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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17-05-05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6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2017年2月10日,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深圳市中科鼎泰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与深圳智美篮球产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美篮球”或“标的公司”)股东深圳智美体育产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智美体育”)签署了《深圳智美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科
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智美篮球产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产业投资基金以人民币11,600万元受让智美体育持有的智美篮球100%
的股权。投资完成后,产业投资基金占智美篮球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7年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进展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为保证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2017年5月4日,产业投资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产管理”)、标的公司股
东智美体育签署了《委托支付协议》,协议约定中科创资产管理为产业投资基金
代为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待产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完成,正常履行支付义务后,
智美体育将中科创资产管理先期支付的转让款退还给中科创资产管理。
    二、委托支付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
    甲方: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中科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深圳智美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2、乙方与丙方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

乙方按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万元(小写¥116,000,000.00 元)购买丙方持有目
标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 分两期支付,首期转让款 30%,

即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万元(小写¥34,800,000.00 元)。因乙方处于资金募集

阶段,为及时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内容,有意协调甲方代为支付股权转让款。

    3、乙方委托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甲方同意为乙方按股权转让协议分期支

付总金额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万元(小写¥116,000,000.00 元)给丙方,该款

项仅限于用作乙方与丙方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款。

    4、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 15 日内,甲方将受托支付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

万元(小写¥34,800,000.00 元)至丙方指定账户,作为乙方支付给丙方首期 30%

股权转让款,剩余 70%股权转让款将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

    5、本次委托支付款项资金不计算利息。

    6、在乙方完成资金募集后,将向丙方正常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项的约定,

通过置换委托支付款的形式退还相应款项给甲方。具体流程是:

    (1)乙方完成资金募集、基金备案及开设专项账户等具备支付条件的全部

前置工作为 T 日;

    (2)乙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T+5)向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3)丙方在接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 2 个工作日内(T+7)退还本协议下

甲方按约定已支付给丙方的委托支付款项;

    (4)甲方在收到丙方退还的支付款项后 1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T+8);

    (5)若在上述条件下,乙方未及时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义务而导致丙方未

退回款项至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直接偿还相应款项。
    三、备查文件
    1、《委托支付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