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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关于子公司签署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意向性协议的公告2015-07-15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意向性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子公司所签署的《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意向协议,意向
协议达成后双方将就后续开展基金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后,再签署正式基金
合作协议。


   一、拟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投资”)于2015年7月13日
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湖资本”)在深圳市福田区签署了
《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供
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双方为谋求稳定、超额的经济利益回报,为双
方业务关联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拟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中禾供应
链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备案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禾基金”,
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13052139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及限制项目);投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业运营管理及商务咨询;酒店投资管理(不
含酒店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策划;受托资产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物业管理;
经济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
经营)。
    (二)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400000053182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二区21幢2号
    法定代表人:张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中禾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共同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
    协议双方拟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备案登记为准)形式
的基金,为投资人谋求稳定、超额的经济利益回报,为双方业务关联的上下游企
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二)基金运作的主要条款为:
    1、基金名称:中禾供应链产业基金(具体名称以备案登记为准,以下简称
“基金”或“合伙企业”)
    2、基金规模:暂定人民币 20 亿元,可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分期募集。
    3、基金存续期限:3+1 年,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延长。
    4、资金来源:合伙人出资、募集。基金有限合伙人可分为优先级合伙人及
劣后级合伙人,劣后级合伙人由上市公司(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指
定的主体、或由双方认可的主体担任,劣后级合伙人拟出资约 6 亿元。优先级合
伙人(燕湖资本及其他出资主体)拟出资约 14 亿元,优先级资金拟在市场上通
过机构募集。各有限合伙人具体的出资额视项目和募集情况确定,以另行签订的
相关协议为准。
    5、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拟采取双 GP 模式,由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和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担任供应链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双方视市场情况,以非公开的方式共同募集基金有限合伙份额。
    (四)基金投资方向:
    基金主要投资包括并不限于在 A 股上市的各上市公司的供应链融资、供应
链相关的股权投资、供应链产业并购等。
    (五)基金的运营管理:
    1、管理架构
    基金由甲乙双方作为基金管理人共同负责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等合伙事务
管理,甲乙双方共同行使基金管理人权利,并各自享有基金管理人各项权益的
50%。
    2、基金管理费:
    (1)管理费用的计算:合伙企业应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为基数,按
2%/年的标准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2)管理费用的提取:管理费的收取方式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合伙企业应于约定的业绩报酬结算日计算基金
管理人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收取方式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甲乙双
方各自收取该等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的 50%。
    3、基金投资委员会设置:
    基金设立投资委员会,对投资项目予以评审。投资委员会由双方管理人各
提名 50%的名额。在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至少 75%以上委员赞成方可通过。
    4、项目投资主要由甲乙双方委派的人员协同完成,对于合作项目双方应共
同派员参与。
    5、资金监管:
    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下,基金可制定详尽的资金监管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资金三方监管、大额资金支出提前告知、按季度披露财务报表及基金管理
人有权随时对监管账户进行核查等。
    6、投后管理:
    基金建立投后管理机制,安排专门投后人员持续跟踪投资项目,若有其他
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及时提出处置方案等。
    7、项目退出:
    项目应根据基金运作周期设计退出方案,若出现明显的退出限制时,应提
前警示并由投资委员会决策。
    (六)收益分配
    1、基金拟于每次项目退出后对基金收益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收益分配
具体规则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2、收益分配方式:
    合伙企业应自每次项目退出后经清算的基金净收益中,提取 20%作为双方
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其余部分的分配视具体募集情况确定,以另行签订的相关协
议为准。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
通过成立供应链产业基金,积极布局国内优质公司的各项供应链产业领域,有助
于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思。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仅为意向协议,尚未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供应链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同时,因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供应链产业基金
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亏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起
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之意向合作协议》
    2、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