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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4-10-1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拟通过向滕站、刘建立、杨利、侯丽娟、
耿双双、李增福、田原鸿、井岗、郭宏、王虹、陈志康、严静、安军、姜玫、任
正彬、谢兰、张玉良、张进通、张金山、金淑云、宋向云、刘晶、孔琳等 23 名
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英马”或“标的公司”)自然人股
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金英马 72.38%的股权,同时向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东明配偶的兄弟蒋学元,以及安徽安益大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81 亿元用
于支付本次收购对价的现金部分和支付本次重组中介机构费用。
    自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
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
对重组后续推进方案进行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为了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中介机构以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和
准备,但最终因标的公司为滕站向天策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合计借款
10,802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滕站为解除标的公司担保责任,避免标的
公司遭受或有损失,拟通过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等方式筹措资金,需要对标的公司
股权结构进行调整,致使原重组方案无法进行。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彩英




                 郁文娟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