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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5-06-15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63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苏州禾盛新
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226 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
回复,现就关注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2015 年 6 月 4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资产暨股权转让公告》,你公司与
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英马”)的实际控制人滕站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向其转让你公司所持金英马 26.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 21,862.50 万元加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滕站将在 2018 年 5
月 1 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详细说明此次股权转让事项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回复】:
    公司原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与滕站先生签署了《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以 21,862.50 万元现金收购滕站所持有的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英马”)26.5%股权。后因金英马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因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
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未达到承诺业绩,滕站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份回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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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禾盛新材拟向滕站转让本公司所持金英马 26.5%股权,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6月3日与滕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向滕站转让公司所持金英马影视公司26.5%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862.50万元加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
息,具体支付日期及比例为2017年5月1日前支付50%股权转让款(10,931.25万
元),剩余50%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于2018年5月1日前支
付完毕,期间支付款项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将在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
    由于该项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实施,公司目前未作出会计处理。公司如能在
2017 年 5 月 1 日前收到 50%的股权转让款,将收到款项作为预收股权转让款,增
加 2017 年度资产和负债 10,931.25 万元;如在 2018 年 5 月 1 日前收到全部股权
转让款股权及利息,完成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在办妥工商变更手续后,将按收到
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1,862.50 万元及全部利息与该项股权的账面净值 7,725.43
万元的差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当期投资损益=全部股权转让款 21,862.50 万元+
全部利息-账面净值 7,725.43 万元),并计入 2018 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公司认为该项股权转让收款期限较长,且滕站未提供其可靠的资金筹备计划
或股权转让支付保障,滕站何时支付股权转让款以及是否能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
转让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影响股权转让实施。
    2、2015 年 2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 2014 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损失的公告》,称按照公司与滕站签订的对赌协议,滕站需就未达成业绩部分进
行补偿或者进行股份回购,但是考虑到滕站、金英马的现状,滕站目前没有能
力履行补偿,公司需要对金英马长期股权投资大额计提减值准备 15,267.70 万
元,你公司在 2014 年度报告中将上述减值准备调整为 14,137.08 万元。请结合
此次股权转让事项详细说明你公司在 2014 年度将对金英马的投资计提大额减值
准备的合理性,并说明是否构成会计差错。
    【回复】:
    因公司对金英马不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将该出资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考
虑金英马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下滑,未达到原承诺数,且 2014 年收入主要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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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关联方浙江好风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的分成收入,金英马影视公司未能提供改善
目前经营状况的明确措施,金英马未来经营业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出于谨
慎考虑,将对金英马的出资额超出公司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部分予以计提减值。
    公司与滕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支付日期及比例为 2017 年 5 月 1
日前支付 50%股权转让款(10,931.25 万元),剩余 50%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转让款
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于 2018 年 5 月 1 日前支付完毕,期间时间跨度较长,滕站
未向公司提出可靠的资金筹备计划或股权转让支付保障,滕站是否能履行协议约
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故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公司在 2014 年度
报告中对金英马影视公司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判断,不构成会计差错。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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