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2016-09-0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赵东明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
事长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赵东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
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所任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
况一致。
2、赵东明先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子公司相关职务。
3、赵东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
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赵东明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康
郁文娟
余庆兵
2016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