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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7-09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2-02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7月9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8日以通讯、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章文华
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赵东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该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0,480,000股为
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个人投资者扣税后实际派发0.9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金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以2012年5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为除权除
息日。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50,480,000股增至210,672,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股
利分配政策的最新要求,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细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48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67.2 万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048万股,公司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15,048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1,067.2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067.2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1
    (3)原章程第三章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应当进行
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或股票的形式,其中派发现金不少于
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配。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
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修改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
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
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征询
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外部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
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
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
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监事过半数同
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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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
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期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修订的监事会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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