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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孙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8-2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孙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得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孙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核查,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孙公司“PEAK CREATION INVESTMENTS LIMITED”(筹,最终
以注册为准,以下简称“PEAK CREATION”)和“WISDOM CREATION
INVESTMENTS LIMITED”(筹,最终以注册为准,以下简称“WISDOM
CREATION”)拟向公司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
生借款,借款额分别为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共计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属于关
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孙公司拟向关联
方张伟先生所借款项将用于对外风险投资,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增强公
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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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孙公司向关联方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志康




                 郁文娟




                 余庆兵




                                                      201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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