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4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编号:2015-01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 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送达的形式发出。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懿女士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2015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 2015年4
月24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第以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披露
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公司现有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
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关于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
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详见披露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
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向合肥金融机构申请的
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
(¥80000000),保证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全权办理有关担保手
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详见披露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懿 2013 年度薪酬为 5.20 万元;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公司监事黄文瑞 2013 年度薪酬为 7.35 万元;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公司监事张蓓 2013 年度薪酬为 6.94 万元;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中,关联监事在投票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