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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2016-08-23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85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
                   (五次修订稿)




                    二〇一六年八月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认本
预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1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
监会核准。

      2、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分别为中科创资产、
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协议约定的本公司拟发行的股份,发行对象认购金额
和认购数量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1      中科创资产                               30,751.27         26,238,284
  2      袁永刚                                    5,000.00          4,266,211
  3      蒋元生                                    1,000.00            853,242
  4      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800.00            682,593
                  合计                            37,551.27         32,040,33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2,040,33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
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2015 年 5 月 8 日,中科创资产与赵东明、章文华、蒋学元签订《关于苏
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受让赵东明、章文华、蒋学元
三人持有的禾盛新材股份 2,712 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创资产成为禾
盛新材股东,持有公司 2,71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87%。截至本预案出
具日,中科创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禾盛新
材股份 1,320 万股,中科创资产持有禾盛新材股份增至 4,032 万股,占禾盛新材
总股本的 19.14%。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拟增至 242,712,330 股。按中科创资

                                      2
产认购本公司 26,238,284 股计算,发行完成后中科创资产将持有本公司 27.42%,
赵东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 21.75%,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蒋学元、和昌电器、赵福明共同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 26.10%。
中科创资产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鉴于张伟先生持有中科创资产 100%股权,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伟先生。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原确定为11.97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
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2015年7月14日该方案实施
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11.82元/股。根据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
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016年6月29日该方案实施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11.72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7,551.27 万元。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
(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拟投资项目需要量。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后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关于因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8、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
比例共享。

    10、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为了完善和健全公

                                   3
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
在《公司章程》中已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同时制定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15-2017年)
股东回报规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及执行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及相关情况”。
    1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总股本亦相应
增加,但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
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4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    录............................................................. 5
释    义.............................................................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0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 11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12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3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3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14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5
     一、中科创资产的基本情况 ....................................... 15
     二、袁永刚的基本情况 ........................................... 19
     三、蒋元生的基本情况 ........................................... 20
     四、隆华汇及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 21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26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 26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锁定期 ....................... 26
     三、股份登记及时间安排 ......................................... 27
     四、税费承担 ................................................... 27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 28
     六、违约责任条款 ............................................... 28
     七、公司与隆华汇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28
     八、公司与中科创资产、正能量资产、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签订补充
     协议 ........................................................... 3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3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32
     二、“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具体情况
     ............................................................... 32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39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40

                                    5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 40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4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4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 ....................................................... 44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44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45
   七、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45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48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48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50
   三、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 52
第七节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54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54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5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56
   四、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56
   五、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的措施 ......................................................... 57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
   承诺 ........................................................... 58




                                  6
                                     释        义

      在本预案中,若无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禾盛新材、
                                     指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和昌电器                             指   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
本预案                               指
                                          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             指   赵东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控股股东             指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创资产                           指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创网络                           指   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

上海中科创                           指   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创集团                           指   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正能量资产                           指   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隆华汇                               指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隆华汇投资                           指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海汇                               指   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乾霨投资                             指   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
兴禾源                               指
                                          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
《上市规则》                         指
                                          订)

《公司章程》                         指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PCM                                  指   涂层板材,家电用复合材料的一类产品

VCM                                  指   覆塑板材,家电用复合材料的一类产品



                                          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科创资产、正能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量资产、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管理的股权

                                       投资基金等五名投资人

                                       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关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
股份认购协议                      指
                                       行股票之协议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预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8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HESHENG SPECIAL MATERIAL CO.,LTD.

法定代表人:     赵东明

注册资本:       210,672,000 元

实收资本:       210,672,000 元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禾盛新材

股票代码:       002290

邮政编码:       215121

联系电话:       0512-65073528

传真:           0512-65073400

网址:           www.szhssm.com.cn

电子邮箱:       hesheng@szhssm.com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专用材料开发、生产、
                 销售;金属材料自动覆塑及彩涂。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家电外观复合材料(PCM/VCM)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等家电制造厂商生产各类外
观部件。近年来随着国内人力成本的增加、消费引擎动力不足,以及家电复合材
料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空间受到压缩。如下表数据所示,尽

                                      9
管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能够保持稳定或略有增长,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及每股收益却低位徘徊。

                         禾盛新材近年来的收入、利润情况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08,233.99   118,485.81   108,965.18   114,686.50   113,668.55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2,826.81   -12,222.31     3,000.82     2,479.65     6,169.46
    (万元)
每股收益(元)         0.13        -0.58         0.14         0.12         0.41


    尽管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强与大品牌客户的全面合作,在维护庞大且稳定的现
有客户群体的同时加大新市场及新客户的开发,加强研发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力
度,但目前仍处于业绩瓶颈,尚未达到理想预期。近年来市场对国内家用电器保
有量逐步接近饱和存在担忧,一旦内需增长乏力家电行业发展前景堪忧,市场低
迷趋势难以短期扭转。因此,公司需要在现有主营业务上寻求产品的升级改良,
提升产品的利润空间,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
实基础。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中科创资产、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
资基金四名投资者。

    2015年5月8日,中科创资产与赵东明、章文华、蒋学元签订《关于苏州禾盛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受让赵东明、章文华、蒋学元三人持
有的禾盛新材股份2,712万股。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中科创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禾盛新材股份1,320万股,中科创资产持
有禾盛新材股份增至4,032万股,占禾盛新材总股本的 19.14%。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按中科创资产认购本公司26,238,284股计算,发行完成后中科创资产将
持有本公司27.42%,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
科创资产因此成为本公司关联方。

    除中科创资产外,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与本公司没


                                      10
有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除上述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系。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证监会核准文件
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原确定为 11.97 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2015 年 7 月 14 日该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 11.82 元/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由 11.82 元/股调整为 11.72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原确定为不超过 242,272,345 股。若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


                                     11
过 245,346,866 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
为不超过 234,814,947 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
由不超过 234,814,947 股调整为不超过 236,818,486 股。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236,818,486 股调整为不超过 66,170,023 股。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66,170,023 股调整为不超过 32,040,330 股。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限售
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

    (七)上市安排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根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有限期延期的议案》、《关于对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 项之期限进行延期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12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2,040,330 股(含),发行价格为
11.72 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7,551.27 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
 1                                                55,822.83              37,551.27
        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
                 合计                             55,822.83              37,551.27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
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015 年 5 月 8 日,中科创资产与赵东明、章文华、蒋学元签订《关于苏州
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受让赵东明、章文华、蒋学元三
人持有的禾盛新材股份 2,712 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创资产成为禾盛
新材股东。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中科创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禾盛新材股份 1,320 万股,中科创资产持有禾盛新材股份增至
4,032 万股,占禾盛新材总股本的 19.14%。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科创资产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中科创资产为本公司关联方,其参与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赵东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0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昌电器、蒋学元、赵福明共同持有公司 30.07%的
股份。赵东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3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2,040,33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拟增至 242,712,330 股。按中科创资产认购本公司 26,238,284 股
计算,发行完成后中科创资产将持有本公司 27.42%,赵东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
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 21.75%,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学元、和昌电器、
赵福明共同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 26.10%。中科创资产将成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鉴于张伟先生持有中科创资产 100%股权,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伟先生。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

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
会核准。




                                  14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科创资产、袁永刚、蒋元生和隆华汇管理的
股权投资基金等四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科创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104,24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3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611250601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广场大厦 16 楼 1613 房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均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经
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
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4,240 万元,系张伟 100%持股


                                     15
公司。张伟为中科创资产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三)主营业务情况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中科创资产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3 日,2015 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资产总额                                                  1,597,795,609.27
负债总额                                                    351,226,660.91
所有者权益总额                                            1,246,568,948.36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54,455,190.58
净利润                                                      -49,218,065.58


       (四)中科创资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情况

    张伟为中科创资产执行董事、总经理。张伟控制的上海中科创、中科创网络
在合计持有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达到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界限
时,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报告、通知和公告。张伟作为实际控制人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张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中科创资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与
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仲裁。

       (五)中科创资产与上市公司业务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1、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之前,中科创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张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留原有业务及相关资产,并通过募投项目
对原有业务进行改良升级,中科创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张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


                                   16
业竞争。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情形,中科创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张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诺函中中科创资产、张伟合称为“本方”),承诺:

    (1)本方及本方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对本方下属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方将通过派出机构
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
本方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3)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上市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或进一步拓展其
业务范围,本方及本方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
争;如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方及本方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①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②将相竞争的业务按照公允价格进行资产注入,纳入到上市公
司经营;③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④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
权益的方式。

    (4)如本方及本方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
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
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
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5)本方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
项承诺,本方愿意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
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6)本承诺函在本方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


                                   17
    2、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后,中科创资产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张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科创资产及张伟与公司未来发生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科创资
产及张伟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承诺方及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禾盛新材及其控
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
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方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利益。

    (3)承诺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承诺方及承诺方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

    (4)承诺方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
损失或开支。

    (六)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中科创资产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1、公司与中科创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与中科创集团签署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该意向性框架协议约定,
双方互相推荐潜在客户,并合作为禾盛新材的业务发展提供客户资源开发、资金
筹集等一系列专业服务。

    中科创集团与中科创资产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张伟控制的企业,中科创资产为


                                   18
公司 5%以上股东,故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及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批准,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2、公司与中科创资产存在关联方借款
       2015 年 12 月末,公司对中科创资产其他应付款 252 万元,系公司向中科创
资产临时性经营资金借用。
       3、中科创资产及其股东张伟为公司提供担保
       中科创资产及其股东张伟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中科创资产、张伟         5,000         2015.10.30   2016.10.29            否
中科创资产、张伟         5,000         2015.11.10   2016.11.09            否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中科创资产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二、袁永刚的基本情况

       (一)简历

       袁永刚: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32052419791026****,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2009 年 1 月至今担任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袁永刚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直接持股比例
 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制造服务业务                      23.26%
 2      苏州朗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                                 50%
 3      苏州东扬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和管理                           50%
                                         半导体工业用 MO 源的研
 4      苏州普耀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51%
                                         发、生产和销售
                                                                  袁永刚及其配偶王
        苏州镓盛股权投资企业
 5                                       股权投资和管理           文娟为其合伙人,袁
        (有限合伙)
                                                                  永刚持有98%份额,


                                        19
                                                              王文娟持有2%份额


       (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袁永刚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袁永刚为上市公司股东,其控股和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存在
和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亦不存在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

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公告前 24 个月内,袁永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蒋元生的基本情况

       (一)简历

       蒋元生:男,195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32052519550301****,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2009 年 1 月至今担
任苏州华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蒋元生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直接持股比例
1       华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管理等                 60%
2       苏州华成创东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投资和管理             49%
3       苏州润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投资和管理             99%
4       苏州金海德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和管理             91%


       (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蒋元生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

                                           20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蒋元生为上市公司股东,其控股和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存在
和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亦不存在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

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公告前 24 个月内,蒋元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隆华汇及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认购。

    (一)隆华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 180 号三幢一层 137 部位

    法定代表人:杨航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4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41000067148

    2、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隆华汇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
系结构图如下:


                                    21
               王文娟                    袁永刚

                           2%                  98%

                 苏州镓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       80%

         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敬红

                        55%                             35%                    10%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袁永刚与王文娟系夫妻关系。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隆华汇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资产管
理、企业管理咨询。

    隆华汇 2015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资产总额                                                              17,650,280.68
负债总额                                                                 868,401.38
所有者权益总额                                                        16,781,879.30
营业收入                                                               9,000,000.00
营业利润                                                               8,608,248.44
净利润                                                                 6,441,666.08

    4、隆华汇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隆华汇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均未受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

    5、隆华汇与上市公司业务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22
           本次发行完成后,隆华汇及其控股和关联的其他公司不存在和上市公司同业
       竞争的情况,亦不存在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6、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隆华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公告前 24 个月内,隆华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
       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二)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隆华汇以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成立,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D0402)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证
       明。“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                   认购基金份额(万元)
            1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15.00
            2       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15.00
          合计                          -                               8,030.00


           2、穿透披露及最终持有人的认购份额
           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最终持有人为 55 人,穿透披露情况如下表所示:
认购     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                                                            最终持有
                                                       穿透情况
对象     持有人      (万元)                                                                人人数
                                隆华汇投资的合伙人为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
                                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与你同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明希永裕股权投
隆 华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汇 管
                                (1)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穿透至安徽辉隆农
理 的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辉隆股份”、证券代码
“ 隆 隆华汇投
                     4,015.00   “002556”)和张敬红、袁永刚、王文娟等 3 名自然人,共       46
华 汇   资
                                4 名;
定 增
                                (2)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由于重
1 号
                                复不再计入统计数量;
基金”
                                (3)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穿透至秦大乾、秦妤、陶硕虎、
                                戴云达、叶振新、朱丽珍、钱树良、肖景晓、张萍、成瑞
                                其、顾建刚、钱豪、张建新、叶锡康、吴丽华、徐金龙、

                                                  23
                              周元根、周建刚、戴正、钱福仁、陶振达、秦大德、王栋
                              明、张燕、戴卫清、秦启强、楼德华、周保堂、陈建东、
                              顾明、朱海亚、易祥林、施卫新、钱玉英、虞建达、顾永
                              科、黄建秋等,共 37 名自然人;
                              (4)上海与你同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穿透至
                              方丽华、高敏岚、张敬红等 3 名自然人,扣除重复 1 人后,
                              共 2 名自然人;
                              (5)新疆明希永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穿
                              透至袁萌、刘爱娟、袁现明等,共 3 名自然人;
                              (6)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穿透至袁永刚、王
                              文娟 2 名自然人,扣除重复 2 人后不再计入统计数量。
                              乾霨投资的合伙人为石河子市晓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张
                              萍、张美萍、张年飞、秦大乾、孙洁晓:
                              (1)石河子市晓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
       乾霨投资    4,015.00   人为陈禹、王令仪和施晓燕,共 3 名自然人;                  9
                              (2)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蒋
                              泳、王萍和彭烃烃,共 3 名自然人;
                              (3)乾霨投资另 5 名自然人合伙人为张萍、张美萍、张年
                              飞、秦大乾、孙洁晓,扣除重复 2 人后,共 3 名自然人。
合计   -           8,030.00   -                                                          55

           其中,隆华汇投资的合伙人及认购金额如下表所示:
                                            认缴合伙人份额                认购本次发行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占比
                                                (万元)                  金额(万元)
               上海与你同行投资合伙企业
           1                                   20,500.00       45.56%        182.22
               (有限合伙)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2                                   15,000.00       33.33%        133.33
               公司
           3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1.11%         44.44
               新疆明希永裕股权投资合伙
           4                                   2,000.00         4.44%         17.78
               企业(有限合伙)
           5   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4.44%         17.78
               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
           6                                       500.00       1.11%         4.44
               司
       合计    -                               45,000.00       100.00%       400.00


           乾霨投资的合伙人及认购金额如下表所示:
                                            认缴合伙人份额                认购本次发行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占比
                                              (万元)                    金额(万元)
           1   秦大乾                          5,000.00        39.06%        156.25



                                              24
       石河子市晓禹股权投资合伙
 2                                 2,000.00     15.63%    62.50
       企业(有限合伙)
 3     张美萍                      2,000.00     15.63%    62.50

 4     张萍                        1,000.00     7.81%     31.25

 5     张年飞                      1,000.00     7.81%     31.25

 6     孙洁晓                      1,000.00     7.81%     31.25
       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
 7                                     800.00   6.25%     25.00
       理有限公司
合计   -                          12,800.00     100.00%   400.00


  3、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该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时间较短,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25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分别与中科创资产、正能量资产、袁永刚、蒋元生、
隆华汇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锁定期

    1、认购价格:禾盛新材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确定每股发行价格,即 11.97 元/股,向发行
对象共发行数量不超过 242,272,345 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在本次
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禾盛新材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相应调整,发行股份也随
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禾盛新材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2015年7月14日该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97元/股调
整为11.82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42,272,345股调整
为不超过245,346,866股。

    根据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2016年6月29日该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82元/股调
整为11.72 元/股。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6,170,023股。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2,040,330股。

    2、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各发行对象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协议约定的本公司拟发行的全部股份。根据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26
调整后的各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1     中科创资产                            30,751.27         26,238,284
  2     袁永刚                                 5,000.00          4,266,211
  3     蒋元生                                 1,000.00            853,242
  4     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800.00            682,593
合计                                          37,551.27         32,040,330

      本协议生效后 3 工作日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对象发出书面认购确认书,认购对象应在收到该认购确
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署该确认书,并在签署该确认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再划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限售期: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禾盛新材股份将自股份过户至发行对象名
下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执行。


三、股份登记及时间安排

      1、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实现后 30 个工作日内,禾盛新材应完成其向乙方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2,040,330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
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等手续),并使得
发行对象合法持有该等股份,发行对象将就此向禾盛新材提供必要的配合。本交
易完成后,发行对象即具有禾盛新材的完全的股东资格,发行对象和禾盛新材其
它股东按届时各自所持禾盛新材股权比例共享禾盛新材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

      2、禾盛新材应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禾盛新材股份变
动的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税费承担

      1、因本次发行而发生的相关税收,依据国家有关税收征管的规定,由纳税

                                    27
义务人自行承担。

    2、因本次发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费用、登记费用、信
息披露费用等)由协议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本人签字盖章后,在下述
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禾盛新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2、本协议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

    3、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查证属实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其解除
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有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致使对方不能实
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损害另一方利益。


六、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
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
约方赔偿损失。

    3、如果发行对象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自违约之日起,每
逾期一日,应向禾盛新材支付本协议项下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作为迟延履
行违约金,直至认购款项支付完毕。


七、公司与隆华汇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8
       公司与隆华汇签订了《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鉴于隆华汇以其管理
的股权投资基金即“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认购不超过 6,768,189 股禾盛新材非
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一)隆华汇的保证与承诺
       1、“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的基金投资者为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委托人”),具
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购基金份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与禾盛新材关联
序号         委托人
                           (万元)               /注册号              关系

                                                                  拟持禾盛新材 5%
 1         隆华汇投资       4,015            91310000093855568U   以上股份股东袁
                                                                  永刚控制企业

                                                                  拟持禾盛新材 5%
 2          乾霨投资        4,015             310230000864771     以上股份股东袁
                                                                  永刚控制企业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袁永刚将成为禾盛新材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袁永刚及其控制的公司视同禾盛
新材关联方。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与禾盛新材的关联关系包括:(1)“隆华汇定
增 1 号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隆华汇系袁永刚控制的公司;(2)“隆华汇
定增 1 号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隆华汇投资,由袁永刚控制的隆华汇担任普通
合伙人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由袁永刚控制的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有限合伙人;(3)“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乾霨投资,由袁
永刚控制的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以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
       2、隆华汇承诺,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在中国证监
会备案前,“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能够按时足额将认购资金募集到位。
       3、隆华汇承诺,委托人不得接受禾盛新材及禾盛新材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
助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4、隆华汇承诺,委托人资产状况良好,认购资金均为合法自有资金,不包

                                        29
括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委托人及委托人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
等结构化安排。
     5、隆华汇承诺,在股票锁定期内,委托人将不得转让其持有的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份额及其权益、亦不得退出。

     (二)基金未募集成立的违约责任
     如发生“隆华汇定增 1 号基金”未能在补充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募集成立,
导致无法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认购禾盛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隆华
汇应向禾盛新材赔偿 2,000 万元。

     (三)补充协议的性质
     1、该协议构成《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且与之构成完整不可分割整体,
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该协议未尽事宜,适用《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予以解释执行。


八、公司与中科创资产、正能量资产、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

签订补充协议

     1、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分别与正能量资产签订了《贵州正能量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
之补充协议》,与袁永刚签订了《袁永刚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与蒋元生签订了《蒋元生关于认购苏
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双方
一致同意将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股份数及认购金额调整如下:

序                     发行价格    认购股份数     认购金额     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发行对象
号                     (元/股)   不超过(股) 不超过(万元) 成后的股份比例(%)
1     贵州正能量资产
                         11.82     68,994,306     81,551.27          15.49%
      管理有限公司
2         袁永刚         11.82     32,994,923     39,000.00          7.41%
3         蒋元生         11.82      7,614,213     9,000.00           1.71%

     该补充协议构成《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且与《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完整

不可分割整体,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该补充协议未尽事宜,适用

《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予以解释执行。

                                      30
      2、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中科创资产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正能量资产、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签订了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认购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认购股份数及认购金额调整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1      中科创资产                               39,117.74         33,376,909
 2      正能量资产                               22,786.44         19,442,352
 3      袁永刚                                   10,897.08          9,297,853
 4      蒋元生                                    2,514.71          2,145,658
 5      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2,235.30          1,907,251
合计                                             77,551.27         66,170,023

      该补充协议构成《股份认购协议》及前次补充协议之补充,且与《股份认购

协议》构成完整不可分割整体,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该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适用《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予以解释执行。

      3、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分别与中科创资产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袁永刚、蒋元生、隆华汇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与正能量资产签订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协议双方一致同

意将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股份数及认购金额调整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1      中科创资产                            30,751.27           26,238,284
  2      袁永刚                                 5,000.00            4,266,211
  3      蒋元生                                 1,000.00              853,242
  4      隆华汇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800.00              682,593
合计                                           37,551.27           32,040,330

      该补充协议构成《股份认购协议》及之前的补充协议之补充,且与《股份认

购协议》构成完整不可分割整体,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该补充协

议未尽事宜,适用《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予以解释执行。




                                    3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实现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提升公
司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投资回报,公司经过全面
深入的论证,拟向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袁永刚、蒋元生、上海隆华
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
数量不超过 32,040,330 股(含),发行价格为 11.72 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37,551.2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
 1                                                55,822.83              37,551.27
        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

                    合计                          55,822.83              37,551.27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
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予以置换。


二、“年产10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PCM)生产线项目”具

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项目
计划年产家电用数字印刷 PCM7 万吨、建材装饰用数字印刷 PCM3 万吨)。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 55,822.8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7,551.27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18,271.56 万元。

                                         32
    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兴禾源负责实施,项目实施地址在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南、永昌路东的自有土地之上,该土地面
积为 66,679.10M2,项目占地约 37,440.00M2,兴禾源已取得相应地块土地使用
权。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 1 年,第一年达产 60%,第二年后达产 100%。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产品性能更加优良,符合市场发展需求
和国家产业政策

       数字印刷 PCM 作为家电外观复合材料进一步升级改良产品,一方面可实现家
电外观材料的工业化数字印刷,具备更加出众的色彩纹理特型,精美、高清、多
样化的图案设计,适应了消费者追求时尚、美观、个性化定制的市场需求;另一
方面,数字印刷 PCM 的生产工艺和程序更加节能环保,符合国家对产品环保标准
日益提高的产业政策导向。

    随着个性化定制作为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被各个领域所推崇,人们对家电产
品外观时尚、美观、个性化需求日益重视,家电外观用复合材料的色彩、图案以
及质感开始花样百出,家电外观设计表现手法亦更加丰富,精美和多样化的图案
设计也给家电产品带来了显著的增值,成为家电外观复合材料企业竞争的一个重
要方向。目前,国内尚未实现工业化生产数字印刷 PCM,除了通过覆膜来增强色
彩、图案多样性的 VCM 产品外,一些企业在 PCM 印刷工艺中采用的是成本较高、
适用于规模化的刻版印刷工艺。公司拟从德国进口先进的数字印刷 PCM 生产设备
来实施本募投项目,数字印刷 PCM 不仅可在原有 PCM 产品基础上印刷不同的图案、
标示、文字等,色彩纹理的调整方便快捷,产品图案更加丰富、高清,而且还可
根据个性化需求来实现图案的个性化定制,有效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此外,数
字印刷 PCM 的图纹层与基础涂层性质相近结合紧密,保证了产品的抗拉申、抗老
化、抗腐蚀、抗污迹能力,提升了产品的品质,并方便产品拓展应用领域,产品
除可用于家电行业的面板领域外,还可以进一步用于建材及装饰等领域。

       数字印刷 PCM 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更加节能环保,其采用三涂三烘+印刷生产


                                     33
工艺,该工艺中涂料等主要化工物质利用率高,可达 90%以上,远远高于喷涂法
的 30~40%;生产在密闭生产线内进行生产,成膜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挥发物便于
收集,收集后的有机物质采用焚烧的方法的进行处理并回收热能,可实现节能减
排;图案采用印刷技术工艺,使用油墨作为原料,与油漆彩绘和贴膜工艺相比,
消耗的物质较少,间接产生的污染物少。随着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社会的推进,社会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的环保标准不断提高,政府出台各
项产业政策来支持环保节能产品的发展。2012 年 1 月 4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
布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以加快材料工业升级换代为
主攻方向,以提高新材料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
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2011 年 11 月 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建
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安全环保节能的
新型建筑材料支撑,适当提高建筑材料耐久性,推动绿色建筑材料及制品产业发
展”。本募投项目所生产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产品符合国家的相关产
业政策导向。

    2、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有利于丰富公司现有的产品结构及提升
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产品分为 PCM 和 VCM 两大类,二者的主要差别在于 VCM
是覆膜板,是在基板上贴覆 PET-PVC 高分子薄膜,而 PCM 则采用在基板上预涂高
分子涂料的加工工艺。VCM 更美观,可配以精美的图案,表面装饰性强、耐腐蚀
性好,主要用于家电面板制造,而 PCM 价格相对较低,更多应用于家电侧板的生
产。由于 VCM 产品销售单价高且主要用于家电产品面板,因此,在公司的销售收
入占比不高。从近三年来两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和毛利率情况来看,2012 年
至 2014 年 PCM 产品的销售收入平均占比达到了 90.17%,毛利率平均为 11.21%;
2012 年至 2014 年 VCM 产品的销售收入平均占比达到了 8.25%,毛利率平均为
21.47%。由此可见,虽然 VCM 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更高,但由于售价较高,市场拓
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而本次募投项目开发的数字印刷 PCM 在产品美观度上可达到 VCM 产品的效
果,但是制造成本却远低于 VCM 产品。数字印刷 PCM 的色彩图纹是通过印刷方式


                                    34
转印到基板上,此过程主要消耗的原料是油墨,尽管油墨的价格昂贵,但是用量
比较少。而 VCM 生产中使用的高光膜价格较高,较油墨印刷成本要高得多。因此,
数字印刷 PCM 一方面可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多层次的产品选择,另
一方面,凭借其性价比高的成本优势可积极拓展市场,而且作为数字印刷 PCM
的市场先导者,在产品定价上具有一定的主动权,公司可通过数字印刷 PCM 规模
化的生产、销售来提升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

    (三)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和产能消化

    近年来,随着人均收入和居民生活的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国家用电器行业发
展态势良好。虽然“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政府扶持政策停止后家用电器市
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但得益于智能家电的普及和更新换代,我国家用电器行业
整体增长更趋理性和稳健。据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数据显示,2009 年我国家用电
器制造行业实现销售收入 6,300.70 亿元,至 2014 年已达 14,139.13 亿元,期间
复合增长率达 17.55%。

        2009-2014 年我国家用电器制造行业销售收入情况(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在行业整体发展趋于理性和稳健的情况下,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和热水
器等家电产品产量也稳定增长。据中经网统计数据库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电
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和热水器的产量分别达到 9,337.10 万台、7,114.40 万台、
7,750.13 万台和 4,906.34 万台,较 2009 年产量增幅分别达到 53.99%、44.14%、
28.35%和 55.82%。

                                   35
            2009-2014 年我国主要家用电器产量情况(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我国家用电器新型复合材料产业逐步发展成型,但应用比例相比国外先进水
平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中国家电协会在《中国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中明
确提出到 2015 年家电用复合材料占家电用钢板的比例将达到 50%,至 2020 年实
现全行业应用的发展目标。未来,在我国家电行业整体稳健发展的前提下,随着
应用比例的逐步提高,我国家电制造用新型复合材料市场未来依然存在较大的发
展空间和潜力。

    据中国家电协会不完全统计,2013 年我国主要家电产品 VCM/PCM 系列产品
的需求量已达 71.5 万吨,其中 PCM 产品 55.4 万吨、VCM 产品 16.1 万吨;预计
至 2016 年家电领域 VCM/PCM 的需求量将达到约 108 万吨,其中 PCM 板约 88 万吨、
VCM 板约 20 万吨,期间市场需求量整体复合增长率高达 14.74%。




                                    36
    2013-2016 年我国 PCM/VCM 产品市场需求量及预测情况(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家电协会

    此外,近年来产品升级和产品创新成为冰箱、洗衣机市场发展的主题,时尚
外观和个性化设计成为冰箱、洗衣机竞争的一个主要领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
高,消费心理不再从众,个性化、定制化消费取代排浪式消费成为 2015 年新兴
消费趋势,这为公司数字印刷 PCM 的市场开拓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由于数字
印刷 PCM 不仅具备更好的环保性和经济性,还能提供更加时尚、美观的色彩、更
加丰富的纹理和个性化图案。预计数字印刷 PCM 推出市场后能迅速被市场接纳,
在普通 PCM 市场稳步发展的背景下,数字印刷 PCM 将会获得比普通 PCM 更快的市
场增长。

    从建材装饰市场领域来看,数字印刷 PCM 能提供丰富的色彩图案,并有优异
的抗老化、防腐蚀功能,能满足防盗门及普通门的装饰面板的使用要求。随着消
费者对建材的美观性要求不断提高,以及数字印刷 PCM 在兼具美观性、抗腐蚀抗
老化的基础上,具有极佳的可回收利用性,环保节能效果突出,预计数字印刷
PCM 将会大规模替代现有的喷涂装饰面板和喷塑装饰面板,产品在建材装饰领域
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潜力。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住宅房屋新开工面积 124,877 万平方
米,考虑到门窗面积占比建筑面积比例约为 25%-30%,保守估计我国建筑物门窗
对于装饰材料的需求约为 44,898 万平方米。此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
年我国住宅销售套数达到 1,104.63 万套,若按平均每套住宅 10 平米的厨卫空间


                                   37
安装集成吊顶计算,则我国集成吊顶对于建筑装饰材料的市场需求约为 11,046
万平方米。出于保守性原则,若假设仅有 10%的市场需求转化为性能更为优良的
印刷 PCM 产品,则根据 7.8 吨/立方米的密度和 0.5 毫米的厚度计算,未来我国
建筑装饰领域每年对印刷 PCM 产品的市场需求约为 22 万吨。

    目前公司共有 PCM/VCM 生产线 4 条、理论产能达 24 万吨,但其中苏州兴禾
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一条生产线自 2004 年公司建设投产后使用至今,相应生
产设备的折旧已基本提足,账面仅剩部分残值,从实际情况上看该生产线自 2013
年度已经停止使用,不具备生产能力,因此公司目前实际产能仅为 18 万吨。此
外,考虑到目前 PCM/VCM 产品轻薄化带来的理论产能调整,目前公司家电复合材
料生产能力已经基本处于满负荷状态。本募投项目的投产适应了市场的发展趋
势,可有效填补市场需求缺口,而且公司对于产品的销售也做了充分的营销安排
和筹划,募投项目的开展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可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和盈利能力。

    (四)项目的投资计划及估算
    “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55,822.83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设备投资、预备费投资以及流动资金投资,拟使用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入 37,551.27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18,271.56 万元。项目投资构成
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建设投资        12,002.33     21.50         12,002.33               31.96%
  设备投资        16,303.00     29.20         16,303.00               43.42%
 预备费投资       1,415.27      2.54           1,415.27               3.77%
  流动资金        26,102.23     46.76          7,830.67               20.85%
 总投资金额       55,822.83    100.00         37,551.27              100.00%


    (五)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期 1 年,项目投产后的第一年达产 60%,第二年后达产 100%,达产
后每年生产数字印刷 PCM10 万吨(其中:家电用数字印刷 PCM7 万吨、建材装饰


                                        38
用数字印刷 PCM3 万吨)。预计达产正常年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 92,000 万元,年
税后净利润 7,090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5.65%,税后投资回收期 7.29 年(含
建设期)。

     (六)项目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本募投项目已取得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相发改投备(2015)89 号),以及苏州市相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苏相环建
[2015]140 号)环评批复。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的改造升级来提高现有
主营产品竞争力和利润空间,这是公司落实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性举措。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备
良好的盈利能力,将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
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一方面,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发行
人的资产结构将得到有效改善,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也将大幅下降,使得发行人的
财务结构趋于稳健;另一方面,由于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而募投项目
需要经过筹备建设期才能投入运营,且其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
此不排除发行后的一段时间内发行人每股收益会被摊薄。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
投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将逐步形成,公司的收入规模和
利润水平都将得到明显改善,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公司整体的业绩水平将得到
实质性提升。




                                   39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

员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在原有主营业务家电外
观复合材料 PCM 和 VCM 的产品基础上,开发家电复合材料升级改良产品数字印刷
PCM 产品。数字印刷 PCM 不仅适应了家电外观材料时尚、美观、个性化定制的市
场需求,而且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和更加良好的节能环保性能,能够丰富公司的产
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本次公司进行产品升级有利于打破公司现有业务
的增长瓶颈、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相应变化,公
司将依法根据发行方案以及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的股本、股东及持股
比例等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赵东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0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昌电器、蒋学元、赵福明共同持有公司 30.07%的
股份。赵东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2,040,33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拟增至 242,712,330 股。按中科创资产认购本公司 26,238,284 股
计算,发行完成后中科创资产将持有本公司 27.42%,赵东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
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 21.75%,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学元、和昌电器、


                                   40
赵福明共同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 26.10%。中科创资产将成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鉴于张伟先生持有中科创资产 100%股权,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伟先生。

    本次发行后,预计增加 32,040,33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股
东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新发行
                                                                           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比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例(%)       (股)     (股)
                                                                           (%)
中科创资产             40,320,000     19.14     26,238,284    66,558,284     27.42
赵东明                 52,784,550     25.06              -    52,784,550     21.75
章文华                  8,260,000      3.92              -     8,260,000     3.40
蒋学元                  7,500,000      3.56              -     7,500,000     3.09
和昌电器                3,023,616      1.44              -     3,023,616     1.25
赵福明                     36,000      0.02              -        36,000     0.01
袁永刚                          -           -    4,266,211     4,266,211     1.76
蒋元生                          -           -      853,242       853,242     0.35
隆华汇管理的股权
                                -           -      682,593       682,593     0.28
投资基金
其他法人/自然人
                       98,747,834     46.87              -    98,747,834     40.69
股东
     合计            210,672,000        100     32,040,330   242,712,330      100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在原有主营业务家电外
观复合材料 PCM 和 VCM 的产品基础上,开发家电复合材料升级改良产品数字印刷
PCM 产品。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后对高管人员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尚无对高
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五)本次发行对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公司仍将保
持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各个方面
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人


                                       41
员、资产、财务方面的分开。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切实保护
股东的分红权利,并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回报股东。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资本
实力的同时,公司将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原有主营业务方
面开发技术升级改良的新产品数字印刷 PCM,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
整体盈利水平。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迅速提升,资金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公
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提高资信水平,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有利于公司后续业务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将对未来盈利能力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公司竞争
能力将得到有效的提升。

    1、收入和利润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较小,待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投产及开拓的新业务领域盈利模式成熟稳定后,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
平都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2、净资产收益率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比发行前有显著增加,股本也将大幅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产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


                                  42
能有所降低。但随着公司未来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的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的出现,
公司未来净资产收益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投资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量将随之提高;在募投项目完
成后,随着项目收入和效益的增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得到显
著提升。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公司整体现金流状况进一步优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一)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赵东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25.06%的股权,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中科创资产定向认购本公司
26,238,284 股计算,中科创资产将持有本公司 27.42%的股权,中科创资产将成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鉴于张伟先生持有中科创资产 100%股权,因此本次非公
开发行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伟先生。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本
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保持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
此外,中科创资产及张伟先生出具了《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明与承诺
函》,承诺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中科创资产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赵东明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与其存
在支付薪酬的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其他

                                  43
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科创资产,对于公司与中科创资
产及其关联人未来有可能产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
的批准和披露程序。此外,中科创资产及张伟先生还出具了《关于规范与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函》,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一、中
科创资产的基本情况之(五)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业务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赵东明先生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留原有业务及相关资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科创资产,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
张伟先生。张伟先生所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财富管理、产业基金、
资本投资、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等。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或减少将
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根据张伟先生及中科创资产签署了《避免与上市公
司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张伟先生承诺对于其旗下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联
的业务资产,张伟先生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
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
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
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5)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
与上市公司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本次发行并不会导致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44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亦不涉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37.37%。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资产的流动性大
幅提升,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而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
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
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


七、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近年来,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美国经济增长加快,欧洲缓慢改善,日本低位
徘徊,而新兴市场则明显分化。2015 年中国经济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
不确定性依然存在,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中国家用电器行业未来将继续深化
转型升级,尽管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对于 2015 年中国家电业的基本判断是:预计
2015 年冰箱(含冷柜)、洗衣机的国内市场需求规模将大致保持在 2014 年的水平。
但市场对国内家用电器保有量逐步接近饱和存在担忧,一旦未来内需增长乏力家
电行业发展前景堪忧,市场低迷趋势难以短期扭转。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及家用电
器行业仍然存在许多复杂和不确定因素,公司如果不能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
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导致本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获得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升级改良亦增加
了公司管理及运作的难度,在内部控制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将会带来一定的挑战,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能力要求,因此存在着因资产规模扩大和产品升


                                   45
级改良而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公司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营及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系经过公司充分市场调研以及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后确定,但不
排除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因此,未来有可能出现募投
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比发行前有显著增加,股本也将大幅增加。
公司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实现产品的升级改良,也会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要一定的实施期,其产生经济效益也需要一定的
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的收益增长幅度可能
会低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技术储备风险

    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
是对公司目前主营产品的延伸。公司是国内最早拥有三涂三烘生产线且能够稳定
生产供货的专业家电外观复合材料生产厂商,多年经营积累的技术和工艺控制优
势有助于公司“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的实
施。如果公司在产品的升级改良过程中未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持续稳定开发出
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则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
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较大影响。

    (五)股市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基本

                                  46
面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控、
本公司经营状况、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对公
司股票价格带来波动,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此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
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投资者的收益,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7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
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方
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分配形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考虑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真实
合理因素。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
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
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四)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48
支出安排等因素,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预案和决策机制: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
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
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
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
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
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上
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未制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原因、未用于分
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
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调整: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
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
虑公司面临目前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以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49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
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
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订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在综
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发展所处阶段、经营发展规划、
现金流量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根据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听取和考
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建议和意见基础上,高度重视对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和股
东回报规划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0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优
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分配形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
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
预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
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将继续在产品升级和业务转型等方面加大资
本投入力度,董事会认为未来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为保持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
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5-2017 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40%。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1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预案和决策机制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
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
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
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
利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
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面临目前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
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
整。

       (六)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股东回报规划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52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分红等方式向公司股东分配股利的
情况如下:
    1、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10,67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
计派发 10,533,6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
2013 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10,67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
计派发 31,600,8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
2014 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10,67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
计派发 21,067,2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
2015 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分红年度
               (含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5年      21,067,200.00            28,268,059.59                   74.53%

  2014年      31,600,800.00          -122,223,066.24                  -25.86%

  2013年      10,533,600.00            30,008,163.34                   35.10%


    公司最近三年滚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使用,降低融资规

模,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稳步

发展。




                                     53
 第七节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上述意见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

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如

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6 年 8 月完成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
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 201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826.81 万元;假设公
司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为 2,826.81 万元。前
述利润值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
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3、假设本次预计发行量不超过 32,040,33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证监会核
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11.72 元/股,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7,551.27 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5、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发行当年净利润外其他可能影响发行当年
末总股本的因素。
       6、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83,628.12
万元。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预计为 2015
年末实际数-2015 年度利润分配数+本次募集资金假设数+2016 年净利润假设数。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54
121,899.48 万元。前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净资产的预测,存在不确定性。
     7、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
(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9、未考虑目前尚未实施的派息、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对比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2015 年度/年末)   (2016 年度/年末)
总股本(股)                                    210,672,000           242,712,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83,628.12            121,899.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826.81              2,826.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28
每股净资产(元/股)                                    3.97                  5.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8                  2.90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空间受到压缩,需要寻求产品上的升级改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家电外观复合材料(PCM/VCM)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家电的外观部件。目前,公司是
我国家电外观复合材料行业在家电应用领域产能较大、业务全面的配套服务商。
然而,近年来受国内人力成本的增加以及家电复合材料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等因素
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空间受到压缩。尽管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能够保持稳
定或略有增长,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却呈低位徘徊。在我
国制造业面临转型升级,新兴产业方兴未艾的大背景下,公司亦急需突破目前的
业绩增长瓶颈,需要根据家电行业技术创新、智能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来进行
产品的升级改造,增强主营业务产品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以
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
     2、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可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水
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
产线项目”是对公司目前家电外观复合材料业务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数字印

                                         55
刷 PCM 产品可实现家电外观材料的工业化数字印刷,具备更加出众的色彩纹理特
型,精美、高清、多样化的图案设计,适应了消费者追求时尚、美观、个性化定
制的市场需求。数字印刷 PCM 一方面可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多层次
的产品选择,另一方面,凭借其性价比高的成本优势可积极拓展市场,而且作为
数字印刷 PCM 的市场先导者,在产品定价上具有一定的主动权,公司可通过数字
印刷 PCM 规模化的生产、销售来提升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募投项目的开展具有
较好的市场前景,可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募投项目中“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是
对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家电外观复合材料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的改造升级。公司目前
的主营业务产品分为 PCM 和 VCM 两大类,VCM 产品更美观,可配以精美的图案,
表面装饰性强、耐腐蚀性好,主要用于家电面板制造,产品价格及毛利率较高;
而 PCM 产品价格相对较低,更多应用于家电侧板的生产。虽然 VCM 产品的毛利率
水平更高,但由于售价较高,市场拓展受到一定的限制。数字印刷 PCM 在产品美
观度上可达到 VCM 产品的效果,但是制造成本却远低于 VCM 产品。因此,数字印
刷 PCM 一方面可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多层次的产品选择,另一方面,
凭借其性价比高的成本优势可积极拓展市场,公司可通过数字印刷 PCM 产品规模
化的生产、销售来提升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家电外观复合材料产品的利润空间。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对于公司原有产品技术升级的数字印刷 PCM 募投项目,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拥
有三涂三烘生产线且能够稳定生产供货的专业家电外观复合材料生产厂商,拥有
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多年经营积累的技术和工艺控制优势,以及覆盖
国内外多数白色家电品牌制造商的客户网络,这均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公司目前的业务管理架构、研发技术能力、市场营销安排为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准备。

四、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56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经历一定的建设和试运营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
实现。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短期内存在被
摊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五、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

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
运营成本、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
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
如下:
    1、改善公司现有业务运营状况,有效应对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家电外观复合材料(PCM/VCM)的研发、生产、销售,
2015 年公司 PCM、VCM 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 2014 年度均稳中有升,公
司现有业务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尽管 2015 年下游家电市场运行整体平稳,但受
制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家电出口需求低迷徘徊、人口红利下降,城镇化增
速降低等因素影响,我国家电市场已处于产品结升级为主的成熟期,未来的家电
市场增长略显乏力,家电行业去产能、去库存压力仍然较大。为应对经营风险,
公司将夯实现有业务基础,更好地理解市场需求变化,为客户提供创新型、高附
加值产品,来提升公司产品盈利空间。
    2、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为应对经济低速增长的新常态,公司将苦练内功,通过提高运营效率,降低
运营成本来实现逆势增长。为进一步改进公司业务运营状况,公司将优化生产管
理各项业务流程,提高公司生产自动化程度,节约劳动力成本,提高劳动生产效
率。公司将通过开展全过程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来降低运营和管理中的各项成
本,从严管控各项费用支出。公司将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加快资产周转效率,来
挖掘企业增长潜力。此外,公司还将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继续加大对产品的研
发投入,加快产品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来满足客户及消费者的

                                  57
更多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未来将在稳步提升现有业务经营业绩基
础上,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回报股
东。
       3、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将募集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
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
投项目将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
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业务升级转型,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和
抗风险能力。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
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5、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精神,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
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
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

实履行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58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
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
处罚。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