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5-08-2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按照有
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作出
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除与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资金往来
外,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 8,000.00万元人民币,报告
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为750.00万元;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750.00万元,
占公司 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89%。上述发生的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合
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表:
担保对象                              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                                        一年

协议签署日                                 2014年9月12日

审议批准担保额度                          8,000万元人民币

实际担保发生金额                             750.00万元
期末担保余额                                     750.00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上年末
                                                   0.89%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未逾期

审议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2015年4月22日)

累积对外担保额度                              8,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
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并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
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 [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较好地控制了对
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5、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
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彩英




         郁文娟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