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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王智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2015-12-2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王智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王智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公司章程》的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经了解,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将本次增选董事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王智敏女士
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彩英




                 郁文娟




                 陈泽桐




                                                     201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