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15-06-05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涉
及累计投票,为便于投资者进行网络投票,避免投票流程产生误导,先对本次股
东大会通知进行补充更正,具体补充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会议通知中第二项“会议审议事项”中“公司本次增选董事采用累积
投票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修改为:“公司本次增选两名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增选的
一名独立董事采用普通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二、原会议通知中第四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第
1条“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第(3)点“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第③点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1,以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
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
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
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
1
对应申报
序号 议案名称
价格
100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议案》 1.00
1.1 选举许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1
1.2 选举龚方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2
1.3 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4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与滕站签订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7 7.00
的议案》
修改为: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1,以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
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
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
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
对应申报
序号 议案名称
价格
100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议案》
2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两名候选
人;
2、投给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
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
1.1 选举许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1
1.2 选举龚方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2
1.3 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4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00
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与滕站签订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7 8.00
的议案》
三、原会议通知中第四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第
1条“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第(3)点“投票规则”第④点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修改为: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3
弃权 3股
累计投票制下对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
投给候选人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计 该股东拥有的可表决票数总数
四、原会议通知中第四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第
1条“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第(4)点“投票规则”第①点“公司股东应
严肃进行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重复
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
票为准。”
修改为:“公司股东应严肃进行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
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
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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