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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关于公司2014年度业绩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2015-03-04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业绩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盛新材”)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 2014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变动区间为盈利 2,700.74 万
元至 3,600.98 万元。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1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公告》,其中披露修正后的 2014 年净利润预计为亏损 14,000 万元至 17,000 万
元,与前次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并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2014 年度业绩
快报》,披露了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12,837.86 万元。公司就关于 2014
年度业绩亏损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公司 2014 年亏损的具体原因
    2014 年公司新型复合材料业务基本保持稳定,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2014
年度净利润较 2013 年度变动幅度不大。经初步分析,公司需要对金英马的股权
投资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导致公司整体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 4 月,公司收购了滕站所持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6.5%股权,
支付收购对价为 21,862.50 万元。公司支付相应对价收购金英马 26.5%股权,系
基于滕站对金英马 2014 年-2016 年作出的业绩承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金英马 2013 年度《审计报告》双方协商确定。依据公司与滕站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滕站承诺金英马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净利
润分别为 1.00 亿元、1.35 亿元和 1.69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披
露的《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根据金英马 2013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金英马的净资产份额为 6,594.80 万元,
收购对价为 21,862.50 万元,超出净资产份额 15,267.70 万元。
    从金英马提供的 2014 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公司与金英马管理层交流情况
以及金英马已拍摄电视剧销售情况、在拍摄电视剧储备情况来看,金英马已无法
完成原承诺的 2014 年经营业绩,加之与关联方浙江好风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电视
剧合作发行计划和业务整合有所变动,金英马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不确定性,可能
亏损,虽然按照公司与滕站签订的对赌协议,滕站需就未达成业绩部分进行补偿
或股份回购,但是考虑到滕站、金英马的现状,滕站目前没有能力履行补偿,公
司需要对金英马长期股权投资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 2014 年出现亏损。
      二、修正后的净利润与前次业绩预计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
      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发布《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时预测 2014
年全年净利润区间为 2,700.74 万元至 3,600.98 万元,此时金英马不存在减值迹
象,理由如下:
      1、按照 2014 年 4 月公司与滕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
金英马日常经营由滕站等管理团队负责,公司对金英马业绩考核期以年度为限。
2014 年 10 月公司管理层与金英马管理层交流时,金英马管理层认为电视剧行业
普遍存在收入和利润波动较大的特点,往往 1-2 部电视剧可能贡献全年利润的较
大部分,金英马 2014 业绩实现问题不存在障碍。
      2、根据 2014 年 10 月滕站与中融瑞扬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合
作框架协议》,滕站拟对外转让 13.5%股权的作价为 1.3 亿元,对应 100%股权整
体作价 9.63 亿元,高于公司 2014 年 4 月收购时金英马整体估值的 8.25 亿元,
金英马不存在减值迹象。
      基于以上理由,公司前次业绩预计时金英马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未对金英
马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2015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金英马 201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
表(未经审计),金英马财务报表显示其 2014 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53.76
万元,公司认为应对金英马的长期股权投资予以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结合公司主
营业务业绩情况,公司 2014 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并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发布
了《201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所以与前次业绩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三、金英马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拟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依据
      根据金英马提供的财务报表,2014 年金英马未经审计经营业绩(合并)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营业收入                                         48,695,359.60
     营业成本                                         14,715,078.29
     资产减值损失                                                 -
     营业利润                                         12,429,017.90
     利润总额                                          9,474,682.43
     净利润                                            6,537,618.26


    根据金英马提供的财务报表,2014 年末金英马未经审计财务状况(合并)
如下:
                      项目                       金额(元)
    资产总额                                         488,545,066.93
    其中:应收账款                                   151,372,779.42
           其他应收款                                 35,373,126.74
           存货                                      206,271,694.50
    负债总额                                         233,146,849.22
    其中:短期借款                                    45,850,000.00
           长期借款                                   18,150,000.00
    股东权益                                         255,398,217.71

    从上述财务报表来看,金英马 2014 年业绩未达到预期,且没有明显改善的
迹象,2014 年影视剧制作业务收缩,以前年度拍摄的电视剧片子销售也未达到
预期,电视剧发行收入下降较大,应收账款金额仍旧较大,2014 年回款也不如
意,应收账款和存货有明显的减值迹象,预计 2014 年度可能将会出现亏损情况,
此种经营状况短期内可能无法得到改善。
    虽然按照公司与滕站签订的对赌协议,滕站需就未达成业绩部分进行补偿或
者进行股份回购,但是考虑到滕站、金英马的现状,滕站目前没有能力履行补偿,
公司需要对金英马长期股权投资大额计提减值准备。禾盛新材持有金英马 26.5%
的股权,对其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公司出资金额超过其享有净资产部分拟计提减
值准备。
    四、公司判断滕站等无法履行业绩补偿的依据,公司拟采取哪些措施,督
促滕站等金英马股东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一)公司判断滕站无法履行业绩补偿的理由
    依据金英马 2014 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金英马(合并)2014 年营业收
入 4,869.54 万元,营业成本 1,471.51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为 0,净利润 653.76
万元,金英马 2014 年末应收账款 15,137.28 万元、其他应收款 3,537.31 万元,
两项金额较大,应收账款相应账龄进一步延长,金英马未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需要相应增加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014
年营业收入较低,电视剧销售效果不理想,但存货 2014 年末为 20,627.17 万元,
金额较 2013 年末仍进一步增加,能否实现销售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增加对部分
存货计提减值准备。考虑以上减值因素,预计 2014 年金英马可能出现亏损。
    同时,金英马为滕站个人向天策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借入合计
10,802 万元款项(最迟还款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考虑到 2014 年天策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已给滕站发送《律师函》,
若滕站不能及时还款,则对方可能要求金英马履行连带担保责任,进一步加剧金
英马的财务负担,可能影响金英马的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
    2014 年 10 月,滕站与中融瑞扬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
协议》,滕站拟对外转让 13.5%股权的作价为 1.3 亿元,以偿还滕站对天策投资
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借款【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4)和《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4-067)】。金英马经营业绩下
滑可能对滕站出售股权进行融资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以上事实,公司认为滕站履行业绩补偿能力较弱,公司需要对该项长期
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 2014 年 4 月 14 日禾盛新材与滕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滕站承诺:金英马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0 亿元、1.35 亿元和 1.69 亿元;2、如后续收购
行为无法实施,禾盛新材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要求滕站承担补偿责
任,滕站应及时履行。具体方式如下:(1)滕站按照禾盛新材支付的收购价款加
上该等价款 12%的年收益和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向禾盛新材购回所持金英马
26.50%股权;(2)禾盛新材继续考察金英马 2014-2016 年经营业绩,每年会计年
度结束后 3 个月内,金英马财务报表经禾盛新材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
审计报告;如滕站未能完成当年业绩承诺,审计报告出具之后 1 个月内,禾盛新
材有权要求滕站按照上述第(1)款列示的方式购回禾盛新材所持金英马全部股
权,也有权选择继续合作,但滕站应对禾盛新材做出出资额补偿。
    基于以上协议约定,禾盛新材拟委派财务审计机构,进一步核实金英马 2014
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待金英马 2014 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按照协议约
定,公司积极与滕站协商业绩补偿方式,督促滕站履行对禾盛新材的公开承诺,
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本次公司 2014 年度经营业绩修正仅为财务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4 年公司财务数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