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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取消)2016-02-26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盛新材”)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
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东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志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彩英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并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呈,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披露了该事
项。公司董事长赵东明先生提名张志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
提名张志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张志康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
案》
    1、由赵东明、许进、袁文雄、龚方雄、陈泽桐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委员,赵东明担任主任委员;
    2、由赵东明、张志康、陈泽桐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泽桐担
任主任委员;
       3、由张志康、郁文娟、梁旭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志康担任
主任委员;
       4、由许进、陈泽桐、郁文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进
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张志康先生独立董事资格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壹拾亿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
业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张志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2
附件

                             张志康简历

    张志康,男,中国国籍,1962 年 11 月生,本科。2004 年起任贵州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教授,2006 年起至今担任会计学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期间个
人独立或主编出版著作 8 部。2015 年 4 月起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张志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
    张志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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