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公告2017-11-21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7-139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产”)的通知,中
 科创资产累计增持股份已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2.00%,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中科创资产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的发展
 前景及投资价值充满信心;中科创资产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1月20日期间,中科创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854,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
     其中:
     (1)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期间,中科创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30,2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
 份的1.00%。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1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
     (2)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0日期间,中科创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24,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1.00%。


           交易方                          增持均价     增持数 增持股份占公司 交易金额
增持股东                 增持时间
             式                            (元/股)    量(万) 总股本比例(%) (万元)

中科创资   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5 日        15.35      56.63           0.23      869.05
产
            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8 日    15.56    65.65    0.27   1,021.57


            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19 日    16.17    71.04    0.29   1,148.85


            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20 日    16.32    49.70    0.20    811.04


            竞价交易    2017 年 11 月 13 日   14.49    84.23    0.35   1,220.14


            竞价交易    2017 年 11 月 14 日   14.63    30.99    0.13    453.34


            竞价交易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3.97    97.99    0.40   1,368.79


            竞价交易    2017 年 11 月 20 日   14.39    29.19    0.12    419.97


                 合计                         15.06   485.42   2.00%   7,312.75


     本次增持前,中科创资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714,784股,通过“前海开源
 基金-浙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中科睿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下简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098,93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813,71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00%;本次增持后,中科创资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568,984股,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098,93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7,667,91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00%。
        中科创资产持有中科新材30%股份后累积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
        二、专项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
 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份增
 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等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可以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中科创资产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中科新
材股票。
    四、备查文件
    1、中科创资产《股份增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