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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8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8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 年 8 月 24 日,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
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
述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新版政府补助准则要求,本次变更
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对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
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