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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1-2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禾盛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关于调整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对上述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各认购方认购股份数量的调整,
我们认为是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发
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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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彩英




                 郁文娟




                 陈泽桐




                                                      2016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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