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0-2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
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兴禾
源”)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
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支持子公司业务扩大,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
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行为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子公司苏州兴禾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志康




                 郁文娟




                 余庆兵




                                                     2016 年 10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