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袁永刚、隆华汇)2016-01-2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股票代码:00229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180号三幢一层137部位
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228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三座21单元2104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6年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以现金方
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2,994,923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41%。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汇”)
本次以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768,189股,占
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新股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
份的简要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联关系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的主要内容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
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 15
二、备查地点 ................................................... 15
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禾盛新材 指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袁永刚、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禾盛新材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向深圳市
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正能量资产管
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指 理有限公司、袁永刚、蒋元生、上海隆华汇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发行不超
过 234,814,947 股(含)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2,994,923 股,占本次
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41%。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义务人隆华汇本次以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认
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768,189 股,
占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2%
禾盛新材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5 月 14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日签订的《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书》
禾盛新材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1 月 21
《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指 日签订的《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
《准则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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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袁永刚
姓名 袁永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52419791026****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 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 180 号三幢一层 137 部
注册地址
位
法定代表人 杨航昇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 09385556-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资产管理、企
经营范围
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
经营期限 2014 年 3 月 24 日—2034 年 3 月 23 日
税务登记证号 沪字 310141093855568 号
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张敬红
2、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权
杨航昇 执行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朱晓露 监事 中国 上海 否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
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持有上市公司东山精密
(002384)股份197,136,000股,持股比例为23.26%。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隆华汇与袁永刚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王文娟 袁永刚
2% 98%
苏州镓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 80%
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敬红
55% 35% 10%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袁永刚与王文娟系夫妻关系。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经禾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禾盛新材
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认购禾盛新
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袁永刚拟认购 32,994,923 股,占禾盛新材本次发行完
成后总股本的 7.41%,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拟认购
6,768,189 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1.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
置其在禾盛新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禾盛新材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将持有禾盛新材股份 32,994,923 股,占禾盛新材本次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7.41%,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将持有禾盛新材股份 6,768,189 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1.52%。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 (%) (股) (%)
袁永刚 0 0 32,994,923 7.41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 0 0 6,768,189 1.52
投资基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
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补充
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禾盛新材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确定每股发行价格,即 11.97 元/股,向发行对象共发行数量
不超过 242,272,346 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袁
永刚认购股份数量为 35,087,719 股,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
资基金认购股份数量为 6,683,375 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禾盛新材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相应调整,发
7
行股份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禾盛新材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准。
根据禾盛新材制定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该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价格
据此调整为 11.82 元/股。与之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认购股份数量调整
为 35,532,994 股,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认购股份数
量为 6,768,189 股。
根据禾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调整,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认购股份数量调整为 32,994,923 股。
认购协议生效后 3 工作日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就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对象发出书面认购确认书,认购对象应在收到该认购
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署该确认书,并在签署该确认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再划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限售期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禾盛新材股份将自股份过户至发行对象名下起 36 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3、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本人签字盖章后,在下
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①禾盛新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②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2)本协议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
(3)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查证属实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其解
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①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有虚假、误导或
重大遗漏,致使对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②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损害另一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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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
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
违约方赔偿损失。
(3)如果发行对象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自违约之日起,
每逾期一日,应向禾盛新材支付本协议项下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作为迟延
履行违约金,直至认购款项支付完毕。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2015 年 5 月 14 日,禾盛新材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
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
2015 年 5 月 14 日,禾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15 年 6 月 3 日,禾盛新材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15 年 11 月 19 日,禾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
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
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2016 年 1 月 21 日,禾盛新材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2016 年 1 月 21 日,禾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9
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
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
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级一期与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目前亦没有未
来与禾盛新材之间的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
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的禾盛新材股票自禾盛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益受限制的情形。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停牌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的行为。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
签署日期: 2016年1月21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航昇
签署日期: 2016年1月21日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袁文雄
联系电话:0512-65073880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 108 号
15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
订稿)》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
签署日期: 2016年1月21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
订稿)》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航昇
签署日期: 2016年1月21日
17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
地
股票简称 禾盛新材 股票代码 002290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袁永刚 人注册地 江苏省苏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人是否为上市 否 人是否为上市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32,994,923 股 变动比例: 增加了 7.41%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8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不适用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 不适用 □
19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永刚
签署日期: 2016年1月21日
20
附表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
地
股票简称 禾盛新材 股票代码 002290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上海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人是否为上市 否 人是否为上市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6,768,189 股 变动比例: 增加了 1.52%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21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不适用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 不适用 □
22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航昇
签署日期: 2016年1月21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