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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9-08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9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盛新材”)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并于 2016 年 9 月 7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
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
人数。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范鸣春先生代为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范鸣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范鸣春先生简历请见附
件),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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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范鸣春先生简历
    范鸣春,男,中国国籍,1962年10月生,硕士,历任湖北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科
长、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副局长、党
组成员、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中共深圳市第
六届委员会候补委员。2012年3月至2016年1月兼任中国平安董事、副董事长;
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深圳市企业联合
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工业总会主席团主席。2016年6月3日至今任苏州禾
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范鸣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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