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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11-2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补充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禾盛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的原则,事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就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
联交易的补充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资格,其中所涉及的关联交
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彩英




                 郁文娟




                 陈泽桐




                                                     201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