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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关于公司与LG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3-01-29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编号:2013-00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 LG 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备忘录签署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LG 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LG 电子”)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在韩国昌原签署《合作备忘录》。
    1、备忘录类型:2013 年度产品框架性供货意向
    2、备忘录标的及金额
    LG 电子拟向公司采购的复合材料数量以下述表格内的总量为基准,波动幅
度±10%。


            PN     TR     IN      CW       VN   IL     TH       RA     TA
 工厂名                                                                       总计
            南京   泰州   印尼    韩国   越南   印度   泰国   俄罗斯   天津
全年数量
             20     11      8      7      2      2      2        1      1      54
  (千吨)



    产品的价格将分区域进行协商并确认,即公司与 LG 电子各地分支机构另行
签署购销协议,协议包括材料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详细交货条
件。
    本备忘录供应数量如能够实现,销售总金额约为 4.8 亿元人民币。
    3、备忘录的生效条件
    本备忘录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4、备忘录的履行期限
    本备忘录有效期为:12 个月。(自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
    二、交易对方介绍
    1、LG 电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G Electronics.Inc.
    法定代表人:具本俊
    英文姓名:Bon-joon Koo
    注册资本:809,169 百万韩元
    主营业务:家电产品,电子电气产品.
    注册地:首尔市永登浦区汝矣岛洞 20 号
    英文地址:20, Yeouido-dong, Yeongdeungpo-gu, Seoul, Korea
    公司同 LG 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1 年 LG 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采购复合材料的金额为 32,972.07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1 年销售总额的 29.01%。
    3、根据LG电子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 公司认为LG电子具备按期支付款项的
能力。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备忘录标的
    材料供应时间自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相关事宜定义如下:
    1)单个季度基础数量,以每个季度的第一天为基准,至少提前30天通知,
双方通过书面方式确认,双方确定的采购和供货数量以下述表格内的总量为基
准,波动幅度±10%。


           PN     TR     IN     CW       VN   IL     TH       RA     TA
 工厂名                                                                     总计
           南京   泰州   印尼   韩国   越南   印度   泰国   俄罗斯   天津
全年数量
            20     11     8      7      2      2      2        1      1      54
  (千吨)



    禾盛将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在LG电子提前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方可分批发货。
    2)如禾盛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质量和价格的产品,LG电子将会增加对禾盛产
品的采购数量。
    3)有效期内产品的价格,须经过双方协商并确认。禾盛在报价时须提供比
其他供应商更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2、备忘录签署时间、备忘录生效条件
    本备忘录的签署日期为 2013 年 1 月 25 日,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备忘录履行期限
    此备忘录在签字之日起生效,它可以在下列条件下终止:a)超过双方协定的
有效期,即 12 个月后;b)因故有效期满前终止。
    4、提前解除本备忘录
    在事先提供书面通知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由于任何原因立即终
止本备忘录。


    四、备忘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LG 电子旗下南京、泰州、印尼、韩国、印度、泰国、俄罗斯、天津八个
工厂为公司原有客户,本备忘录新增 LG 电子的越南工厂。
    苏州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复合材料的理论总产
能为 24 万吨,公司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此次合作备忘录中 LG 电子对公司产品的
需求。
    2、预计本备忘录标的总金额约为 4.8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1 年度营业总
收入的比例约为 42.22%。如能完全实现,本备忘录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3 年营业
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3、本备忘录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备
忘录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仅为框架性供货意向,对协议方的约束力较低,公司与 LG 电子
各分支机构尚未签订正式供货协议,存在产品数量、价格、金额及结算方式的不
确定性风险。
    2、由于供货时间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的风险。
    3、根据备忘录双方的约定,在事先提供书面通知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任何
一方有权由于任何原因立即终止本备忘录,本备忘录存在提前终止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 2013 年每个季度结束后 5 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持续披
露本备忘录的履行情况。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LG 公司基本情况真实,具备签署本《备忘录》的主体资格;本《备忘录》

已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备查文件目录
   (1)《合作备忘录》(2013 年 1 月 25 日签署)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 LG 电子
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所涉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