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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11-2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补充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补充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相关情况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定价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发行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客观、公允,符

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议案前,

公司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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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彩英




                 郁文娟




                 陈泽桐




                                                    2015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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