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名称:禾盛新材 证券代码:00229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股票代码:002290 收购人名称: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 28 号海关大楼 21 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 4 栋 39-40 楼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 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禾盛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禾盛新材 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已合计持有禾盛新材 66,558,284 股股份,占禾盛 新材股份总数的 27.42%,为禾盛新材控股股东;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中科创资产通过“前海开源禾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禾盛新材 6,098,993 股股份;2016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收购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禾盛新材 156,500 股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合计持有禾盛新材 72,813,717 股股份,占禾盛新材总股本的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收购人编制并披露本报告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5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5 三、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 营业务情况............................................................................................................. 6 四、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近 3 年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1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11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11 七、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2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3 一、收购目的....................................................................................................... 13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计划................................................. 13 三、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3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4 一、本次交易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4 二、本次收购具体情况....................................................................................... 14 三、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15 四、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1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3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禾盛新材/上市公司 指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创资产/收购人 指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管计划/资产管理计 指 前海开源禾盛1号资产管理计划 划 威廉金控 指 深圳市威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科创集团 指 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信托合同》 指 《华润信托中科睿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华润信托中科睿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补充合 《信托合同补充合同》 指 同》 指收购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 增持上市公司 6,255,43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2.58%,收购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2,813,717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 30%的行为。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 28 号海关大楼 21 楼 法定代表人:董会莲 注册资本:168,24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119724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 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经营期限:2015 年 4 月 3 日-2025 年 4 月 3 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 4 栋 39-40 楼 联系电话:0755-61866608 传真:0755-23997223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中科创资产注册资本 168,240 万元,系张伟 100%持股公司,收购人股权控 制结构图如下: 张伟 100%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创资产实际控制人张伟,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工商管理硕士,身份证号码为 23030619720816****,住所为广东省深圳 5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市福田区金地海景花园。2004 年创立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任中 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第五届、第六届深圳市人大代 表、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香港工商总会会长、中国深商总会副主席、 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深圳市国际商会投融资委员会副主席。 张伟为中科创资产实际控制人。张伟控制的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在合计持有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票达到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界限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报告、通 知和披露义务。对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 金融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张伟负有直接责任。2015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 陕西监管局对张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 万元。 三、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 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禾盛新材外,中科创资产、张伟投资的主要公司及 其主营业务分类列示如下: 一、境内公司 (一)股权投资及管理类 序 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投资情况 号 股权投资及管 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理,持有并管理 1 21,104.15 万元 张伟持股 94% 公司 中科创集团下属 企业股权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 持有并管理禾盛 2 168,240 万元 张伟持股 100% 限公司 新材等公司股权 中科创集团持股 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 10% 、 深 圳 市 威 3 100,000 万元 股权投资及管理 限公司 廉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持股 90% 作为合伙人出资 深圳市威廉金融控股有限 中科创集团持股 4 10,000 万元 设立有限合伙企 公司 100% 业 深圳凯顿股权投资基金管 威廉金控持股 5 1,000 万元 股权投资及管理 理有限公司 100% 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新疆中科创股权投资管理 中科创资产持股 6 500 万元 股权投资及管理 有限公司 90% 中科创资产持股 深圳市中科创国际并购中 7 10000 投资并购 99%, 中 科 创 城 市 心有限公司 更新集团持股 1% (二)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业务经营类 投资运营 88 财富 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 网 中科创集团持股 8 20,000 万元 金融有限公司 ( www.88.com.cn 100% ) 深圳市中科创融资担保有 融资担保、诉讼 中科创集团持股 9 75,000 万元 限公司 保函等 100% 深圳市中科创小额贷款有 中科创集团持股 10 17,000 万元 小额贷款 限公司 100% 中科创资产持股 深圳市中科鼎业投资有限 11 20,000 万元 无实际经营业务 51% , 张 伟 持 股 公司 49% (三)房地产投资开发、艺术品投资类 深圳市长富金茂实业有限 艺术品、文化产 12 公司(原深圳市东方鼎盛 10,000 万元 张伟持股 50% 业投资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威廉金控持股 10%, 威廉金控担任 GP 深圳市新纳尔特威投资有 13 1,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的深圳市中科国 限公司 富亦庄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90% 深圳市利迅泰置业有限公 威廉金控持股 14 5,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司 50% 深圳市中科创城 深圳市佰佳瑞投资有限公 15 1,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市更新集团有限 司 公司持股 100% 深圳市新城灿投 深圳市德友房地产有限公 16 10,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资有限公司持股 司 100% 深圳市中科创城市更新集 城市更新、房地 中科创资产持股 17 100,101 万元 团有限公司 产项目管理 99.8991% 深圳市新城灿投资有限公 中科创城市更新 18 10,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司 集团持股 100% 深圳市桂城灿投资有限公 中科创城市更新 19 1,01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司 集团持股 100% 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中科创城市更新 20 深圳市新富置业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集团持股 100% 深圳市新恒富置业有限公 中科创城市更新 21 1,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司 集团持股 100% 中科创城市更新 22 深圳市中晟置业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集团持股 60% 中科创城市更新 23 深圳市中成置业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房地产项目管理 集团持股 55% (四)其他类 深圳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 通过销售私募基 中科创集团持股 24 36,000 万元 限公司 金募集投资资金 100% 中国财富控股(香 威廉企业管理咨询(深圳) 25 10 万美元 管理咨询 港)有限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中科创投资咨询有 中科创集团持股 26 2,000 万元 投资咨询 限公司 100% 深圳市中科创保险经纪有 中科创集团持股 27 5,000 万元 保险经纪 限公司 100% 二、境外公司 序 名称 股份数量 主营业务 投资情况 号 CHINA CREATE HOLDING LIMITED(中科创控股有限 1 50,000 股 无实际经营业务 张伟持股 100% 公司),原 CLASSIC ASSETS INVESTMENTS LIMITED CHINA CREATE CAPITAL 除持有管理中国财 LIMITED(中科创资本有限 富控股有限公司股 2 50,000 股 张伟持股 100% 公 司 ) , 原 SINOTAK 权外,无实际经营 LIMITED(华达有限公司) 业务 CHINA FORTUNE HOLDING SINOTAK LIMITED 95,834,516 3 LTD(中国财富控股有限公 无实际经营业务 (华达有限公司) 股 司) 持股 81.29% CHINA FORTUNE ART CHINA FORTUNE GALLERY LIMITED(中国财 HOLDING LTD(中 4 富艺术馆有限公司),原中 10,000 股 无实际经营业务 国财富控股有限 国财富控股(香港)有限 公司持股)100% 公司 CHINA FORTUNE CLUB 深圳市中科创财 5 LIMITED(中国财富俱乐部 10,000 股 无实际经营业务 富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张伟投资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及管理,互联网金融、融资担 保、小额贷款,房地产开发投资、艺术品投资等。除上述公司外,威廉金控还 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作为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项目投资管理,主要投资管理项目类型包括 房地产项目、股票等证券投资项目、另类投资项目等。 除禾盛新材外,收购人之实际控制人张伟所控制的核心企业股权结构图如 下: 9 张伟 100% 94% 49% 50%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长富金茂实业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1% 99.8991% 90% 深 深 深 深 深 深 深 深 深圳市中科创城市 新疆中科创股权投 深 深 深 深 深 深 深 深 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资管理有限公司 圳 圳 圳 圳 圳 圳 圳 圳 市 市 市 市 市 市 市 市 1% 99% 中 威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科 廉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深圳市中科创国际 创 金 创 创 创 创 创 鼎 并购中心有限公司 财 融 财 融 小 投 保 业 富 控 富 资 额 资 险 投 管 股 通 担 贷 咨 经 资 理 有 网 保 款 询 纪 有 有 限 络 有 有 有 有 限 限 公 金 限 限 限 限 公 公 司 融 公 公 公 公 司 司 有 司 司 司 司 限 公 司 90% 10% 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四、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近 3 年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中科创资产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3 日,其主要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财务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等。中科创资 产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完成审计,2015 年度及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1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83,510,047.79 1,597,795,609.27 负债总额 1,026,724,998.86 351,226,660.91 所有者权益 1,856,785,048.93 1,246,568,948.36 资产负债率 35.61% 21.98% 项 目 2016 年 1-11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9,783,899.43 -54,455,190.58 净利润 -29,783,899.43 -49,218,065.58 (注: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科创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于 2004 年起创立中科创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及管理,互联网金 融、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房地产开发投资、艺术品投资等,具有较强的经济 实力。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收购人中科创资产成立以来未受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中科创资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境外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1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执行董事、 董会莲 13242719781123**** 中国 深圳 无 总经理 龚雪莲 42058219830702**** 监事 中国 深圳 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 七、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科创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1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收购人基于对禾盛新材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认同,拟通过本次收购进一步 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科创资产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中科创资产承诺:自 2017 年 1 月 11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如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禾盛新材的股 份,则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目前禾盛新材已发行总股本的 2%;如通过其他方式 增持禾盛新材股份,中科创资产将严格按照《收购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执行相 关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今后收购人持有禾盛新材权益发生变动,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6 年 10 月 27 日,收购人唯一股东张伟做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 根据《收购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收购人本次收购禾盛新材股票属于“在一个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每 12 个月 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的情形,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收购已履行全部的审批、批准和核准程序。 13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交易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前,中科创资产持有上市公司 66,558,284 股股份,占禾盛新材总 股本的 27.42%。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禾盛新材 66,714,784 股股份,占禾盛新 材总股本的 27.49%,通过资管计划持有禾盛新材 6,098,933 股股份,占禾盛新 材总股本的 2.51%;收购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2,813,71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30%。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中科创资产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张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收购具体情况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收购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 合竞价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6,255,43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8%。其 中,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中科创资产通过资管计划增持公 司股票 2,427,1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详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14 日在 深交所披露的公告;2016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中科创资产通过 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427,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详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23 日在深交所披露的公告;2016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 中科创资产通过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1,244,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1%; 2016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中科创资产增持公司股票 156,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06%。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序号 买入日期 成交均价(元/股) 买入数量(股) 总金额(万元) 1 2016 年 10 月 28 日 25.99 384,910 1,000.54 2 2016 年 10 月 31 日 25.00 275,428 688.49 3 2016 年 11 月 1 日 25.20 183,700 462.92 4 2016 年 12 月 8 日 23.89 418,438 999.73 5 2016 年 12 月 9 日 23.55 558,840 1,315.98 6 2016 年 12 月 12 日 21.58 86,046 185.66 7 2016 年 12 月 13 日 21.51 519,801 1,118.18 1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8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2.30 189,966 423.62 9 2016 年 12 月 19 日 22.53 471,933 1,063.27 10 2016 年 12 月 20 日 22.77 591,422 1,346.67 11 2016 年 12 月 21 日 23.13 999,969 2,312.93 12 2016 年 12 月 22 日 23.07 173,850 401.07 13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2.92 234,715 537.87 14 2016 年 12 月 27 日 23.45 1,009,915 2,367.94 15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3.16 155,500 360.16 16 2017 年 1 月 11 日 22.47 1,000 2.25 合计 23.32 6,255,433 14,587.24 中科创资产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增持禾 盛新材股份达到 30%,并可能进一步增持不超过 2%。中科创资产出具承诺:自 2017 年 1 月 11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如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禾盛新材的股份,则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目前禾 盛新材已发行总股本的 2%;如通过其他方式增持禾盛新材股份,中科创资产将 严格按照《收购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1 年后,每 12 个月内 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情形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 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 续;另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相关规定“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不受《收购办法》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自上 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的限制”,因此中科创资产本次增持禾盛新材股份 符合相关规定。 三、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前,中科创资产合计持有禾盛新材 66,558,284 股股份,占禾盛新 材总股本的 27.42%。中科创资产已将其所持有的禾盛新材股份进行了质押式回 购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回购日期 质权人 深圳市中科创资 平安证券有限 10,000,000 2016 年 7 月 11 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15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平安证券有限 18,200,000 2016 年 7 月 14 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 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 11,500,000 2016 年 7 月 19 日 2017 年 7 月 19 日 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 620,000 2016 年 7 月 20 日 2017 年 7 月 20 日 责任公司 质权人办理解除 平安证券有限 26,238,284 2016 年 11 月 10 日 质押登记之日 责任公司 合 计 66,558,284 - - - 收购人承诺,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 形式转让。 若中科创资产承诺的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及中科创资产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收购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收 购人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四、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中科创资产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华润信托中科睿创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该信托计划根据委托人的全体意愿投向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前海开源禾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 该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在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的基本情 况如下。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8 月 10 日,中科创资产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信托合 同》,《信托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信托计划的名称:华润信托中科睿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财产保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用于 认购信托单位。受托人按照全体委托人的一致指定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前海开源 基金有限公司设立发起的“前海开源禾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业保障基 1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金。 5、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预计规模为人民币 300,000,000 元,包括优先 信托计划资金人民币 200,000,000 元和劣后信托计划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受托人有权决定信托计划成立时的实际规模以及优先信托计划资金和劣后 信托计划资金的具体金额,但是信托计划成立日的优先信托计划资金与劣后信 托计划资金比例应为 2:1。根据签署的合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作为优先委托人,认购资金 10,000 万元,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劣后委托人,认购资金 5,000 万元,并可追加增强信用资金。 6、对信托资金的要求:委托人保证加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并 有权处分的资金。 7、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方式:信托计划财产由受托人按照全体委托人的指 定并根据法律和信托计划文件进行管理运用。全体委托人一致指定将认购资金 和劣后受益人追加的信托增强资金投资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的前海开源禾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全体委托人确认,受托人依据全体委托人 的一致书面决议向标的资管计划出具相关投资建议或发送相关指令,由此产生 的风险及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8、信托管理费用:信托管理费用包括某费用核算日应计提的信托管理费及 信托受益权转让时的信托管理费。 9、信托计划期限:本次信托计划期限为 18 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 计算,终止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届满 18 个月的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信托计划成立满 6 个月后,经劣后委托人申请并经优先委托人 及受托人同意,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10、信托计划的延期:信托计划期限届满,信托计划财产未全部变现且已 变现财产不足以支付按照优先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优先信托利益;信 托计划财产足额支付按照优先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优先信托利益后, 全体劣后受益人申请信托计划延期且受托人决定信托计划延期;信托计划财产 涉及诉讼或者仲裁,且执行程序尚未终结等。 11、信托终止条件: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未延期;因资管计划份额净值触发 止损线,需提前变现资管计划财产且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受益人大会同意终 止;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计划目的等。 1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12、信托清算: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主 体。受托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信托计划清算,编制清算报 告,并以合同约定方式将清算报告披露给受益人,信托计划财产在清算期间产 生的利息由委托人享有。 2016 年 8 月 11 日,中科创资产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签订了《信托合同补充合同》,《信托合同补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经全体委托人一致同意,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信托计划委 托人唯一代表,可以通过向受托人发送书面指令,行使委托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投资建议、支付费用、资金划拨、追加资金和提取资金等,全体委托人 均认可委托人代表即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使上述权利造成的风险 和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如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所投标 的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本信托计划应按照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书面指令对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如中科创资产需要信托计划行使 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本信托计划应按照中 科创资产的书面指令所列内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但中科创资产发送的相关书 面指示或指令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受托人有权不行使,受托人对中 科创资产发送的书面指令仅进行形式审查,如该书面指令符合信托文件的约 定,受托人将按照书面指令的内容进行相关操作,由此产生的一切的风险及损 失由信托财产承担,如因此给受托人及其他委托人带来损失的,中科创资产应 予以赔偿。 (二) 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8 月 10 日,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海开源禾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 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资管计划主要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购买方式投资 禾盛新材流通股。 资管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资产委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资产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4、资产管理方式:资产管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及基本情况进行投资活 动,资管计划主要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购买方式投资禾盛新材流通股份, 资管计划最后一笔买入禾盛新材股票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禾盛新材的股票,且 不得将本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进行质押融资。委托人以委托财产承担相 应的投资风险。 5、表决权归属: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由资产委托人自行行 使。 6、涉及股份种类、数量:资管计划募集的资金主要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 场购买方式投资禾盛新材,其中投资比例为委托财产的 0-100%。 7、资产管理费用:固定管理费自资管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 付。若本计划不满一年提前结束,资产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费按照 1 年收取。 8、合同期限及变更:合同自各方盖章及各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 起成立,合同存续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若到期后合同项下的委托财产 尚未全部变现,本资管计划自动延期至委托财产全部变现及资产委托人书面一 致同意之日终止。 9、终止条件: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 终止的;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人依 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 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管计划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资产委托人申 请提前终止;资产管理计划单位净值低于止损线并触发平仓操作后提前终止; 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财产清算:本合同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资产管理 人及资产托管人组织成立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小组。负责资管计划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等相关事宜,也可以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9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收购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文件。 2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 责任。 收购人: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 年 1 月 14 日 2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 页) 收购人: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 年 1 月 14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