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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关于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终止协议的公告2016-08-23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83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和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补充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行”)并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与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创资产”)、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能量资产”)、袁
永刚先生、蒋元生先生和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汇”)
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该《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 9 月隆华汇进行了股权调整,袁永刚先生成为隆华汇实际控制人。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与隆华汇签订
了《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认购对象的
认购金额等进行调整,并与认购对象正能量资产、袁永刚先生和蒋元生先生签订
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
议》,该《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认购对
象的认购金额等进行调整,并与认购对象中科创资产签订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与正能量资产、
袁永刚先生、蒋元生先生和隆华汇签订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该《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
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内证券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和
研究,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与中科创资
产签订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
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与袁永刚先生、蒋元生先
生及隆华汇签订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与正能量资产签
订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终止
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分别于 2015 年 5 月和 2016 年 7 月签订了《深圳市中科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
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及《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甲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反馈意见,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一致同
意对乙方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补充约定。
     基于上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认购数量调整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认购金额
调整如下表所示:
序                    发行价格    认购股份数     认购金额     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发行对象
号                    (元/股)   不超过(股) 不超过(万元) 成后的股份比例(%)
1    深圳市中科创资     11.72     26,238,284     30,751.27          10.81%
       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协议的性质
    2.1    本协议构成《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
《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
协议约定为准。
    2.2    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约定予以解释执行。
    第三条 其他事项
    3.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与原《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
效。
    3.2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备案、登记、核
准使用,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三、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袁永刚先生、蒋元生先生、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分别于 2015 年 5 月、2015 年 12 月、2016 年 1 月及 2016

年 7 月签订了《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

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及《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

议(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甲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反馈意见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乙方认购甲方

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补充约定。
   基于上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认购数量调整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认购金额
调整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非公开发行
序                      发行价格    认购股份数     认购金额
           发行对象                                             完成后的股份比例
号                      (元/股)   不超过(股) 不超过(万元)
                                                                      (%)

1           袁永刚        11.72      4,266,211     5,000.00          1.76%


2           蒋元生        11.72       853,242      1,000.00          0.35%

3      上海隆华汇投资
                          11.72       682,593       800.00           0.28%
         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协议之效力
     2.1    本协议构成《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之补充,《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
协议约定为准。
     2.2    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予以解释执行。
     第三条 其他事项
     3.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与原《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
效。
     3.2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备案、登记、核
准使用,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四、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分别于 2015 年 5 月、2016 年 1 月和 2016 年 7 月签订了《贵州
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
议(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由于乙方决定不
再参与甲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认购,经双方友好
平等协商,达成如下终止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双方于 2015 年 5 月、2016 年 1 月和 2016
年 7 月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甲乙双方之间不再享有或承担《股份认购协议》、《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各项权利
及义务;甲乙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之间互不追
究或承担因未履行《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项下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二、对本次发行和《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署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甲乙双
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本终止协议一式六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各方各执 1 份,其
余由甲方收存,用于存档等使用。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3、公司与蒋元生先生签订的《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
   4、 公司与袁永刚先生签订的《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
    5、公司与上海隆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
    6、公司与贵州正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认购苏州禾盛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