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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15-12-2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禾盛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事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
公司拟变更 201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1、为保证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聘请的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
普天健”),负责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公司改聘审计机构具有合
理理由,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核,华普天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 40 号)等规则的有关规定。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彩英




                 郁文娟




                 陈泽桐




                                                     201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