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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宇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编号:2021-03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于 2021
年 4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3 号)(以下简
称“年报问询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年报问询函中所提问题
逐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注:下列回复中,部分数据加总后与合计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

成。

       问题一、1、报告期,你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为-3,340.14 万元,公司自 2012 年起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你
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你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9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你公司向本所申请
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1)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主营业务运营状况、资产结构及偿债能
力、应对盈利情况不佳的具体举措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
性,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六)的规定。

       回复: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中小尺寸液晶显示模组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触控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满足家电、
通讯、智能家居、工控、办公自动化等行业客户的需求。近年来,国内触控显示
行业发展较快,竞争激烈,行业重组整合时有发生、资源向头部企业聚集,但随
着触控显示行业下游产业需求的快速增长,产品应用领域在不断扩大,长期发展

                                          1
前景依然向好。

    2020 年受疫情全球大流行影响,全球显示产业链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上游
关键资源供应出现短缺,价格快速上涨,不同行业客户需求分化较大,如笔记本
电脑和商业显示类产品需求旺盛,医疗类产品需求大幅增长,但消费类、家电类、
工控类产品需求放缓。

    (二)2020 年主营业务运营状况、资产结构、偿债能力、应对措施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
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3.5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40.14 万元。

    1、2020 年期末公司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主要负债
为应付供应商货款,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8,522.38           应付票据                  2,113.12
     应收票据                     177.49           应付账款                  2,998.94
     应收账款                   3,876.67           预收款项                     24.53
     应收款项融资                 312.19           合同负债                     71.26
     预付款项                     390.52           应付职工薪酬                465.50
     其他应收款                   380.01           应交税费                     50.89
    其中:应收利息                136.25           其他应付款                  308.96
     存货                       2,330.83           其他流动负债                 36.22
 流动资产合计                  25,993.77           递延收益                    250.00
 非流动资产:                          -       负债合计                      6,319.42
    固定资产                    9,662.20       所有者权益:                             -
    长期待摊费用                   40.18           股本                     28,025.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6.80           资本公积                170,527.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21           盈余公积                  1,591.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149.39           未分配利润             -170,320.86
 资产总计                      36,143.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823.74

    2、公司三年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变化:

                                           2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流动比率                        4.28             7.35                 1.14
          速动比率                        3.90             6.67                 0.92
         资产负债率                 17.48%           19.88%               47.18%
          现金比率                        2.69             1.13                 0.23
        现金流量比率                      2.65             2.07                 -0.19

    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2018、2019、2020 年各报告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
为 1.14、7.35 和 4.28,速动比率分别为 0.92、6.67 和 3.90,总体呈上升趋势;⑵
资产负债率:2018、2019、2020 年各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7.18%、
19.88%和 17.48%,逐年下降;⑶现金比率和现金流量比率:2018、2019、2020
年各报告期,公司现金比率分别为 0.23、1.13 和 2.69,现金流量比率分别为-0.19、
2.07 和 2.65,逐年上升。

    综上,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良好,偿债压力小。

    3、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2019 年 12 月将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沙显示”)、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触控”)100%
股权对外转让,剔除处置长沙显示和长沙触控 100%股权的影响,2019 年和 2020
年经营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已剔除处置资产)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14,406.26          13,942.08
        减:营业成本                                   13,794.98          12,413.79
               产品毛利率                                    4.24%          10.9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0.60              144.04
               期间费用                                    5,547.87        3,922.87
        加:资产减值损失                                   -183.46          -827.67
               信用减值损失                                 110.86               55.15
               其他收益                                     370.11              168.50
               资产处置收益                                  15.27               31.33
二、营业利润                                           -4,794.41           -3,111.31
       加:营业外收入                                          5.16               4.75


                                      3
       减:营业外支出                                    3.59         18.00
三、利润总额                                         -4,792.84     -3,124.56
       减:所得税费用                                   32.35         29.00
四、净利润                                           -4,825.19     -3,153.56

    2020 年度,公司虽未扭亏为盈,但经营状况较 2019 年有所改善,生产良率
和生产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剔除处置资产的影响,产品毛利率增长 6.72%;同
时,由于 2019 年陆续归还短期借款和汇兑损益的影响,2020 年财务费用降低 1,120
万元;受公司调整销售架构、重组销售团队及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销售费用下降
了 380 万元。

    综上,公司在产品成本降低及费用控制上初步取得成效,公司的产品盈利能
力和经营结果均较 2019 年有所提升。

    4、改善盈利情况的具体措施:

    2020 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线整体开工率低于往年,公司在巩固现有主营业
务的基础上,在中尺寸 TFT 显示屏上进行了布局,紧抓市场机遇推动产品转型,
加快 TFT 彩色显示屏类客户的拓展,同时在继续巩固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实
现外延式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⑴加大新市场开拓,调整客户结构

    2020 年,公司重建销售架构,重组销售团队,紧跟中小尺寸显示领域下游应
用市场的需求,加大国内彩屏市场的开发力度,同时,拟在 2021 年扩充中大尺寸
显示屏生产线,丰富产品类型,向平板教育类、医疗类、移动支付市场发展。在
疫情常态化的大环境下,稳定海外客户信心,加强海外客户代理商的联系,加快
新项目的开发;对存量客户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部分负毛利的产品项目进行了
压缩,促使公司的客户结构良性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的整体毛利率。

    ⑵提高内部管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控制期间费用

    2020 年,公司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聘请行业专业管理团队,重新梳理了管理
架构和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和生产良率,推动原材料成本下降,以开源节流
为目标,加强生产制造管控,降低产品制造成本,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管控,2020
年各项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明显改善;重新制定了激励制度,从产、供、销全方
面予以绩效达成考核和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4
       ⑶推进并购重组事项,实现多元化发展

       在继续巩固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多元化发展,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对外披露,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前海首
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首科”)100%股权。前海首科是业内知名
的被动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商,已多年连续获得日本村田(Murata)、敦泰电子、
美国芯凯科技(KINETIC)等多个全球知名厂商在中国大陆及香港的一级代理商
授权,原厂代理优势显著。产品覆盖电容、电感、电阻等绝大多数被动元器件以
及部分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形成了覆盖主动元器件、被动元器件
的多元化产品结构矩阵。下游客户涵盖智能手机、通信、汽车、医疗、安防等多
个领域的龙头公司,如 Vivo、移远、TCL、比亚迪等均为首科电子的核心客户。

       本次交易后,公司除新增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外,前海首科在电子元器件上
多年积累的经验和客户群体,有助于公司供应链的改善,同时前海首科的客户群
体与公司的下游应用客户有一定的重叠,也可助力公司在触摸屏及模组业务的发
展。

       目前公司流动资金充足、无有息负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经营状况持续
得到改善,拥有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同时,为实现多元化发展
的目标,正在如期推进并购项目,所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不会
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六)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3,153.5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40.14
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针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⑴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及其自身生产经营状态、盈利能力和偿
债能力,对财务、经营及其他相关指标进行分析,识别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风险迹象。就识别出的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和情况及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沟通。

       ⑵获取并了解公司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财务报表编制
基础适当性作出的书面评价,充分关注管理层作出评价的过程及依据的假设,考


                                       5
虑该评价是否恰当。

    ⑶了解管理层针对持续经营重大疑虑事项及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应
对措施;

    ⑷审慎分析相关应对措施的性质和内容,主要包括:分析各项措施的合理性、
可行性,如执行条件和执行时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分析各项措施对预测性财
务信息的影响。

    ⑸评价相关应对措施是否很可能在合理的时间内(通常为财务报表日后一年
内)缓解持续经营重大疑虑事项相关不利影响。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未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六)的规定。

    (2)请自查并明确说明你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9,420,849.38 元,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后的营业收入为
133,542,066.9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35,613.09 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401,401.18 元,2020 年末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98,237,394.31 元。公司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具备
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十三章的规定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
常的情形;公司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正常召开会
议并形成决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的意见;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

                                     6
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 2020 年度审计
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规定进行自查,公司不存在需对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2020 年度相关财务信息如下:

    ⑴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33,542,066.96 元,不低于 1 亿元;

    ⑵公司 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98,237,394.31 元;

    ⑶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⑷公司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20 年度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
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未触及
新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公司股票交易不存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问题二、2017 年至 2020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0,088.47 万元、
32,431.79 万元、20,448.03 万元和 13,942.08 万元。本报告期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为 587.88 万元,国外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 41.05%,较上年
度提升 5.46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经营环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等,说明
近四年你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影响。

    回复:

    公司所属行业为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
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从产品应用终端客
户区分,主要分为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行业和工控电子等非消费类电子行业。

                                     7
消费类电子行业近年来竞争激烈、产品技术更新快、产业集中度越来越高、规模
效应越来越明显,市场逐渐向头部企业集中,公司产品在消费类电子行业方向竞
争处于劣势。因此,公司调整了发展战略,从竞争力较弱的消费类电子行业退出,
集中力量转向工控电子等非消费类电子行业。

       1、2016 年初公司控制权变更,经营团队落实了公司在触摸显示屏业务上的
经营战略,全面逐步退出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自 2016 年开始逐步剥离了深圳市
雅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丽硕丰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显示、长沙触控等亏损
子公司资产。截至 2019 年底,公司已全面完成了对消费类电子业务的剥离,公司
整体资产和营收规模缩小。资产剥离是公司近四年来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主要原
因。

       2、根据市场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剥离亏损资产的同时,集中力量
转向工控等非消费类电子行业。公司聘请行业专业管理团队,重新梳理了管理架
构和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和生产良率,推动原材料成本下降;以开源节流为
目标,加强生产制造管控,降低产品制造成本,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管控;重新制
定了激励制度,从产、供、销全方面予以绩效达成考核和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此期间,公司逐步放弃了部分毛利率为负的客户和
订单,截至 2020 年底,工控类业务盈利能力在持续改善,但销售收入增长尚不明
显。

       3、2017 年至 2020 年,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企业的触控显示类产品营业收入
变动有增有减,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较上年变                   较上年变             较上年变
 上市公司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动比率                      动比率              动比率

  合力泰      未公告            -    127.24         10.20%    115.46      3.82%      111.21

  同兴达      未公告            -     51.21         27.61%     40.13     10.49%       36.32

  深天马      290.43     -3.36%      300.53          5.35%    285.27     21.51%      234.78

 星星科技     未公告            -     12.71         32.26%      9.61    -61.06%       24.68

  欧菲光      未公告            -     91.40        -29.25%    129.19     14.44%      112.89



                                              8
 超声电子    未公告          -   15.68        3.50%    15.15   31.85%    11.49

 莱宝高科       66.44   39.64%   47.58        8.75%    43.75   10.87%    39.46

 ST 华映         6.07   -1.62%    6.17       -85.68%   43.09   -10.23%   48.00

    剔除资产处置的影响,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与 2019 年持平,公司
有充足的资金满足业务开拓,公司的盈利能力可得到改善,所以 2017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说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列示完整,你公司判断相关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依据与合理性。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贸易类收入,如是,请
披露贸易业务涉及的商品类型、业务模式、收入金额、毛利等,并结合贸易业务
经营情况分析说明是否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核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营业收入
扣除项目的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行业特点、经营模式、与主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业务的
商业实质对营业收入扣除项目进行判断和区分。2020 年公司未发生不具有商业实
质的营业收入,2020 年发生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如下:

    1、暂时闲置办公场所、厂房租赁:根据公司经营实际的需求,对暂时闲置的
办公场所、厂房以市场价格对外租赁,租赁方为非关联企业,租赁业务为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业务,对主营业务运营不构成不良影响,2020 年租赁形成的收入为
584.71 万元。

    2、废品处置收入: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报废品处置为正常经营之外的业务,2020
年废品处置形成的收入为 3.17 万元。

    (二)2020 年,公司发生贸易收入 3,675.50 万元,综合毛利率为 8.19%,交
易商品为触摸显示屏,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对收入的定义,公司承担了交易的商品的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故按总额法
确认收入。2020 年分季度交易情况如下:




                                         9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交易收入              478.76           893.88              1,075.92         1,226.94         3,675.50

    1、与贸易收入相关客户合作关系的建立情况

    与贸易收入相关客户主要有江苏东大、优克联新、富士康,合作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初次合作时间            量产时间

               条码设备、自动识别设备、物联网设备的
 江苏东大                                                             2014 年 7 月    2014 年第三季度
               技术开发、销售及服务

 优克联新      通讯设备、电子产品销售及租赁                           2017 年 7 月    2017 年第四季度

  富士康       电子组件及半导体生产、研发、销售                       2019 年 6 月    2019 年第三季度


    注:2019 年 6 月开始,富士康陆续通过 SAS、鸿飞精密、CLOUD NETWORK、
鸿富锦精密四家独立核算公司与公司进行交易,以上四家公司交易额归属于富士
康,其中通过鸿富锦精密交易的产品全部为自产。

    2、相关主要客户历年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江苏东大        14.10    200.30       365.10      656.05         1,175.71        893.24        2,094.52

优客联新                                             11.61       1,089.91        166.37          399.67

 富士康                                                                          200.89        1,294.71

  合计          14.10    200.30       365.10      667.66         2,265.62       1,260.50         3,788.9

    注:⑴以上交易金额含自产和外发生产。

    ⑵富士康的交易金额包含 SAS、鸿飞精密、CLOUD NETWORK、鸿富锦精密
四家公司的交易额,历年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SAS                                             200.89                              607.01



                                                10
        鸿飞精密                                -                      3.87

   CLOUD NETWORK                                -                    565.84

       鸿富锦精密                               -                    117.99

           合计                            200.89                   1,294.71

    3、委外生产形成的原因

    以上交易类收入形成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部分客户(主要为江苏东大、优克
联新、富士康)从与公司开始合作时起,就由公司负责客户的开拓、维护、发展,
与公司之间形成了良好和稳定的合作关系,长沙显示仅作为生产单位,根据公司
的整体生产安排负责生产。

    2019 年 10 月,公司将长沙显示 100%股权对外处置,公司提前与上述客户针
对处置事项进行了沟通,客户基于以下考虑:⑴上述业务合作是基于公司整体的
资质、品牌、信誉及资金实力而开展的;⑵上述业务的日常维护、产品的售后以
及质量保证均由公司负责,已交付产品的质量保证主体为公司;⑶长沙显示作为
公司原子公司,多年亏损,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净资产为-1,071.08 万元,其流
动资金完全来自于公司,其作为独立履约主体的履约能力明显弱于公司;⑷上述
客户订单如转至长圳基地生产,客户需要对生产场地重新进行评估,将影响订单
的交付。

    因此,客户与公司共同协商决定维持原有模式,由公司与长沙显示、新辉开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开”)(为长沙显示的控股股东天津经纬
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公司根据业务发展,
在承接订单后,向新辉开下相应的采购订单,委托长沙显示生产,双方各自承担
相应的责任,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公司负责产品的研发、主要原材料的选择、订
单的洽谈、交期的保证、产品的质量,长沙显示只负责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进行
生产。上述交易是公司基于业务的需要有计划安排,且在未来一个较长时间都将
稳定持续发生。同时,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在未来也会和其他同行业公司发生类
似业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委托生产相关主要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11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江苏东大                254.69                               2,094.52

          优克联新                 30.17                                272.13

           富士康                  20.32                               1,176.72

            合计                  305.18                               3,543.37

    注:⑴2019 年委托生产时间从公司将长沙显示 100%股权处置后的交割日
(2019 年 10 月 16 日)开始。

    ⑵客户富士康的金额包含 SAS、鸿飞精密、CLOUD NETWORK 三家公司的交
易额: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SAS                              20.32                       607.01

         鸿飞精密                               -                         3.87

   CLOUD NETWORK                                -                       565.84

           合计                             20.32                     1,176.72

    4、2021 年及后续合作情况

    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采用委托第三方生产再销售的模式形成交易收入
716.94 万元,客户仍然主要为江苏东大、富士康。

    截至目前,公司已接客户订单约人民币 1,000 万元,此部分订单将根据客户
需求委托第三方生产,同时后续客户会根据自我需求继续下单,我公司将对订单
进行评估和根据客户需求,委托第三方生产。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行业特点、经营模式、与主营业务的关联程
度、业务的商业实质对营业收入扣除项目进行判断和区分。2020 年度公司实际发
生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和废品处置收入,并将其确认为营
业收入扣除项目。


                                    12
    我们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相关
规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进行核查,在核查收入真实性准确
性的基础上,关注公司对营业收入具体扣除项的判断是否准确合规,特别关注虽
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的收入项目的分类是否准确。

    针对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完整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
如下:

    核查内容                    执行的审计程序                 获取的审计证据

                   1、了解公司对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
                 入的判断和区分,检查其划分的依据是否合理
                 准确,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取得营业收入扣除明细表,执行检查及
                 分析程序,关注是否按规定要求列示所有的营
                 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存在将其他业务收入与
                 主营业务收入混同的情况;
                   3、了解 2020 年委外生产业务形成的原因并   1、固定资产盘点表;
                 分析其合理性,关注该业务的业务实质;
                                                             2、租赁合同、销售发
                   4、检查与委外生产业务相关的客户销售合     票、银行回单;
                 同及供应商采购合同,了解近三年与该客户相
                                                             3、主营业务及其他业
营业收入扣除项   关的业务模式和业务收入情况,对客户毛利率
                                                             务收入明细表、营业收
目的完整性       进行横向和纵向分析,并与以前年度对比,分
                                                             入扣除明细表;
                 析该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销售合同、订单及
                   5、与管理层沟通了解闲置资产出租情况,
                                                             采购合同;
                 实地查看已出租办公场所、厂房情况;
                                                             5、函证。
                   6、获取租赁合同,检查约定的租赁条件、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与租赁
                 收入明细表进行核对;检查租赁收入计算的准
                 确性;
                   7、获取废品销售收入明细表,抽取记账凭
                 证,核查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单据;
                   8、执行函证程序。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公司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
收入与废品销售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合理准确的;委外生产业务形成
的收入与主营业务相关,客户具有长期稳定性,不属于营业收入扣除项目,营业

                                       13
收入扣除项目列示完整。

   (3)结合你公司各项业务的业务模式、具体收入确认方法,说明销售商品的
主要风险与报酬是否已转移,是否存在售后回购或期后退货等不满足收入确认条
件的相关安排;如是,请说明详细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在客户取得
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认定销售商品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确认收入。
具体方法如下:⑴国内销售:依交易双方约定,货物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完
成货物交付并取得客户关于货物的控制权转移的证据,例如签收单;⑵境外销售:
货物已按交易双方约定的出口运输方式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客户或双方约
定的承运单位关于货物控制权转移的证据。

    公司不存在售后回购的销售政策。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因品质问题发生
期后退货合计 5.16 万元,均为客户零星退货,按照重要性原则未对 2020 年销售
收入进行调整。对于品质退货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尽可能避免:

    1、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稳定、有效的品质管控制度,并予以落实执行。

    2、公司客户服务部门对发生的售后退货产品进行责任鉴定,分为客户责任、
供应商责任和自我责任,客户责任由客户承担,原材料供应商责任形成的退货,
向供应商追索。

    3、财务部门在年度决算期后,对上一年度控制权已转移的销售出货,督促业
务人员关注客户的品质检验结果,如果发现有批量退货迹象,在年度财务报表报
出日前予以调整。

    综上,2020 年期末,公司不存在售后回购或期后退货等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的相关安排。

    年审会计师意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
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

                                    14
全部的经济利益,销售商品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

    针对公司是否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相关安排,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
序如下:

    ⑴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的业务特点、合同主要条款,检查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⑵与同行业公司对比,重点关注其销售模式、销售政策、主要合同条款对收
入确认的影响,关注是否存在特殊业务模式,如分期收款销售模式、附退回条件
销售模式、售后回购、代工模式、以旧换新模式等,分析特殊模式对收入确认政
策和确认时点、确认金额的影响;

    ⑶获取全年销售订单明细,抽取样本核查销售订单的执行情况,检查交付方
式、货款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是否与双方约定一致。

    ⑷检查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结算对账单、销售回款凭证等单据,
检查是否存在期后销售折扣或退回情况,检查长期挂账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合
理性;

    ⑸对报告期销售交易额及应收账款余额执行函证程序,检查期后回款。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售后回购或期后退货等不满足收入确认条
件的相关安排。

   (4)根据年报,你公司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已严重影响海外市场需求。请说明
在此背景下国外销售占比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具体说明国外收入主要客户情
况,包括且不限于客户名称、所属国家及地区、主营业务、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
时间、近三年交易金额、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截至目前回款情况等。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国外营业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
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国外销售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88.71 万元、
7,277.71 万元、5,723.68 万元,逐年下降,而 2020 年国外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
比却由 2019 年的 35.59%提高至 41.05%,主要原因是 2020 年疫情虽然严重影响
了公司的海外市场需求,导致公司国外营业收入较 2019 年下降了 1,554.03 万元,

                                    15
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将原子公司长沙显示 100%股权对外处置,导致国内营收
规模缩减的幅度大于疫情对海外市场的影响,2020 年国内和国外客户销售额环比
上年度同期分别下降了 37.6%和 21.35%。因此,国内客户销售额下降幅度大于国
外客户销售额下降幅度(下降比例 16.25%)是导致 2020 年国外营业收入占总营
业收入比较 2019 年上升的主要原因。

    截至目前,海外市场客户的应收账款未出现坏账迹象,业务开展正常,公司
正积极努力消除各种不良因素,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2020 年,公司实现国
外营业收入 5,723.68 万元,前五大海外客户实现营业收入 3,396.71 万元,占国外
总营业收入的 59.34%,前五大客户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额
                   归属   合作起
    客户名称
                   地区   始时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TESCOM        亚太    2011 年          1,551.64          1,257.94          3,082.06

      SAS         亚太    2019 年           607.45             200.89                  -

CLOUD NETWORK     亚太    2020 年           565.84                   -                 -

   SAGEMCOM       欧洲    2011 年           357.47             547.05           670.99

   MCTRONIC       欧洲    2015 年           314.33             984.76           504.29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   合作起
    客户名称
                   地区   始时间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期后回款时间

    TESCOM        亚太    2011 年           318.48      3 个月以内        已全部回款

      SAS         亚太    2019 年             0.00                   -                 -

CLOUD NETWORK     亚太    2020 年           160.26      3 个月以内        已全部回款

   SAGEMCOM       欧洲    2011 年            95.36      3 个月以内        已全部回款

   MCTRONIC       欧洲    2015 年            41.69      3 个月以内        已全部回款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国外营业收入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6
  核查内容                      执行的审计程序                   获取的审计证据

                 1、获取海外销售订单,与出口报关单、发货单、
                 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对账单等单据进行核对,
                                                                 1、全年销售订单、国外主
                 检查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要客户销售合同;
                 2、抽取记账凭证,检查外汇水单和银行进账单
                                                                 2、发货单、出口报关单、
国外营业收入     等单据,核查付款方是否为公司客户;
                                                                 销售发票、对账单、收款
的真实性与准     3、核对公司的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免抵退税
                                                                 记录;
确性             申报表,检查账面境外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
                 表收入是否存在差异;
                                                                 抵退税申报表;
                 4、对主要国外客户报告期销售额及应收账款余
                                                                 4、函证。
                 额等信息进行函证;
                 5、结合公司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期后收款检查。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收入的确认是真实和准确的。

    问题三、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40.87%,上一年度该比例为 30.35%,集中度上升 10.52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说
明:

   (1)前五名客户较上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情况及变化
原因。

    回复:

       2020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5,697.28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0.87%,集中度较上年同期上升了 10.52%,前五大客户较上年度发生了较大变化,
主要原因是公司在 2019 年处置原子公司长沙显示 100%股权后,客户结构发生了
变化。

       1、2019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与 2020 年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9 年销售额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      2020 年销售额       变化原因

                                                                       处置长沙显示股权
  惠尔丰             2,083.03              10.19%                  -
                                                                       影响
 TESCOM              1,257.94                  6.15%        1,551.64   客户需求增加
                                                                       国内家电类客户需
 珠海格力               986.1                  4.82%           798.6
                                                                       求放缓
                                                                       受疫情影响需求下
MCTRONIC               984.76                  4.82%          314.33
                                                                       降

                                          17
 江苏东大              893.24                   4.37%           2,094.52     客户需求增加
   合计              6,205.07               30.35%              4,759.09                -

    2、2020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与 2019 年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0 年销售额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        2019 年销售额           变化原因

江苏东大          2,094.52                15.02%               893.24      客户需求上升
TESCOM             1551.64                11.13%             1,257.94      客户需求上升
                                                                           国内家电类客户需求
珠海格力             798.6                 5.73%                986.1
                                                                           放缓
                                                                           国内家电类客户需求
合肥格力            645.06                 4.63%               676.21
                                                                           放缓
  SAS               607.45                 4.36%               200.89      2019 年新导入客户
  合计            5,697.27                40.86%              4014.38               -

   (2)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等,并自查上述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回复:

    2020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详细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客户主营业务                      交易起始合作时间

                                 条码设备、自动识别设备、物联网设
  江苏东大        2002 年                                                        2014 年
                                 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服务。

                                 日本商社,主要代理各种屏,供应给
  TESCOM          1951 年                                                        2011 年
                                 三菱、松下等大家电企业。
                                 研发、制造、销售机械通用设备、家
                                 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及相
  珠海格力        1991 年                                                        2008 年
                                 关零部件、空调设备、采暖设备、通
                                 风设备等等。
                                 家用、商用空调器、压缩机、小家电
  合肥格力        2006 年                                                        2009 年
                                 及其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

    SAS           1989 年        电子组件及半导体分销。                          2019 年

    经自查,上述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8
    问题四、报告期,你公司净利润为-3,153.56 万元,同比下降 341.97%。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054.10 万元,同比增加 88.21%。请你公司说明净
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相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0 年,公司净利润为-3,153.56 万元,同比下降 341.97%,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 16,054.10 万元,同比增加 88.21%,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相背离的原因是公司于 2019 年处置了原子公司长沙显示 100%
股权,长沙显示占用公司款项 19,061.85 万元,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该部分应收款项的债权以人民币 19,061.85 万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嘉华”)。同
日,公司收到丰瑞嘉华支付的债权转让款人民币 19,061.85 万元,全额计入“收到
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剔除此原因的影响,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7.75 万元,与 2020 年公司净利润-3,153.56 万元基本相当,
不存在相背离的现象。

    年审会计师意见:

    依据准则规定,应收款项出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分类,主要取决于出售的
应收款项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如果在发生应收款项出售时,已将应收款项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满足了终止确认的条件,属于一
次性出售,相当于付出代价提前收回应收款项,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将应收款项 19,061.85 万元以不附追索权
方式一次性转让给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应收款项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对方,满足了终止确认条件,属于经营活动现
金流入。剔除此原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
势一致。
    问题五、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5,262.10 万元,坏账准备为
1,385.43 万元,账面价值为 3,876.67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8.14%;其中,一年以
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862.59 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例 28%,较上年度

                                     19
提高 13 个百分点。你公司应收账款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客户期末账面余额合
计为 2,598.17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为 49.37%。
    (1)请说明你公司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信用政策较上年
度是否发生变化,在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合理性
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2020 年,公司客户的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信用政策较上年
度未发生明显变化,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是 2019 年 10 月处置长沙显示
100%股权的影响,剔除此因素影响,2020 年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同期下滑仅为
3.22%,与 2019 年基本相当。
    2020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增长 851.27 万元,增长率为 28.14%,
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的结算账期有预收、月结 30 天、月结 60 天、月结 90 天、月
结 110 天,结算账期在月结 60 天以上的客户在结算账期内销售额同比上年度上升,
详细数据对比如下:
    1、结算账期为月结 30 天:

                                                                            单位:万元

客户结算账期     2020 年 12 月份销售额     2019 年 12 月份销售额       变动金额

 月结 30 天                      506.92                    418.15      增加 88.77

    2、结算账期为月结 60 天:

                                                                            单位:万元

客户结算账期     2020 年 11-12 月销售额    2019 年 11-12 月销售额      变动金额

 月结 60 天                    2,074.33                  1,265.00     增加 809.33

    3、结算账期为月结 90 天以上:

                                                                            单位:万元

客户结算账期     2020 年第四季度销售额     2019 年第四季度销售额     2020 年变动金额

月结 90 天以上                    520.11                    736.11      减少 216




                                             20
    4、2020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客户与上年同期对比: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结算账期   2020 年应收账款余额      2019 年应收账款余额

   江苏东大         月结 60 天                 613.05                     57.80
   合肥格力         月结 60 天                 423.59                    204.20
   TESCOM           月结 60 天                 318.35                    212.77
   珠海格力         月结 60 天                 298.00                    363.45
   长江汽车         月结 90 天                 225.73                     21.97
   长沙格力         月结 60 天                 218.27                    118.82
   武汉格力         月结 60 天                 160.31                     64.97
CLOUD NETWORK       月结 90 天                 160.20                           -
   美的厨房         月结 90 天                 145.89                     99.65
   优克联新         月结 30 天                 135.18                     34.27
   广州创锐         月结 60 天                 127.35                     39.30
     合计                -                   2,825.94                  1,217.20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式,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
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0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是由于
业务发展合理形成,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2020 年已公告年报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包含单项计提部分)
对比:

              上市公司                                  2020 年
               深天马                                   1.09%
              莱宝高科                                    3%
              ST 华映                                   0.36%
              ST 宇顺                                   5.67%

   (2)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
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增销售收入的情形。

   回复:



                                    21
    公司与客户的结算账期分为预付账款、月结 30 天、月结 60 天、月结 90 天、
月结 110 天,2020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的提高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第四季度结算账期相对较长的客户销售额增加所致,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
增销售收入的情形,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第四季度    占当年营业收   2019 年第四季度销       占当年营业收
客户结算账期
                      销售额             入比              售额                 入比
    预收                      93.3          0.67%                40.40             0.20%
 月结 30 天               1,066.21          7.65%             1,493.63             7.30%
 月结 60 天               2,279.25         16.35%              1922.88             9.40%
 月结 90 天                 505.16          3.62%               676.45             3.31%
 月结 110 天                 14.94          0.11%                59.66             0.29%
    合计                  3,958.86         28.40%             4,193.02            20.50%

   (3)请说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
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等情况,并自查上述客户与
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0 年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详细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客户主营业务                       起始合作时间

                         条码设备、自动识别设备、物联网设备的技术开发、
江苏东大       2002 年                                                         2014 年
                         销售及服务。

                         家用、商用空调器、压缩机、小家电及其配套产品的
合肥格力       2006 年                                                         2009 年
                         生产、销售。
                         日本商社,主要代理各种屏,供应给三菱、松下等大
TESCOM         1951 年                                                         2011 年
                         家电企业。

                         研发、制造、销售机械通用设备、家用制冷电器具、
珠海格力       1991 年   家用空气调节器及相关零部件、空调设备、采暖设备、      2008 年
                         通风设备、等等。

                         汽车电器及汽车其他零部件、电子产品、锁具、汽车
长江汽车       2004 年                                                         2016 年
                         检验设备、机床附件、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

                                           22
       经自查,上述客户与我公司、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应收账款,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包括:
       ⑴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结算方式、销售政策、信用政
策,检查是否存在政策改变,关注政策改变的原因及合理性。
       ⑵获取应收账款按客户列示的账龄余额明细表,期初与期末余额进行对比,
分析是否存在超过信用期的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放宽信用征信的情况。对于
新增大客户、报告期变动幅度大的客户、账龄长的客户核查原因,关注是否存在
新增大客户突击增加收入的情形。
       ⑶抽取样本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本年新增销售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
额较大客户以及虽然余额较小但交易额重大的客户等执行发函程序。
       ⑷分析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
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分
析。
       ⑸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期末应收款项的账龄和
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款项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⑹获取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预期
信用损失率的计算方法是否与企业会计政策一致,是否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
数据,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信用政策
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增销售收入的情形,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六、你公司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期末余额为 532.14 万元,其中处于暂时
闲置状态的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余额为 172.13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的业务模式、
产能利用率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金
额较小的原因和合理性,能否满足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3
    回复:

    2020 年期末,公司用于生产用机器设备期末原值 6,853.42 万元,净值 532.14
万元,其中处于暂时闲置状态的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原值 4,189.32 万元,净值为
172.13 万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期末生产用机器设备投入较少,主要原因
是由于公司目前长圳生产基地在用的生产机器设备主要于 2010 年以前建成投入
使用,设备使用时间超过 10 年,大部分设备已按直线法折旧完毕。公司设备管理
部门日常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保养,同时根据市场需
求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局部的更新改造,目前设备运行正常,可以满足公司主
营业务产品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生
产及客户需求,后续公司会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设备投入和改造,期末机器设备价
值较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的影响。生产在用机器设备的使用年
限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使用年限                 原值                      占比
       10 年以上                          1,458.17                    54.73%
   5-10 年(含 10 年)                     440.54                     16.54%
    3-5 年(含 5 年)                      268.38                     10.07%
        3 年以下                           497.01                     18.66%
           合计                           2,664.10                   100.00%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期末公司生产用机器设备投入较少,主要原因是由
于公司目前长圳生产基地在用的生产机器设备主要于 2010 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
设备使用时间超过 10 年,大部分设备已按直线法折旧完毕。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日
常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保养,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和设
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局部的更新改造,目前设备运行正常,可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
产品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控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生产及客
户需求。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末机器设备价值较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不良的影响。


                                    24
    问题七、报告期,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59.71%,上一年度该比例为 23.89%,集中度上升 35.82 个百分点。请补充说明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
交易内容、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等情况,以及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报告
期采购集中度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我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合计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59.71%,
较上年同期 23.89%集中度上升 35.82%,主要原因是:

    1、2019 年 10 月前,部分客户的订单在接单后,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分别安排
在长圳基地或长沙显示生产,由于生产场地客户需进行事先审厂,故在 2019 年
10 月公司将长沙显示 100%股权处置后,对于该部分客户订单,公司采用与长沙
显示、新辉开签订三方协议,根据业务需求,公司采取向新辉开下采购订单,由
长沙显示负责生产,采购后再销售的交易模式。

    公司 2020 年采购总额 8,394.70 万元,其中委外生产采购额 3,197.01 万元,剔
除此因素的影响,2020 年全年采购总额 5,197.69 万元,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
计 1,983.64 万元,占 2020 年全年采购金额的 38.16%。

    2、产品结构和客户发生变化导致采购需求变化,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量相应
的发生变化。

    2020 年报告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详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范围         采购交易内容   业务开展时间

                              触摸屏、背光源、液晶显示
新辉开科技(深圳)
                   1995 年    器及电路配件的生产、研     触摸显示模组   2019 年 10 月
有限公司
                              发、销售。
深圳市百视佳实业              LED 背光源、发光显示器生
                   2006 年                                   背光            2011 年
有限公司                      产、研发、销售。
江西胜宝莱光电科
                   2016 年    生产经营偏光片。              偏光片           2017 年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智创新科
                   2009 年    IC 代理商。                    IC              2010 年
技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威天光电科             LED 背光源、发光显示器生
                   2004 年                              背光        2014 年
技有限公司                   产、研发、销售。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问题八、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关联方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LCD
显示屏,采购金额为 982.15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采购的 LCD 产品是否属于产成
品、是否用于贸易业务、关联方采购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

    回复: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将长沙触控 100%股权处置,由于公司原董事赵聪先生
在长沙触控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因此,自赵聪先生辞任
长沙触控前述职位之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长沙触控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从长沙触控购买的产品,全部需要事前定制开模,如果变化供应商,目
前所采购的产品全部需要重新开模,将增加公司的运行成本,故公司继续从长沙
触控采购 LCD 显示屏。

    报告期内,公司向长沙触控采购总额为 982.15 万元,采购后需完成切割、断
条、灌晶、断粒、清洗、烘烤、磨边、切片、丝印、装针、热压、检测、COG、
FOG、ACF 贴合、背光组装、贴片等等生产工序后才可对外销售,故不属于直接
采购产成品、未用于贸易业务,公司与长沙触控之间的所有交易价格定价以市场
价格为依据,不存在利益倾斜。

    问题九、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 2,330.83 万元,2018 年至 2020 年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6.08、5.07 和 4.84。请你公司说明:

    (1)近三年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的原因。

    回复:

    公司 2020 年期末存货余额为 2,330.83 万元,2018 年至 2020 年存货周转率分
别为 6.08、5.07 和 4.84,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存货周转率计算与报告期的营业
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相关,2019 处置子公司长沙显示和长沙触控
100%股权,导致期末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对 2019 年存货周转率计算产生非主营
业务发生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将 2019 年存货周转率的计算剔除处置长沙显示和长


                                        26
沙触控 100%股权资产的影响,2019 年和 2020 年存货周转率基本一致,且 2020
年略有上升,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销售成本                                  13,794.98                 12,413.79
        存货余额                                   2,800.31                  2,330.83
      平均存货余额                                 2,887.40                  2,565.57
       存货周转率                                      4.78                      4.84

   (2)结合存货的类别、产成品价格、销售情况等说明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数额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期末公司对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为原则,成
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 年期末,公司各类存货账面余
额、存货跌价准备及账面价值相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44.22                     396.27                 547.95

    在产品                  411.74                            -               411.74

   库存商品               2,016.37                   1,006.62                1,009.75

   发出商品                 203.68                      13.16                 190.52

 委托加工物资                   45.14                         -                45.14

    半成品                  194.74                      75.74                 119.00

  低值易耗品                    41.51                   34.78                   6.73

     合计                 3,857.41                   1,526.58                2,330.83

    2、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计算依据
    ⑴可直接出售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7
       ⑵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低值易耗品:以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⑶估计售价的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按合同价格确认估计售
价,由于客户取消订单、根据客户的预期提前备货等原因形成的没有相应执行销
售合同的存货,由业务人员根据市场最新情况予以评估,确认估计售价;
       ⑷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
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的具体过程
       每期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组织财务、内
审、仓库部门人员等对公司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核查,然后逐项进行存货减值测
试:
       ⑴对于因陈旧、技术更新等原因形成的呆滞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低
值易耗品、产成品等存货由销售人员、采购人员逐项确认其市场价值,对已无市
场价值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 年上述原因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10.23 万元。
       ⑵对于非呆滞存货,按不同产品类型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
       ①可直接销货的库存商品:
       有相应销售订单的库存商品以最近的销售订单价格为估计售价,暂时没有相
应销售订单的库存商品由销售人员确认其最可能变现估计售价。然后以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差额作为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价值低于
产品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 年期末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226.38 万元。
       ②需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公司根据产成品的 BOM 确认需测试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半成品对应的产
成品型号。相应的产成品经过测试不存在减值的,对应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
半成品不减值。相应的产成品测试存在减值的,对应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半
成品按照产成品估计的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所需的成本,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28
相关税费后确认其可变现净值,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截止 2020 年期末原材
料、低值易耗品和半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89.96 万。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结合业务实质和发展对存货按
单项进行跌价准备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⑴取得公司存货库龄明细表,执行存货监盘程序,重点关注存货的品质状况,
观察存货的残次、毁损、滞销以及其他减值情况。
    ⑵取得公司关于存货减值测试方法步骤与说明,检查其存货减值测试方法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政策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获取公司年中及年末存货减值测试
表,执行分析及重新计算程序,检查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⑶对需要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例如检查销售价格
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是否准确合理。
    ⑷对于直接以销售市价作为可变现净值进行跌价测试的存货,我们检查了公
司近期同类型号产品销售订单价格,近期无同类型号产品销售订单的,检查销售
及采购人员的询价依据,复核其计提的存货减值是否充分正确。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本
年度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合理。
    问题十、报告期,你公司销售费用为 432.08 万元,同比下滑 63.37%。请你
公司结合费用明细情况,说明销售费用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下滑幅度高于营业
收入下滑幅度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 2019 年、2020 年销售费用分别为 1,181.38 万元和 432.08 万元,大幅下
滑,详细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年报数据                 剔除资产处置影响数据        处置资产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额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额     影响金额

工资及福利费    246.91    597.97    -351.06    246.91     342.57     -95.66     255.40
   物流费        23.63    262.49    -238.86     23.63     212.56    -188.93      49.93
 业务招待费      21.99     57.12     -35.13     21.99      42.01     -20.02      15.11


                                        29
 售后服务费        6.96     51.73    -44.77     6.96    23.53       -16.57      28.20
   差旅费          7.47      51.3    -43.83     7.47    32.21       -24.74      19.09
   代理费         79.72    115.41    -35.69    79.72   115.41       -35.69          -
   租赁费         12.07       7.9     4.17     12.07      7.9        4.17           -
出口信用保险费    32.67     35.27      -2.6    32.67    35.27         -2.6          -
   办公费          0.88      0.72     0.16      0.88     0.68            0.2     0.04
  其他费用          0.5      1.47     -0.97      0.5     1.47        -0.97          -
    合计         432.80   1181.38   -748.58   432.80   813.61      -380.81     367.77

    以上数据显示 2019 年 10 月处置资产导致合并范围减少,影响销售费用变动
367.77 万元,剔除此影响因素,2020 年较 2019 年销售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
于人力成本(工资及福利费)、物流费、代理费、差旅和业务招待费下降所致,具
体如下:
    1、人力成本:2020 年公司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重新调整了
销售部门架构和销售团队,销售队伍缩减导致人力成本下降;
    2、物流费: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 年公司将运输费从“销售费用”调整至
“营业成本”核算,导致物流费用下降;
    3、代理费:2020 年需支付代理费的客户销售额下降,导致代理费同步下降;
    4、差旅和业务招待费:受疫情影响,销售人员大幅减少异地出差,相应的差
旅费和业务招待费下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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