赤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赤壁政府”)因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将公司及赤壁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赤壁显示”)起诉至咸宁中院。2016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鄂民终290号《民事裁
定书》。法院裁定如下:1、撤销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咸宁中民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2、准许赤壁市人民
政府撤回原审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案件已撤诉。
    诉讼三、公司及赤壁宇顺因合同纠纷案起诉赤壁政府及赤壁开发区。2016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湖北高院送达的(2015)

                                                                                                           1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鄂民二初字第00048号《民事调解书》。本案件已和解并已执行。
    诉讼四、赤壁宇顺对赤壁市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不服,向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2016年3
月,公司收到咸宁中院的(2016)鄂12行终13号及(2016)鄂12行终18号《行政裁定书》,法院准予赤壁宇顺撤回诉讼。本
案件已撤诉。
    12、重大关联交易(注12)
    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量较大,2016年内向关联方贷款及通过银行委托或担保贷款补充经营资金,具体如下:
    (1)2015年12月18日,公司向关联方中植融云借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借款期限3个月,年利率为8.5%,该
笔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18.75万元。该笔借款公司已归还给中植融云。
    (2)2016年4月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借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借款期限9个月,年利率为8.5%,该
笔关联交易的金额为956.25万元。
    (3)公司通过银行接受关联方上海寰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3个月,到期
后再展期3个月,年利率13.18%,自借款金额支付之日起算,该笔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218.19万元。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
相应抵押或担保。
    (4)因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需由公司控股股东进行担保。据此,由中海晟融(北京)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晟融”)为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中海晟融支付的担保费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
    (5)公司通过银行接受关联方珠海中植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年
利率为12.98%,该笔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725.8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12 月 03 日                    2015-103

                                       2015 年 12 月 09 日                    2015-105

                                       2015 年 12 月 12 日                    2015-111

                                       2015 年 12 月 22 日                    2015-122

(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6 年 01 月 15 日                      2016-007

                                       2016 年 04 月 11 日                    2016-039

                                       2016 年 07 月 19 日                    2016-094

                                       2016 年 07 月 23 日                    2016-099

                                       2016 年 07 月 26 日                    2016-100

(注 2)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仓库发生火
                                       2016 年 01 月 07 日                    2016-001
灾事故

(注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 01 月 13 日                    2016-004

                                       2016 年 01 月 13 日                    2016-002、2016-003

                                       2016 年 01 月 21 日                    2016-009

                                       2016 年 01 月 22 日                    2016-010

(注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6 年 01 月 27 日                      2016-011、2016-012、2016-013、2016-014

                                       2016 年 02 月 20 日                    2016-018、2016-019

                                       2016 年 06 月 03 日                    2016-065

                                       2016 年 09 月 14 日                    2016-141、2016-142


                                                                                                                   1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 09 月 20 日                2016-145

                                       2016 年 10 月 11 日                2016-155

                                       2016 年 10 月 12 日                2016-156、2016-158

                                       2016 年 10 月 21 日                2016-168

                                       2016 年 03 月 15 日                2016-025
(注 5)关于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016 年 09 月 30 日                2016-153

                                       2016 年 03 月 22 日                2016-028

(注 6)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04 月 01 日                2016-033

                                       2016 年 05 月 31 日                2016-064

(注 7)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16 年 04 月 29 日                    2016-050

                                       2016 年 04 月 30 日                2016-053

                                       2016 年 05 月 06 日                2016-054

                                       2016 年 06 月 03 日                2016-065、2016-066、2016-067

                                       2016 年 06 月 07 日                2016-073、2016-074、2016-076

(注 8)业绩补偿相关事项               2016 年 06 月 20 日                2016-078

                                       2016 年 06 月 23 日                2016-080、2016-081、2018-082、2016-083

                                       2016 年 07 月 09 日                2016-089

                                       2016 年 08 月 11 日                2016-112、2016-113

                                       2016 年 10 月 12 日                2016-156、2016-157、2016-160

                                       2016 年 04 月 29 日                2016-050

                                       2016 年 04 月 30 日                2016-052

                                       2016 年 05 月 10 日                2016-055

                                       2016 年 05 月 17 日                2016-058

                                       2016 年 05 月 24 日                2016-060

                                       2016 年 05 月 31 日                2016-062

                                       2016 年 06 月 03 日                2016-071
(注 9)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及筹划重
                                       2016 年 06 月 14 日                2016-077
大资产出售事项
                                       2016 年 06 月 21 日                2016-079

                                       2016 年 06 月 28 日                2016-084

                                       2016 年 07 月 05 日                2016-087

                                       2016 年 07 月 12 日                2016-090

                                       2016 年 07 月 19 日                2016-093

                                       2016 年 07 月 20 日                2016-096

                                       2016 年 07 月 26 日                2016-101



                                                                                                              1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 08 月 02 日                2016-102

                                      2016 年 08 月 03 日                2016-103、2016-105

                                      2016 年 08 月 09 日                2016-106

                                      2016 年 08 月 16 日                2016-115

                                      2016 年 08 月 19 日                2016-117、2016-118

                                      2016 年 08 月 23 日                2016-122

                                                                         2016-123、2016-124、2016-125、2016-126、
                                      2016 年 08 月 29 日                2016-127、2016-128、2016-129、2016-130、
                                                                         2016-131、2016-132

                                      2016 年 08 月 30 日                2016-133

                                      2016 年 09 月 01 日                2016-134

                                      2016 年 09 月 06 日                2016-135、2016-137

                                      2016 年 09 月 07 日                2016-138

                                      2016 年 09 月 13 日                2016-139

                                      2016 年 09 月 14 日                2016-140、2016-143、016-144

                                      2016 年 09 月 23 日                2016-148

                                      2016 年 09 月 26 日                2016-150、2016-151

                                      2016 年 09 月 27 日                2016-152

                                      2016 年 10 月 10 日                2016-154

                                      2016 年 10 月 12 日                2016-156、2016-159

                                      2016 年 10 月 17 日                2016-163

                                      2016 年 10 月 24 日                2016-169

                                      2016 年 10 月 26 日                2016-171

                                      2016 年 10 月 28 日                2016-173、2016-174

(注 10)终止收购舜源科技部分股权并
                                      2016 年 10 月 19 日                2016-164、2016-165、2016-166
终止向其增资

                                      2015 年 03 月 31 日                2015-017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15-082

                                      2016 年 01 月 04 日                2015-130

                                      2015 年 06 月 06 日                2015-037

(注 11)重大诉讼事项                 2015 年 12 月 12 日                2015-110

                                      2016 年 03 月 17 日                2016-026

                                      2015 年 09 月 10 日                2015-071、2015-072

                                      2016 年 03 月 17 日                2016-026

                                      2015 年 11 月 11 日                2015-096


                                                                                                              1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 04 月 01 日                   2016-031、2016-032

                                          2016 年 06 月 03 日                   2016-065、2016-069

                                          2016 年 07 月 23 日                   2016-097、2016-098
(注 12)重大关联交易
                                          2016 年 08 月 20 日                   2016-119、2016-120

                                          2016 年 09 月 06 日                   2016-136

                                          2016 年 09 月 23 日                   2016-148、2016-149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1、在承诺人直
                                             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
                                             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
                                             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
                                             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2、承诺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对任
                                             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
                                             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本次收购
                                             完成后,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
                                             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
                                             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4、
收购报告书                   关于同业竞
              中植融云                   无论何种原因,如承诺人(包括承诺人
或权益变动                 争、关联交易、                                    2015 年
              (北京)投资               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报告书中所                 资金占用方面                                     12 月 08 日
              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
作承诺                     的承诺
                                         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将尽最大努
                                             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
                                             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
                                             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
                                             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
                                             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
                                             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关于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
                                             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其关
                                             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


                                                                                                                   1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杜绝承
                        诺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
                        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承诺人及其
                        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1)督促上市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关联
                        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
                        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
                        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
                        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关于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
                        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
                        承诺:(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
                        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
                        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
                        承诺人担任经营性职务。2、确保上市
                        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
                        之间完全独立。(二)确保上市公司资
                        产独立完整:1、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
                        立完整的资产。2、确保承诺人及关联
中植融云                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
                                                                 2015 年
(北京)投资 其他承诺   他资源。(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12 月 08 日
有限公司                立: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
                        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确保
                        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
                        度。3、确保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
                        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4、确保上
                        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兼职。5、
                        确保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确保
                        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
                        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
                        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确保上市
                        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确保


                                                                                                    1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
                         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确保
                         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确保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
                         续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2、确保承
                         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
                         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确保
                         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
                         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
                         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和经营。4、确保尽量减少承诺人(包
                         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
                         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公司股东魏连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植融云”)签署了《股份转让的
                         协议书》,魏连速先生将其持有的
                         14,338,328 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中植融
                         云。因魏连速先生为公司原董事,需遵
中植融云                 守承诺在其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2016 年      十二个月
(北京)投资 股份减持承诺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宇顺                               正在履行
                                                                07 月 22 日      内
有限公司                 电子的股票数量占其本人所持有宇顺
                         电子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
                         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植融云在
                         受让上述股份时,即自 2016 年 7 月 22
                         日起十二个月内,继续遵守魏连速先生
                         的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魏连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植融云”)签署了《股份转让的
                         协议书》,魏连速先生将其持有的
中植融云                 14,338,328 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中植融
                                                                 2016 年      十二个月
(北京)投资 其他承诺    云。2016 年 7 月 22 日,魏连速先生与                            正在履行
                                                                07 月 22 日      内
有限公司                 中植融云完成了过户手续,此次中植融
                         云直接持有了公司 14,338,328 股股份,
                         同时,加上中植融云此前直接及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7,916,472 股,中植融云
                         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2,254,800 股。中植融云承诺其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2,254,800 股自
                                       2016 年 7 月 22 日起十二个月内均不处
                                       置或转让。

                                       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及控制权等承诺:1、
                                       我们与雅视科技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
                                       任何亲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
                                       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在雅视科技的
                                       经营管理、决策、提案和股权收益等方
                                       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2、我们
                                       之间不以所持有的宇顺电子股份单独
             林萌及其一致              或联合谋求宇顺电子控制权;3、除我
                                                                               2013 年
             行动人林车、 其他承诺     们持有的宇顺电子股份外,我们也不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10 月 22 日
             李梅兰和李洁              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等任何方式联
                                       合除我们之外的其他股东谋求宇顺电
                                       子控制权;4、本次重组完成后,宇顺
                                       电子将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改
                                       选,我们仅将提名 1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不提名监事候选人,宇顺电子其他
                                       董事(含独立董事)及全部监事均由我
                                       们之外的其他股东提名。

                                       关于承担土地使用权被收回风险的承
                                       诺:林萌就广西雅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重组时
                                       (以下简称“广西雅视”)拥有的权利证
所作承诺
                                       号为容国用(2011)第 17111169 号、
                                       容国用(2012)第 17120979 号、容国
                                       用(2012)第 17120978 号和容国用
                                       (2012)第 17121317 号的土地使用权,
                                                                               2013 年
             林萌           其他承诺   出具了如下承诺:如广西雅视因未在容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10 月 22 日
                                       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延长广西雅视产业
                                       园建设期的复函》同意的建设工期内完
                                       成广西雅视产业园的建设施工,由此导
                                       致土地被收回而给雅视科技或宇顺电
                                       子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本人个
                                       人承担,或在雅视科技承担后本人予以
                                       相应金额损失的补偿。

                                       关于承担租赁房产损失等事项的承诺:
                                       林萌就雅视科技及其下属公司所使用
                                       的租赁房产无法正常使用给宇顺电子
                                                                               2013 年
             林萌           其他承诺   及雅视科技造成损失予以补偿事宜作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10 月 22 日
                                       出如下承诺:如在雅视科技及其下属公
                                       司同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
                                       因所租赁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继



                                                                                                                  1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续正常租用,本人将全额承担由此给雅
                            视科技造成的一切损失。

                            股份锁定承诺:林萌认购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第 36 个月(不
                            包含当月)至第 48 个月期间可解锁股
                            份数不超过所认购股份数的 25%,第
                            48 个月(不包含当月)至第 60 个月期
林萌及其一致
                            间可解锁股份数不得超过所认购股份         2014 年   最长 60
行动人林车、 股份限售承诺                                                                 正在履行
                            数的 25%,前述 60 个月期限届满后林 01 月 10 日       个月
李梅兰和李洁
                            萌所认购股份锁定解除。林车、李梅兰
                            和李洁认购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认购人认购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盈利预测补偿承诺:1、林萌将按照《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就雅视科技
                            业绩承诺对宇顺电子承担补偿义务。2、
                            林萌的一致行动人林车、李梅兰向公司
                            出具了《承诺函》,承诺:以其合计持
                            有的 4601,332 股公司股份为限对林萌
林萌及其一致
               业绩承诺及补 应承担的补偿义务提供无条件的不可         2013 年   盈利承诺
行动人林车和                                                                              正在履行
               偿安排       撤销补充保证担保,即:如林萌依据《盈 08 月 19 日     期内
李梅兰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需承担补偿义务
                            且林萌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
                            后仍存在不足的,公司可直接要求回购
                            林车、李梅兰共同或单独持有的公司相
                            应股份进行补偿,林车、李梅兰将无条
                            件予以协助执行,具体股份补偿方式参
                            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办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承
                            诺函签署日,我们及我们控制的其他企
                            业等关联方未从事与宇顺电子、雅视科
                            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存在
                            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2、在作为宇顺
               关于同业竞
林萌及其一致               电子的股东期间,我们及我们控制的其
             争、关联交易、                                    2013 年
行动人林车、               他企业等关联方将避免从事任何与宇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金占用方面                                     08 月 19 日
李梅兰和李洁               顺电子、雅视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承诺
                           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
                            损害宇顺电子、雅视科技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等关联方利益的活动。如我们及
                            我们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遇到宇



                                                                                                     1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顺电子、雅视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等关联方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
                          我们及我们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
                          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宇顺电子、雅视科
                          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我们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宇顺
                          电子、雅视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
                          关联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在作为宇顺电子的
                          股东期间,我们及我们控制的其他企业
                          等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宇顺电
                          子、雅视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我们及
                          我们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遵循
                          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
                          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不利用股东优势地位损害宇顺电子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宇顺电子、雅视
                          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造
                          成的一切损失。

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保证宇顺电
                                                                 2013 年
的所有交易对 其他承诺     子、雅视科技的人员、机构、资产、业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08 月 19 日
方                        务独立、财务独立。

                          1、从业承诺:林萌承诺自交割日后其
                          在雅视科技的服务期限不少于 60 个
                          月。林萌除遵守前述竞业限制约定外,
                          还确保林车和王莉自交割日后分别在
                          雅视科技的服务期限不少于 48 个月;
                          林萌确保其及林车和王莉于交割日前
                          分别按照上述服务期限同雅视科技签
                          订劳动合同。2、竞业限制:林萌自《任
林萌、林车和                                                     2013 年
               其他承诺   职期限及竞业限制协议》生效之日至从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王莉                                                            08 月 19 日
                          雅视科技离职后三年内不从事与宇顺
                          电子或雅视科技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
                          资或任职行为;林萌除遵守前述竞业限
                          制约定外,还确保林车和王莉自《任职
                          期限及竞业限制协议》生效之日至从雅
                          视科技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宇顺电
                          子或雅视科技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
                          或任职行为。林萌、林车和王莉及其所

                                                                                                    1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控制的除雅视科技外的其他企业将不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拥有、管理、
                                     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林萌(含
                                     下属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
                                     何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
                                     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
                                     承包经营、委托管理、顾问)从事与宇
                                     顺电子、雅视科技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
                                     或者类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
                                     何业务活动;如该等企业从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宇顺电子、雅视科技
                                     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
                                     竞争,则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宇顺电子、
                                     雅视科技及其子公司。

                                                                                          2017 年
                                     魏连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        2014 年
             魏连速   股份限售承诺                                                        11 月 12   正在履行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1 月 12 日
                                                                                             日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
                                     生产、开发任何与宇顺电子及其下属子
                                     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宇顺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
                                     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宇顺电子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关于同业竞     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宇顺电子及
首次公开发
                      争、关联交易、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         2008 年
行或再融资   魏连速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金占用方面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 01 月 15 日
时所作承诺
                      的承诺         营任何与宇顺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宇顺电子及
                                     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
                                     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
                                     宇顺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宇顺电子及其下
                                     属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
                                     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



                                                                                                                2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宇顺电子
                                     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宇
                                     顺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
                                     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宇顺电子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股权激励承
             不适用
诺

                                     不滥用股东权利的承诺:一、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起,在中植融云(及中植融
                                     云控制的公司;以下合称“中植融云”)
                                     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表决权期间: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二、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起,中植融云在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期间:(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
                                     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二)遵守并促使上市公
                                     司遵守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监
其他对公司   中植融云
                                     管;(三)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     2015 年
中小股东所   (北京)投资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司章程;(四)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 12 月 15 日
作承诺       有限公司
                                     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
                                     利益,包括但不限于:1、不以任何方
                                     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
                                     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不通
                                     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
                                     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
                                     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不利用
                                     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
                                     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4、保
                                     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以任何
                                     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三、中植
                                     融云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

                                                                                                            2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东(包括但不限于魏连速)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正在履行,鉴
                                                                                       于原董事魏捷
                                                                                       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
                                                                                       公司董事会递
                                                                                       交了书面辞职
                                                                                       报告,其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董事职
                                                                                       务,现已不再
                                                                                       在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为确
                                                                                       保上述增持计
                                                                                       划的履行,公
                                                                                       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将完成
                                                                                       该部分的股份
                                                                                       增持计划。为
                         自公司股票复牌后 6 个月内,杨彩琴女
                                                                                       避开 2015 年年
                         士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
                                                                                       度报告及 2016
杨彩琴及公司             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
                                                                 2015 年      2017 年 年第一季度业
其他高级管理 股份增持承诺 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合理方式
                                                                07 月 10 日   4 月 7 日 绩预告披露窗
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合计不低于 500,000 股,
                                                                                       口期,杨彩琴
                         魏捷女士拟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 5,000
                                                                                       女士及公司其
                         股。
                                                                                       他高级管理人
                                                                                       员拟将上述增
                                                                                       持计划期限延
                                                                                       长 6 个月。因
                                                                                       公司筹划重大
                                                                                       资产出售事
                                                                                       项,公司股票
                                                                                       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上午开
                                                                                       市起停牌。根
                                                                                       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相
                                                                                       关人员增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
                                                                                       在重大资产出
                                                                                       售停牌期间无
                                                                                       法实施,为此,
                                                                                       杨彩琴女士与


                                                                                                       2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上述
                                                                                                    增持计划的实
                                                                                                    施期限将再次
                                                                                                    延长 6 个月。
                                                                                                    除此之外,其
                                                                                                    他承诺不变。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6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
                                                                      1,500    至                            3,000
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9,807.01

                                                公司 2013 年度收购雅视科技原股东持有的雅视科技 100%股权,雅视
                                            科技原股东林萌如未完成业绩承诺,林萌等股东需以现金+股票的方式对公
                                            司进行业绩补偿。但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收到林萌等股东的业绩
                                            补偿款,经林萌向公司申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1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补偿截止日再次延长 2 个月(即
                                            2016 年 11 月 30 日)。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通知,林萌将其与一
                                            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将进行融资以履行其对
                                            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因此,公司认为林萌承诺的业绩补偿款 3.78 亿元将
                                            在 2016 年第四季度实现,公司可实现扭亏为盈。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旸

                                                                                    2016 年 10 月 29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