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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18-01-31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中科新材            编号:2018-005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对持有的厦门金英马
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英马”、
“金英马影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公司确认减值损失为
77,254,227.10 元,全部计入 2017 年度,本次计提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7,254,227.10 元。



    一、金英马影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
年以21,862.50万元人民币收购滕站所持有的金英马26.5%股权(对应金英马认缴
注册资本4743.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743.50万元),因金英马影视2014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与滕站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持有的对金英马影视公司的投资成本高于归属于本公司的净资产份额部
分计提减值准备141,370,772.90元,全部计入2014年度,计提后金英马影视股权
账面价值为77,254,227.10元。
    金英马影视2015年股改并进行了两次增资,增资后公司对金英马的持股比例
降为22.46%(对应金英马认缴注册资本4743.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743.50万
元)。
   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对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持有的金英马影视 22.46%股权(对应金英马认缴注册资本 4743.50 万
元,实缴注册资本 4743.50 万元)剩余部分账面价值 77,254,227.10 元进行全额
计提减值准备,全部计入 2017 年度,计提后公司对金英马影视股权投资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0。

   二、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原因和具体情况
    1、 本次计提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金英马影视 22.46%股权,金英马影视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称: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93024266G
    成立时间:2009 年 11 月 03 日
    公司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华讯楼 C 区 B1F-239
    法定代表人:滕站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1116.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11 月 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文化、艺术活动策
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软件开发;投资
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纺
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建筑装饰业。
    金英马影视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滕站                                           31.03%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46%
                    杨利                                           11.84%
  上海大见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78%
    瑞曦(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5.66%
               (有限合伙)
  深圳和生汇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4%
                   其他                                           17.59%
                   合计                                          100.00%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公司 2017 年 7 月 1 日收到金英马影视 2016 年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及利润表,与此前公司收到的金英马影视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上数据不具有
延续性且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5 日公告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金英马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公告》。公司发现上述
差异后通过电话、邮件及问询函等方式要求金英马影视管理层就造成上述财务数
据差异的原因作出说明,截止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未收到金英马影视管理层的相
关回复,公司无法掌握金英马影视真实可靠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委派董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金英马影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场上金英马影视管理层告知其办公地已搬离,但没有告知
新办公场地。公司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希望了解金英马公司经营情况,金
英马管理层都不予回复,公司认为已无法与金英马影视管理层取得有效沟通。
    (2)根据公司2015年6月3日与滕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
持有的金英马股权(对应金英马认缴注册资本4743.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4743.50万元)以21,862.50万元现金加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以年
利率8%计算)转让给滕站,支付日期及比例如下:1)2017年5月1日前支付50%
股权转让款(即10,931.25万元);2)剩余50%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转让期间实际
占用的利息于2018年5月1日前支付完毕,期间支付利息款项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
款日止。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发《问询函》给滕站,提请滕站能够按照上述回购协
议约定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就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计
划书面回复本公司。2017年4月5日,公司收到滕站发来的《回复函》,滕站指出
上述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无法实现。公司已将滕站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
院,要求滕站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1,862.50万
元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江苏省
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7月20日立案受理,目前仍在审理阶段。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7月24日公告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司通过申请对滕站进行财产保全,发现滕站名下资产极少,未来如果公司胜诉,
公司预计投资款、利息及违约金等能否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年6
月28日印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1号},中
国证监会对金英马影视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滕站(金英马影视董事
长)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侯丽娟(金英马影视董事兼财务总监)、
杨利(金英马影视董事兼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鉴于金英马影视及其管理层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金英马影视股权价值大幅
缩水,未来资本运作可能性极低。如果未来公司与滕站间的诉讼最终以公司胜诉,
滕站以转让金英马股权的方式获取资金偿还公司相关债务的可能性较低。
    (4)根据《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公司获
得的金英马影视 2015 年股东大会相关资料,滕站于 2015 年期间转让了金英马影
视部分股权及金英马影视增资扩股,引入了新的投资者。
    2017 年 7 月末,公司收到金英马影视发来的函件,函中指出金英马影视在
与本公司重组失败后,滕站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也要求滕站回购
股权或采取诉讼等解决方式,金英马面临巨大资金枯竭、人才严重流失、法人代
表官司缠身,已丧失融资能力,项目推进成为空谈,金英马影视濒临破产。
    综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对公司持有的金英马影视 22.46%股权账面
价值 77,254,227.10 元进行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全部计入 2017 年度。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的影响情况
    公司计提金英马影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为 77,254,227.10 元,本次
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7,254,227.10 元,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结果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全额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
意本次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 2017 年度经
审计数据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金英马影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谨慎性原
则,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本次计提的资
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 2017 年度经审计数据为准。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
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将
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