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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8-06-14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2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新材”)于
2018 年 6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中
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466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影响,
以及你公司管理层就保证日常经营稳定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及后续安排。
    回复: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我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辞职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合法有效。我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后,由
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积极履行公司管理职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开展日常经
营活动。目前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团队未发生变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
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已积极开展董事增补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的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控股股东推荐的人员进行董事任职资格审核,经
审核符合董事任职人员要求,无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情形。兹提名为第
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并于 2018 年 6 月 4 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任职资格仍需通过公司将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你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和生产运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于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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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近日,我司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进行书
面问询,结果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
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信息的情形。
    三、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范鸣春先生、原董事兼总经理许
进先生及原董事叶树生先生的书面辞呈,同时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简历,经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为维护股东利
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向公司董事发送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及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艾萍女士、张友树先生及张晓璇女士为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仍须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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